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文件 湘教工委发 2015 6 号 关于印发 2015 年度 普通本科高校 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省广播电视大学: 现将 2015年度 普通本科高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 10月 26日 2 2015 年度普通本科高校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 普通本科高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2、败斗争 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 2010 19号) 、 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湘发 2014 24号) 、 湖南省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 (湘发 2015 5 号) 和 中共湖南省教育厅党组 、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 法 (湘教党组发 2015 15号)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检查考核的总体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通过加强对 普通本科高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和监督责任,全面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分解体系、执行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有责必究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 普通本科高校 党委和纪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 守土负责、 守土尽责。 二、检查考核的组织领导 3 受省委委托,省委教育工委负责组织 实施 。省委教育工委成立检查考核委员会, 办公室 设在省教育纪工委, 负责检查考 核日常工作。 三、检查考核的对象 省普通本科高校、省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1 统筹谋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 、 省委、省纪委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 的部署要求,定期
4、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党风廉政 建设的强大合力。 2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及下一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确保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廉政表率。 3 落实 “一岗双责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 “一岗双
5、责 ”要求, 带头廉洁从政, 根据工作分工,对 职责 范围内党风廉政建 4 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按照党委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4 强化 权力制约监督。积极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动党务、 校务 和各 部门 办事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监督 ;及时整改巡视发现的问题,强化巡视成果运用 。 5 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
6、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 和公信度 ;深入整治 违反干 部任用标准和程序、 跑官要官 、 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 “三超两乱” 、拉票贿选、档案造假等问题;加强选人用人 监督检查力度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 “带病提拔 ”问题倒查机制,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6 深化作风建设。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防止 “四风 ”问题复发和反弹,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规范三公消费行为;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健
7、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着力解决 一些领导干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问题。 5 7 坚决惩治腐败。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支持 和推动 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重视纪检监察 队伍建设 ,落实纪委书记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要求, 为纪委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切实解决信访举报问题 。 8 加强制度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着力完善党内监督、选人用人管人等制度,建立 完善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 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坚决纠正有令 不
8、行、有禁不止行为。 9 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 、 从政道德 和“三严三实”专题 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深化两个责任宣传教育年”,抓好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系列学习宣传活动 。 (二)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 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协调解决本单位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落实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败 重大工作情况,及时贯彻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 2 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
9、其他党内法规,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 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 6 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 深化作风检查。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执行情况的督查,完善反对 “四风 ”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持续强大震慑。 4 严查腐败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 “老虎 ”、“苍 蝇 ”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制度 ; 加强执纪
10、执法协作配合,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追逃追赃与防逃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完善追逃与防逃相关制度 。 5 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加强对下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 ;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 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 6 强化 警示 教育。 大力 开展党风廉政 警示 教育 ,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11、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大诫勉谈话力度。 7 7 加强自身建设。按照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要求,聚焦主责主业,把更多力量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纪委书记分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纪委书记、副书 记提名考察办法; 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相关制度,加强自我监督,切实解决 “灯下黑 ”问题。 (三) 特色工作情况 各高校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采取新措施,形成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 有典型推广价值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检查考核中,各检查考核组要注意发现和总
12、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特色工作。 五、检查考核的方式方法 检查考核的方式包括日常 考核 、年度集中 检查 、 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 (一)日常 考核 。 由 省教育纪工委按照 年度工作部署, 制定日常检查考核标准,建立工作台账, 采取查阅 工作 台账、日常随机检查、 定期 专项 检查等方式,客观公正地对 高校 的 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检查考核评分纳入落实监督责任评分权重 。日常检查在年度集中 检查 之前完成。 (二)年度集中检查 。 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 汇报会由被考核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参加汇报会的人员包括: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纪委、监察处领导班子
13、成员。 8 2查阅资料。被检查考核 高校 向检查考核组提供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资料。检查考核组对照 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 (见附件 1) 进行评测。 3个别谈话。谈话的范围为 校级领 导干部、中层主要负责人 。检查考核组从上述范围中随机抽取 15 20名同志进行个别谈话,听取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方面 的 意见 。 4听取特色工作汇报。检查考核组听取被检查考核 高校 所申报的纪检监察特色工作情况汇报,必要时可进行实地 查看 。 5实地查看。检查考核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 对每个 高校随机抽查 1 2个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抽查 被检查考核 高校
14、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方面几个重点单项工作情况。根据需要可查阅相关资料。 (三) 述责述廉和民主测评。 召开 述责述 廉 和民主测评 大会 ,由被 检查 考核 高校 党委主要 负责人主持。 会议议程:( 1)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 2)由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 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 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 以书面形式报检查考核组。 高校述责述廉及测评内容为: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情况,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参加测评会议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省管干部,中层主要负责人。 9 测评分好、
15、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将测评情况折算成分值,按比例计入总分。 (四) 反馈情况。 检查考核组综合汇总各方面情况,认 真查找各 高校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反馈意见向被 检查 考核单位党委 、纪委 主要负责人反馈。 (五)特色工作评定。 对具有典型推介意义的 党风廉政建设特色工作,按照关于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的考核评定方法(湘纪 办发 2009 23号)进行单独评定。 六、 等次评 定和 结果 运用 (一)等次评定 1对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 综合 量化计分,总分为 100分 ,包括检查评分 和 民主测评两 个方面情况 ,检查评分占 90%,民主测评占 10%。其中检查评分中,年度集中检
16、查占 90%,日常考核占10%;民主测评中, 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情况占 40%, 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情况占 20%,其他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占 40%。各检查考核组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分(不评定等次),并形成检查考核综合报告报检查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2根据检查考核综合评分,将被检查考核单位评定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 按照约 25%的比例推荐评选先进单位。省检查考核委员会根据检查考核办汇总各方面的情况,提出检查考核初步评定意见, 经省纪委常委会 研究 后,报省委审定。检查 10 考核综合得分未达到 60 分 或 党政领导班子落实
1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 民主测评 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含)的 ,评为不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 党风廉政 建设先进单位资格: ( 1)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措施不力, 受到上级党委或上级纪 委以正式文件形式 通报批评的; ( 2)党政主要负责人 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 或发生塌方式、系统性腐败 的 ; ( 3)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含)的; ( 4) 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办案中出现重大违纪违规行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发生重大办案安全责任事故的 。 (二)结果运用 检查考核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绩评定、 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测评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1对检查考核情况和各 高校 特色工作情况,在全省予以通报 ,对 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推介。 2 对评定为先进等次的高校进行通报表扬。 3 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高校予以通报批评,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不合格的高校要召开党委党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