1、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1 页 共 35 页 道场乡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DCXQT2017015 项目名称 : 道场乡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 标 人: 湖州市道场乡红里山村经济合作社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 同欣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1 月 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
2、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2 页 共 35 页 目 录 招标项目概述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授予合同 八、其它 第二章 合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文件 二、商务部分 三、技术资信标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3 页 共 35 页 招标项目概述 一、招标项目概况 : 道场乡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
3、单位 投资建设的 湖州市道场乡红里山 村经济合作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 同欣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对 道场乡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 进行 公开 发包 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描述: 1、招标范围: 设计费为 50 万元以下的工程设计 及施工 项目 ,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施工 ,具体 内容 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2、服务期限: 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3、入围数量: 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高低排列名次,取排名前 五 名的投标单位作为入围单位 ,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 5 家,则 选取所有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 为 入围单位。 (与入围单位最后一名
4、得分相同的, 则由招标人随机抽签产生中标人)。 4、技术要求: 设计 、施工 成果 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种技术规范、 强制性 标准要求 ,质量保证。 5、合作方式: 通过本次招标入围设计 及施工 定点单位成立服务专业库,单个项目委托均签订设计合同,明确实施内容、设计 及施工 费用、支付方式及双方职责。 6、委托方式: 本次招标确定入围的中标单位,具体工程业务按如下方式分配:入围中标单位确定后, 具体业务由业主按需分配 。 7、其他要求: 所有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需延续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1 月 23 日 14 时 30分 。投标文
5、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人民政府国土所二楼会议室。 四、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本(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浙江 同欣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祁 联系电话: 0572-2751688 传 真: 0572-2701868 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4 页 共 35 页 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规定、要求 ) 1 1.1 工程名称: 道场乡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
6、 2 3.3 服务期限: 一年(以 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3 3.2 招标范围: 设计费为 50万元以下的工程设计及施工项目,包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 4 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5 16.1 投标文件: 正本 1 份、副本 3 份(其中资格文件、技术资信标分别装订、包封) 6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 同时具备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景观设计或美丽乡村策划 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 施工企业若为: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本工程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以 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内
7、包含景观设计或美丽乡村策划 为 牵头人 】 7 1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日历天) 8 14.1 投标保证金数额: 10015(交纳投标保证金时以本工程 项目编号 DCXQT2017015 作 为工程名称交纳) 9 12.1 投标报价: 采用综合 下浮率 方式进行报价 10 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人民政府国土所二楼会议室 收件人: 浙江 同欣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 12 18.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2018年 1月 23日 14时 30 分 (以开 标室时间为准) 13 21.1 开标时间: 2018 年 1月 23日
8、 14时 30 分 (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地点: 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人民政府国土所二楼会议室 14 31.1 履约保证金: 1 万元,服务期结束后视履约情况 5 日内无息退还。 15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四章 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5 页 共 35 页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 1 本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项; 1. 2 建设单位: 道场乡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 1. 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 同欣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资金来源 2
9、.1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 附表第 4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款项下的合理支付。 3、招标范围及工期 3.1 本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参照市、区有关规定 ,通过 公开 发包 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3.2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项; 3.3 要求工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项; 3.4 要求质量标准: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项; 3.5 本招标工程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部分专业工程需分包的,分包内容与分包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招标人同意。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6项; 4.2 投标人
10、合格条件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 5、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投标人 通过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电子版施工图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
11、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6 页 共 35 页 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2投标人 在现场踏勘以及 对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8 年1 月 18 日 前向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572-2751688)进行提疑。超过截止日期的提疑不予受理。 7.3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 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对招标文件 提交的疑问 ,招标人都将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 前 作出统一解答或 予以澄清, 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在湖州市吴兴
12、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交易分中心交易通知 ”上发布 。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 出的文件为准。 8.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8.5 补充通知须报
13、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方可发布。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资信标三部分组成( 要求分别装订和包封 ) 10.2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 1)企业概况;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都须提供) (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需提供社保证明(由本单位或驻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 个月)】; (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都须提供) 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
14、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7 页 共 35 页 (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无须提供原件,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采用二维码验证资质证书的投标单位必须确保资质证书上具有能被正确扫描识别的二维码,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都须提供) ( 6)投 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 ;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都须提供) ( 7)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 ( 9)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联合体牵
15、头人和成员都须提供) ( 10) 施工企业若 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的 复印件; (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都须提供) ( 11)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复印件(投标当月席位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成);(提供原件核查) ( 12)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 ; ( 13)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 印件; (14)施工企业 必须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 建筑 专业)、质量员( 建筑 专业)、材料员、资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证) 。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查 (其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
16、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和“企业资质证书”不用提供原件核查,其中企业资质证书可通过二维码扫描来确定是否属实;企业营业执照可提供正本或副本或公证件),提供的原件另用纸袋包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 (注: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如遇湖州市区、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四地均有资格后审项 目开标且投标单位原件中只能提供一份的( 不含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 ),投标单位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投标单位加盖公章。 不在四地区范围内的开标项目,投标单位原件必须提供,否则否决其投标。若出现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与吴兴区各分中心开标项目时间冲突时,原件必须提交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项目,否则作无效
17、标处理。 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投标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罚。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原件放入资格文件原件袋中。) 10.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8 页 共 35 页 10.3.1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书 10.3.2 投标全权代表授权委托书 10.3.3 投标函; 10.3.4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0.4技术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0.4.1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10.4.
18、2 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10.4.3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同类业绩(提供 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4.4 企业员工汇总表; 10.4.5 提供企业员工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随身携带备查; 10.4.6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随身携 带备查); 10.4.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0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 12、投标报价 12.1.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
19、表现,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的实力和项目的特点进行报价。 本工程采用下浮率报价。 根据: 1、 装修设计 工程取费标准本项目设 控制价 下浮率 为: 5%【最终 设计费用结算办法:实际设计 费用 投标人投标报价 下浮率 】 ; 2 施工部分取费标准 设 招标控制价 下浮率 为: 5%【最终施工 费用结算办法: 按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期间 审定数 工程造价投标人投标报价 下浮 率 】。 12.1.2 拟投标单位保证满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相关要求自行完成甲方派发的任务 。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
20、有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9 页 共 35 页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网上发布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 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4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8 项规定数额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将汇款证明作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可以采用网银或电汇方式)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不得参加投标; 14.2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中转出(拒绝从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中转出) ,汇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到指定的账户上,并且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缴纳,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1、帐户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吴兴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账 号: 1910030104001623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吴
22、兴支行 注: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时中心帐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给出的名称填写,包括括号中的文字 。 14.2.2 投标人在交纳投标 保证金时必须采用网银或电汇的方式交纳,同时必须以本工程 项目编号 DCXQT2017015 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汇入中心保证金专户中不得体现本项目工程名称,否则按废标处理; 14.3 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后,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4.4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4.1 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14.4.2 评标
23、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4.4.3 中标 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道场乡 红里山村创意设计入围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浙江 同欣 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 0572-2751688 湖州市人民路 398 号 第 10 页 共 35 页 或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3 全套投
24、标文件不应涂改 或行间插字 和 增删 ,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 密封与标志 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 ,并在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 资格文件、商务标、技术资信标必须分别装订、包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 16.2 投 标文件外包封应使用统一外包封袋,并按其印刷格式填写、盖章,密封。如不按上述规定密封或注明标志和填写清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
25、标文件; 17.2 招标人在接收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上的要求支付招标文 件费用,对拒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7.3 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认投标文件(或投标补充文件)的包装、密封、标识、投标合同段、投标人全称、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等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书面凭证。只有取得签收凭证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开标。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项规定。 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8条规定 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18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