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莆田市道路硬化及安全防护 工程 设计项目 随机抽取法 招标文件 招 标 编 号: 2016华春莆招字 003 号 项 目 名 称: 城厢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 工程设计项目 招 标 人: 城厢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2016 年 3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二 )招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 )授予合同 (六 )标后管理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格式 )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厢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设计项目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厢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城厢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所 ,委托的 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1)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 ; ( 2)工程建设规模: 自然村道路 全 长约 20 公里; 农村道路全长约 20 公里; 设计总投资约 14 万元;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城厢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的
3、施工图设计 ( 4) 设计工期要求: 设计周期为 45 天 ; 1) 45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设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并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 ;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 5)工程 设计要求 :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的企业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丙 级 及以上 资质 (不分主、增项差别), 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 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 具备 中 级工程师(路桥专业)及以上 技术职称,申请人应是本企业职员(以注册执业
4、资格证书上的工作单位 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 近 6 个月内 的社保缴费证明); 1) 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2) 非莆田市行政 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 个 (含 3 个 )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3)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招标人
5、自 2016 年 3 月 22 日起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http:/)发布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伍佰 元整(¥ 2500 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 6.2 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 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
6、标截止时间 ): 2016 年 4 月 1 日 8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开标室( 7)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 人在 起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 (http:/)发布招标公告。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城厢区农村公路 养护管理所 (盖章) 联 系人: 蔡 先生 电话 /传真: 15105943079 招标代理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联系人: 陈小姐 电话 /传真: 0594-2729522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
7、城厢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设计项目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 1.3 工程建设规模: 自然村道路全长约 20 公里;农村道路全长约 20 公里;设计总投 资约 14 万元; 1.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城厢区自然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农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 1.5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 单 价包干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 设计周期为 45 天; 1) 45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工程施工设计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施工招标直至工程施工缺陷责任期满。 2.2 中标人如
8、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全部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3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误 期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2.2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深度要求。若质量评定不能达到国家规范要求,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莆田市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的企业并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丙 级 及以上 资质 (不分主、增项差别), 且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 具备 中 级工程师(路桥专业)及以上 技术
9、职称,申请人应是本企业职员(以注册执业资格证 书上的工作单位 为准,若注册执业证书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相关人员 近 6 个月内 的社保缴费证明);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为本项目 (标段 )的代建人; (3)为本项目 (标段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6 (6)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 (标段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级领
10、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项目负责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 (闽建法 200715 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 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
11、6.现场踏勘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 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2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二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 的组成内容 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 )、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12、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 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人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 (http:/)发布招标文件, 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 本招标文件依据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 综 2009114号文、莆政综 2009115 号文、莆招投标办 200917 号 、莆政综 201355 号文、莆招投标办 20132 号 文件制定。本招标文件如存在未尽事宜之处,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莆政综2009114 号 文、 莆政综 2009115 号 、莆政综 201355 号文、莆招投标办 20132 号 文执行。 7 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13、修改或补充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可于 2016 年 3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直接登 录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 (http:/)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 招标人将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 前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上公布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 12 设计费用 1) 设计费用: 自然村 道路硬化 及安全防护 按 每公里 5000 元 包干、 农村道路 安全防护按 每公里 2000 元包干计取 (设计 费用按照实际完成的 公里数量 进行 结算,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14、 ) 。 2) 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 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 ,中标后不再调整设计费用 。 3) 发包价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可能发生的设计费(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项目、专业图纸设计修改变更等费用)及后续服务费以及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等。 12.2 工程设计、建设期间,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根据需要无偿委派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工程相关问题。 12.3 中标后,不因不可预见因素等而进行调增勘察和设计费用。 12.4 设计费采用固定价格方式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地址勘察和设计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设计变更不再增加设计费。 (三 )投 标文件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15、 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 投标承诺函 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4.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投标保证金 15.1 本招标项目的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仟伍佰 元 整(¥ 2500 元 ) , 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退还 . 15.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90 日历天 (从投标 截止之日算起 )。 15.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 被没收 : 8 (
16、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投标文件的编制 16.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 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 1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
17、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 16.4 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 一 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
18、行查验。 18.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 18.1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 3 层开标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 2016 年 4 月 1 日 8 时 30 分 。 18.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18.3.到投标截止时 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四 )开标、评标及定标 19.1 开标 会定于 2016 年 4 月 1 日 8 时 30 分 在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 3 层开标室( 7) 进行 ,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
19、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9.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 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 个人身份证和 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书 。 19.3 资格审查小组 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 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 3 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 9 19.4 开标程序: (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 (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 (3)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 10 家 (含 10 家 )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
20、标人多于 10 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 7 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 7 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 的不进入评标程序。 注: 根据莆行政管 2014 67 号规定,当投标人 多于和等于 50 家时,可先随机抽取7 家入围单位后,再查询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和名录库资格情况。 (4) 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 21.2 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21、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4)投标人不属于 莆田市 交通基础设施名录库 内的 公路行业(公路)专业 的企业 ; (5) 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6) 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经理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 20.评标 20.1 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 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 20.1.1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22、求的; 20.1.1 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的 ; 20.1.2 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 20.1.3 具有投标须知第 3.3 条情形之一的。 21.确定中标人 21.1 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 21.1.1 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21.1.2 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该号码所对应投标人即为中标人; 21.2 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 21.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
23、现场提出, 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1.4 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22.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 10 22.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 对中标单位进行公示 ; 根据莆田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交通局、莆田市水利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发包方式的通知 莆招投标办20102 号 文规定,设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22.2 公示内容为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 责人名称,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网站公示。 22.3在
24、评标结束公示期满后 2日内,招标人应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23.附则 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评标委员会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 (五 )授予合同 24 签订合同 24.1 中标人必须于开标后 7 日历天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 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4.2 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设计承包合同原件提交相
25、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4.3 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承包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5 履约担保 25.1 中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前须向招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 的 10%。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 现金 方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基本户汇入招标人的指定帐户。 25.2 履约保证金 在工程中标人递交全部 设计 成果 经 相关部 门审查合格 并提供给招标人合格的全部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 后, 十五 天内无息退还 。 (六 )标后管理 26.标后管理 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莆政综 2009 115 号 )文件规定执行。 及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的通知 (莆招投标办 2013 2 号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