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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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 信达评报字 2011第 071 号 江 西 信 达 矿 业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JIANGXI XINDA KUANGYE ZIXUN FUWU YOUXIAN GONGSI 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 938 号 邮政编码: 330030 电话: 0791 5230580 传真: 0791 5230580 E mail: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 摘 要 信达评报字 2011第 071 号 评估机构: 江西信达矿

2、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委托人: 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评估对象: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目的: 根据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 2008 22 号文印发的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需补交采矿权价款,为此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委托其下属单位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组织 矿权评估 工作 。 江 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委托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该 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为该矿采矿权 的 补交价款 提供价款 参考 意见 。 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

3、时点上“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采矿权 ”公平、公正、合理的价款参考意见。 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5月 31 日 储量核实基准日: 2006 年 9月 30 日 评估日期: 2011 年 4 月 26日至 2011 年 6月 22 日 评估方法: 收 入 权益法 主要评估参数: 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矿区 保 有资源储量 ( 122b+332+333)107.76 万吨 ; 截止 2006 年 9月 30 日 参与评估的 保有资源储量 111.35 万吨; 已缴纳价款评估利用 保有 资源储量 11.819 万吨,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82.067 万吨;

4、采矿方式为 地下开采 , 评估利用 设计损失量为 16.446 万吨 ,采 区 回采率 薄煤层 85%,厚煤层 80%;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52.785 万 吨, 生产规模 6万吨 /年 , 储量备用系数为 1.45, 矿山服务年限 6.07 年; 产品方案为 劣质贫煤原煤 ,产品销售价格 200.86 元 /吨 (不 含税 );采矿权权益系数 3.9%;折现率 8%。 评估 结论 : 经评估人员现场调查和当地市 场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认真评定估算,确定“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 在 评估基准日 所表现 的评估价 款 为 2

5、19.85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 。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评估有关事项声明: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相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论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 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据法律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 重要提示: 以上内容摘自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

6、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 法定代表人( 周雪桂 ): 项目负责人( 张银华 ):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 张银华、周雪桂 ):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 0 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报告正文 1.评估机构 . 1 2.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 1 3.评估对象和范围 . 2 4.矿业权变更及评估史 . 3 5.评估目的 . 4 6.评估基准日 . 5 7.评估依据 . 5 8.评估原则 . 7 9.评估过程 . 7 10.采矿权概况 . 8 11.矿

7、山开采现状 . 14 12.评估方法 . 14 13.评估所依据资料评述 . 15 14.主要技术指标的选取 . 17 15.经济参数的选取与计算 . 23 16.折现率 . 24 17.评估 结论 . 24 18.评估有关问题说明 . 25 19.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 26 20.评估机构和评估责任人 . 27 第二部分:报告 附表 附表 1: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 价 款 估算表 28 附表 2: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29 第三部分:报告 附件(见附件目录) 第四部分:报告 附图 1、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 荷尧建新煤矿 地形

8、地质及井上井下对照图; 2、建新煤矿 4 号煤层底板等高线及资源储量估算图; 3、建新煤矿扩建工程井田开拓方式、剖面图(方案一)。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附 件 目 录 附件一: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1 附件二: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 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附件三: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3 附件四:采矿权评估委托书 5 附件 五 :评估机构及注册矿业权评估师承诺函 7 附件 六 : 江西省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扩界) 资源储量 地质报告 (摘要) (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

9、查大队 , 2010 年 1月 ) 8 附件 七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 江西省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资源储量 地质报告 ”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 赣国土资储备字2010155 号 ) 35 附件 八 : 江西省金林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限公司 “ 江西省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扩界) 资源储量 地质报告 ” 矿产资源储量 评审意见书 ( 赣金林储审字 2010155 号 ) 35 附件 九 :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 江西省煤矿设计院 , 2010 年 9 月 ) 40 附件十:“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 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

10、利用方案 ”评审意见书 ( 2010 年 11 月 ) 72 附件 十一 :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采矿许可证 ( 2010 年 12月 ) 74 附件十二: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采矿许可证( 2010 年 1 月 ) 75 附件十 三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预划定矿区范围 批复 (赣采复字20080281 号) 及同意延期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的函 75 附件十 四 :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粉 煤销售增值税发票 77 附件十 五 : 缴纳价款通知及 2005 年缴纳采矿权价款专用收据 81 附件十 六 : 现场调查记录及照片 82 附件十 七 :评估人员自述材料 84 附件十 八

11、 :评估机构说明 87 附件十 九 :关于评估报告附件使用范围的声明 88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评估报告书 信达评报字 2011第 071 号 受 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的委托,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成采矿权评估小组, 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采矿权 评估方法 对 江西省 国土资源厅 拟 出 让的 “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进行了评 估 ,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 年 5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

12、场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 本评估报告所用市场价值的定义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 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 结论 报告如下: 1.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青云谱区迎宾大道 938 号; 法定代表人 :周雪桂; “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 2003009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360100210030515。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系根据国办发200051

13、 号文件规定由具有资格的出资人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介咨询服务机构。经营范围包括: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矿业开发技术咨询、地质勘查咨询、矿山开发 利用方案及 ( 预 ) 可 行性 研 究报告 编写、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 2.采矿权出让人、 评估委托人 及采矿权人 采矿权出让人为江西省国土资源 厅, 评估委托人为 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为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属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江西省矿业权交易组织工作。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采矿权人 为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为普通合伙企业,执

14、行事务合伙人为文培丰,经营范围为原煤开采。 3.评估对象和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 本次评估范围为采矿权评估委托书委托的矿区范围及该范围内与采矿权相对应的截止 2006 年 9月 30 日未进行有偿处置的保有煤炭资源量。 根据 江西省 矿业权交易中心 采矿权评估委托书 及采矿许可证( 证号:C3600002010011120055468,换发时间 2010 年 12 月 21日 ) , 矿区面积约 0.2499平方千米,矿区范围由 3个拐点圈定, 拐点序号及坐标如下 : 拐点 1954 北京坐标系 1980 西安坐标系 X Y X Y 1 3065

15、264.00 38467341.00 3065211.00 38467283.00 2 3064650.00 38467665.00 3064597.00 38467607.00 3 3064510.00 38466925.00 3064457.518 38466867.00 开采标高 +320 100 米 。 经评估人员核实:截止评估基准日,在此矿区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本项目评估对象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西地质调查大队 2010 年 1 月编制的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资源储量地质报告 (见附件六,以下简称储量地质报告) 中 资源储量估算范围 和

16、江西省煤矿设计院 2010 年 9月编制的 江西省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建工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见附件九,报告中以下简称开发利用方案) 中设计开采范围 一致并位于委托评估范围之内 。建新煤矿原采矿许 可证范围(证号: C3600002010011120055468,换发时间 2010 年 1 月 26 日 )、储量地质报告中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及 扩界 矿区范围(采矿许可证范围)叠合关系 见图 1-1。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 图 1-1 建新煤矿原采矿证、 扩界 矿区范围及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叠合图 。 4.矿业权变更及评估史

17、 4.1 矿业权沿革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采矿权人为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 矿 ,矿山于1998年建矿,迄今断续生产 12年 ,采矿许可证延续多次。 2005 年 12 月, 矿山经扩界后 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 36000005211100,生产规 模 3.0万吨 /年,矿区范围由 5 个拐点组成,矿区面积 0.1325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 240 米至 83 米,有效期 2005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 。 2008 年 10 月 10 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以 预 划定矿区范围(赣采复字20080032 号)批复同意 矿山第二次 扩界,扩界后矿区范围由 3 个拐

18、点坐标组成,扩界后矿区面积为 0.2449 平方 公里 ,开采深度由 320 米至 -100 米,规划生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 产能力为 6 万吨。 2009 年 11 月,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 同意 延期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的函,同意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 预 划定矿区范围 (赣采复字 20080032 号)延期一年,预留期至 2010 年 10 月底。 2010 年 1 月 26 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 (称为原采矿许可证) ,证号 C3600002010011120055468,生产规模 3万吨 /年,矿

19、区范围仍由 5 个拐点组成,矿区面积与 2005 年扩界后面积 、开采深度 一致 ,面积 为0.1325 平方 公里 ,开采深度为 240 米至 83 米标高,有效期 2010 年 1月 26 日至2011 年 1月 26 日。 2010 年 12 月 21日,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对该矿换发了采矿许可证, 证号为 C3600002010011120055468,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为 6.00 万吨, 矿区范围由 3个拐点组成,矿区面积与 2008 年划定矿区范围、开采深度一致,面积为 0.2449 平方 公里 ,开采深度为 320 米至 -100 米标高。 有效期 2 年,

20、从 2010 年 12 月 21 日至 2012 年 12月 21 日。 现矿山正进行采矿权价款处置工作。 4.2 采矿权评估史及价款缴纳情况 矿山 2005 年扩界时,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江西省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进行过评估, 评估报告书文号 信达评报字2005 第 180 号 ,评估基准日 2005 年 11 月 30日;评估对象: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采矿权;评估范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 赣采复字 2005 0127 号 )即原采矿证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评估 保有 资源储量 ( 122b)105.167 千吨,预测内蕴经济资源量( 334)

21、88.536 千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22b+334) 149.44 千吨;评估结果: 58.49 万元。 矿山 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 缴纳该次评估价款 58.49 万元 (见附件十三) 。 5.评估目的 根据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 2008 22 号文印发的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 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需补交采矿权价款,为此,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委托其下属单位江西省矿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 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江西信达矿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5 业权交易中心组织矿权评估工作。江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委托江西信达矿业咨询

22、服务有限公司对该 矿采矿权进行评估,为该矿采矿权的补交价款提供价款参考意见。 本项目评估即是为实现上述目的而向评估委托人提供在本评估报告中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 萍乡市湘东区荷尧建新煤矿(扩界)采矿权 ”公平、公正、合理的价款参考意见 。 6.评估基准日 按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 CMVS30200-2008)有关确定评估基准日要求,本项目评估基准日确定为 2011 年 5月 31 日 ,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计量计价标准,均为该评估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 7.评估依据 评估依据包括法规依据、行为、产权和取价依据等,具体如下: (一)法规依据 1. 1996 年 8月 29 日修正后

23、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 国务院 1998 年第 241 号令发布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 国务院 1998 年第 242 号令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4.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 2000309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出让转 让管理暂行规定; 5.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 2006 694 号文印发的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6.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财建 2008 22 号文印发的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7.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 2008 174 号文印发的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8. 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 2008 182 号文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9. 国土资源部公告 2008 年第 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实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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