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云埔工业区 AG0222 地块 30 米规划路道路市政工程 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云埔工业区 AG0222 地块 30 米规划路道路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 。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 。 1.1.3 设计范围: 本项目涉及两段道路,其中云庆一路道路全长约 1030.6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30 米,双向 4 车道;云庆四路道路全长约 380.5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双向 2 车道。最大排水管径 D2000
2、,最大给水管径 DN400。 1.1.4 专业内容 : 道路工程、 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箱涵)、 给水工程、 照明工程 、 公共交通工程 、 城镇燃气工程 、热力工程、 电力管沟工程 、 管线综合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发改 201744 号 。 1.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为 11673.16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9485.86 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规范要求 。 1.1.9 招标范围: 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旧路面检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
3、图预算、现场服务(含工程变更)、 配合编制竣工图及相关报建等工作 。 1.1.10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 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同时具备和 资
4、质或以上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 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也允
5、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相 关系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及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1.2.6 申请人委派的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
6、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具体的专业负责人以招标文件附录 9 中明确的为准 )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 2)设计合同; (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3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 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
7、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 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 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 1.2.3 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 明; ( 2)设计合同; (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
8、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 为牵头
9、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不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丙级或以上)专业设计资质,也允许组成联合体,并以道路工程乙级以上专业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相关系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明确约定由主办方负责签订相关合同及收取合同款项。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
10、良记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4 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公布名单为准。(网址: http:/ 1.3 投标报名 1.3.1 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第一个工作日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发布招标公告、发售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 年 6 月16 日至 2018 年 6 月 25 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
11、指引)。招标文件费 500 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报名单位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 4400 1491 2010 5047 7825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市东环支行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依法重新招标。 1.3.3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 费用(
12、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1.4.1 工程设计 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穗开财字 201453 号文 及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纪要 2013233 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本工程建安费为:9485.86 万元,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 290.6097 万元。 基本设计收费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工程: 0.9,绿化工程: 1.0,其他工程: 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绿化工程: 0.85,其5 他专业: 1.0;附
13、加调整系 数定为 1.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各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在附录 5 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4.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总额含方案设计补偿费(未中标单位的方案设计补偿费 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
14、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支付方案设计补偿费(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 1 名 3 万元; 评审排序第 2 名 1.5 万元; 评审排序第 3 名 1.5 万元; 评审排序第 4 名 1 万元; 评审排序第 5 名 1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投标经济补偿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即该种情形下设计合同结算价为上述投标经济补偿总额,中标人收取合同价款后 及时支付投标补偿费给各投标人。其它情形的投标补偿费均包含在设计费中。 1.4.4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
15、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基本财务管理规定(穗开财字【 2014】 53 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 准的复函(穗开财函 2013615 号)及穗开建管 20141 号文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4.5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
16、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 30%。用于办理规划报6 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 1:500 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 30%。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旧路面检测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 局“穗开 财字【 2014】 53 号”文规定的标准下浮 20%计算。 1.4.6 投标人各项费用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计费标准和报价方式,报价方式具体可参见附录 4、附录 5。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
17、设计合同签订后 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20 个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个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20 个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 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
18、同价格的 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投标人可通过 http:/ 选择 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 交纳 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 开具发票。 1.6.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6.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020-28068866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 80 号创意大厦 B2 主楼三楼 1.6.6 投标申请
19、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所属检察院或广 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7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 10 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 10 年即按单位营业执照的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1.6.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 ,本公告的修改
20、、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8 由中标单位交纳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费,包含在合同价中。 1.7 招标人 1.7.1 名称: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63、广州科学城揽月路 80 号创意大厦 B2 主楼三楼 1.7.3 联系人: 冯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068866 1.7.5 传真号码: 1.7.6 电子邮箱: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0
21、000、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37 号 3801-3804 单元 1.8.3 联系人: 李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313605 1.8.5 传真号码: 020-83311714 1.8.6 电子邮箱 :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07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 32 号汇丽国际 4 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85 1.9.4 传真号码: 020-82086760 1.9.5 网址: http:/ 8 1.10 招标 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广州市开发区 水西路 30 号汇丽写字楼 4 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1245 1.10.4 传真号码: 020-82111247 1.10.5 网址: http:/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