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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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行政法总论 抽象行为 抽象行为的种类、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具体行为 具体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 行政许可 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定、处罚的实施、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 行政行为法 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政府采购 采购法的适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纠纷的解决 其他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奖励与给付、行政裁决与调解 争议内容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 争议结构 处理争议者(行政诉讼

2、管辖法院、行政复议机关) 行 提起争议者(行政诉讼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 政 受到争议者(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法 争议过程 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 学 行政争议法 特殊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 争议规则 证据规则(举证、取证、质证、认证) 法律规则(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争议结果 行政诉讼裁判、行政复议决定 执行制度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 赔偿关系 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程序 行政赔偿程序

3、、司法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 行政案例(行政法案例的分析方法)提问分析法、意思表示分析法、知识结构分析法 行政法授课提纲 行政法学十八专题八十八表 /林鸿潮 第一部分 行政法总论 专题一:行政主体 主要内容: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核心考点: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主体资格(重点掌握其判断标 准)(表 1) 权 自己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否则可能是民事主体 名 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活动;从其签名盖章上体现 责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行政主体类型(表 2) 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 国务院 第二级 组成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4、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全国人 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自主决定) 第三级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上述国务院下属单位的内设机构 地方行政主体 第一级 地方各级政府 中央主体派驻地方的机构 第二级 派出机关 工作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下属部门与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没有下设部门与机构) 第三级 上述第二级主体的内设机构 上述第二级主体的派出机构 非政府行政主体 被授权的企业组织 被授权的事业单位 被授权的社会团体 被授权的群众自治组织 (如某些公用事业企业) (如高等院校) (

5、如某些行业协会) (如村委会、居委会) 说明:表示有行政主体资格;表示经授权可能有行政主体资格;未标注者表示无行政主体资格。 真题 1( 04 74多选) 关于国家行政机构,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 B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主管台 湾事务的办事机构 C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D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表 3) 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 对象 机构、组织 机关、机构、组织、个人 依据 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授予 没有明确依据,不违背特别规定即可 后果 获得行政主体资格 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专题二:抽象行政

6、行为 主要内容:抽象行为的种类; http:/ 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核心考点: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表 4) 种类 权限范围 行政法规 既可对上位法做出执行性、补充性规定,也可自主创设权利义务 行政规章 原则上只能对上位法做出执行性、补充性规定,不得自主创设权利义务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 原则上只能严格遵循上位法,仅限于做出执行性规定 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重点掌握行政法规的制定)(表 5) 主体 国务院 权限 执行法律规定的事项执行宪法规定的国务院职权事项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的事项 立项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立项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7、报国务 院审批 起草 由有关部门起草或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送审 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负责审查直接涉及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切身利益的可以听证,有关行政许可的必须听证由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建议提请审议,但调整范围单一、各方面意见一致或法律配套法规可以传批 决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公布 标准文本为国务院公报文本公布后 30 日后施行,但涉及国家安全、外汇汇率、货币政策确定及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规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布后 30 日内由办公厅报请备案 解释 属条文本身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

8、和省级政府可要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公布属具体应用问题的,国务院各部门与省级政府的法制机构可请求解释,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答复;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其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后答复 授权立法中的特殊问题(表 6) 授权立法的范围 犯罪与刑罚、剥夺公民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与处罚、司法制度属法律绝对保留 授权立法的义务 严格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 使该权力;权力不得转授;立法须报授权规定机关备案 授权立法的效力 具有准法律的地位,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与法律相冲突的,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立法的终止 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报请全国人大及其常

9、委会立法,立法后原授权立法及授权终止 授权立法的识别 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一般称“某某暂行条例”,而普通行政法规一般称“某某条例” 其它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问题(表 7) 制定机关 报请立项 决定 公布 备案 部门 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分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工作机构 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决定 标 准文本为本部门或国务院公报 公布后 30 日内由法制机构报请备案 地方性规章 省级政府和较大市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或其下级政府 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 标准文本为地方政府公报 说明:对于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问题,尚无法律集中调整,原则上参照规章的制定进行。 行政法规制定的流程(表 8)

10、建议送审 主体 权限 立项 起草 审查 决定 公布 实施 备案 解释 传批 (即授权立法) 主体 立项 决定 公布 备案 (注意就以上五项将行政规章的制定与行政法规的制定进行对比) 抽象行政行为的效力与监督(表 9) 文本与效力 批准与备案 改变与撤销 冲突与适用 法律 低于宪法 批准问题: 自治区条例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较大市法规、自治州县条例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备案问题: 领导关系:若两机关为领导关系,则上级既可撤销也可改变下级立法 监督关系:若两机关为监督关系,则上级只能撤销不能改变下级立法 授权关系:若两机关为授权关系,则上级可撤销下级立法乃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新法优于旧法 法不溯

11、及既往,但有利溯及除外 新一般规定与旧特别规定冲突的,由制定机关裁决授权制定的行政法 规或经济特区法规与法律冲突无法决定适用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冲突的,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行政 法规 低于宪法、法律 地方性法规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地方法规 部门 规章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 地方性规章 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级以上地方法规、上级地方规章 备案找上级 人大不备案 批准当备案 规章有例外 撤销授权 批准关系:经过批准的立法视为批准者的立法对待(但审查结果仅为撤销) (制定机关为某级人大的,则替换为其常委会) 规章冲突,国务院

12、可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则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省政府规章与较大市法规冲突,省级人大常委会处理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经济特区法规 类似本级地方性法规,但可对上位法做变通规定并在本区域内优先适用 真题 2( 05 43单选) 下列有关法律规范的适用和备案的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B不同行政法规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凡被授权机关制定的法规违背授权目的的,授权和所制定的法规应当一并被撤销 专题三:具体行政行为

13、 主要内容:具体 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核心考点:具体行为的特征。 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是判别具体行政行为的关键)(表 10) 突出特征 处分性 特定性 单方性 外部性 具体含义 依行政主体的意志建立、变更或消灭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是针对特定事项与特定人做出的行为 基于行政主体单方意志便可成立 行政主体对外而非对内实施职权 区别对象 行政事实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行为 内部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表 11) 主体上 内容上 程序上 实施者是 行政主体,且具体实施人员意志健全 向当事人表达出效果意思 依照法定时间和方式送达当事人 具

14、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表 12) 效力 含义 产生条件 后果 拘束力 形式上推定的效力 一经生效即产生 当事人应遵守;做出者不得随意更改;他人不得随意干预 确定力 实质上确定的效力 争议期过后产生 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争议,不得更改 执行力 现实中实现的效力 履行期过后产生 使用国家强制力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义务安排 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产生过程(表 13) 具体行政行为作出 产生拘束力 产生确定力 产生执行力 一般情况下 经过争议期 经过履行期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变化(无效、撤销与废止)(表 14) 条件 效力 后果 无效 行为明显重大违法;如要求行对人去犯罪、行为毫无法律

15、依据、毫无事实根据 自始不发生任何效力 可随时主张无效;随时宣告无效;可获国家赔偿 撤销 行为一般违法或明显不当 被撤销前推定为有效,撤销后溯及为自始无效 需依法定程序 撤销;撤销后可获国家赔偿 废止 原有法律依据已改变;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为目的已实现,无须继续存在 废止前有效;废止后无效 因信赖保护可获国家补偿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图示(表 15) 无效: (随时可被宣告无效,自始没有任何效力) 撤销: (被撤销前有效,被撤销后溯及推定无效) 废止: (被废止前有效,被废止后失去效力) 真题 3( 02 75多选) 刘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李某口头作出罚款

16、200 元的处罚决定,并要求当场缴纳。刘某要求出具书面处罚决定和罚款收据,李某认为其要求属于强词夺理,拒绝听取其申辩。关于该处罚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可以拒绝 B该处罚决定违法,刘某缴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C该处罚决定不成立,刘某缴 纳罚款后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D该处罚决定无效,刘某可以拒绝 第二部分 行政行为法 专题四:行政许可 主要内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核心考点:行政许可的设定;行政许可的实施。 行政许可的设定 行政许可设定的范围(表 16) 可以设定许可的事项 一般许可:从事直接涉及公共利益或个人重大

17、利益的特殊活动特许: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或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认可:特定职业行业资格、资质的确定核准:特定设备、设施、产品、物品的检验、检测、检疫登记:企 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 可以不设定许可的标准 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能够调节的能够自律管理的能够事后监督的 设定后停止实施的标准 省级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许可,认为符合可以不设定许可的标准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内停止实施。 此区域可以设定许可(第十二条) 此区域可以不设定许可 (第十三条) 圈外的区域不得设定许可 行政许可设定的权限(表 17) 创设经常性许可 创设非经常性许可 制定具体规定 禁止设定许可 法律

18、可以创设 无此情况 无此情况 中央立法无特殊禁止 行政法规 法律未创设时可以创设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决定方式设定;实施后除临时性许可外,应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或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可在上位法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但不得增设许可,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地方法规 上位法未创设时可以创设 无此情况 必须由国家统一确定资格资 质的许可 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许可 限制外地生产、经营、服务、商品进入的许可 省级地方规章 无权创设 上位法未创设许可的,必要时省级政府规章可以创设临时性许可;该许可实施满 1 年需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19、地方性法规 行政许可的实施 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表 18) 授权实施 委托实施 集中实施 统一办理、联合办理 权力归属者 被授权组织 委托机关 多个机关 多个机关或多个部门 实际实施者 被授权组织 受委托机关 一个机关 多个机关或多个部门 须注意问题 以被授权组织自己名义实施 委托内容应公告;并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且不得转委托 经国务院批准,省级政府决定 统一受理、统一送达、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但分别决定 行政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表 19) 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 变更与延续 听证 重要制度 委托申请: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但人身性许可除外 电子政务:行政机关有推行电子政务的义务,当事人可通过多

20、种灵活方式(主要是电信电子方式)申请许可 正当程序:需核实申请材料实质内容应有 2人以上进行 跨级上报:须跨级上报的许可,下级机关应将有关材料直接上报 ,上级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材料 陈述申辩: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陈述申辩 政务公开:准予许可的决定应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当事人要求变更或延续的应当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准予变更或者延续 启动方式:行政机关对法定事项或其认为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可决定听证(依职权启动);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事项应告知听证权(依申请启动) 公务回避: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实体回避);

21、行政机关应指定审查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主持听证(程序回避) 案卷排它: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重要期限 补正告知期限:补正告知应在 5 日内 1 次做出,否则视为受理申请 决定期限:一机关决定( 20 日内决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0 日);平级多机关决定(统一、联合、集中办理的 45 日内决定,经本级政府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15 日);跨级多机关决定(下级机关应在 20 日内审查完毕) 颁证期限:准予许可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 日内颁发送达许可证或加贴、加盖标志物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等时间另计 需延续的应在许可有效期届满 30 日前申请 行政机关 应在许可有效

22、期届满前决定,逾期视为准予延续 申请期限:权利人应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 5 日内申请听证 组织期限:行政机关应当在 20 日内组织听证 告知期限:行政机关应于举行听证 7 日前告知听证时间与地点,必要时予以公告 行政许可实施的特殊程序(表 20) 特许事项的决定 应通过招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作出决定 资格资质的许可 对公民根据考试成绩等决定,对组织根据考核结果决定 有数量限制的许可 多人符合条件的,应当根据受理申请的顺序决定 真题 4( 04 75多选) 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 法是不正确的?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

23、、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表 21) 责令改正 撤销许可 注销许可 情况 资源使用许可未履行开发利用义务 市场准入许可未履行低廉收费与普遍服务等义务 直接关系重要安全 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 行政机关违法准予许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职权;违反程序;授予不具备资格条件者以许可等 申请人违法获得许可:欺骗、贿赂等 许可期满未续 主体丧失能力 撤销撤回吊销 不可抗力等等 后果

24、 情况应责令限期改正 情况应责令停建停用,并立即改正 情况可获赔偿;情况不能;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许可终止 若干相近概念的辨析(表 22) 许可撤销 许可撤回 许可吊销 许可注销 许可实施中存在违法行为,从而导致撤销 是撤销的一种,特指许可机关的自我撤销 利 用合法取得的许可从事违法行为,从而导致吊销 因许可不复存在或无法实现,而在形式上注销 专题五:行政处罚 主要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行政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 核心考点: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种类(表 23) 大类型 自由罚 行为罚 财产罚 声誉罚 其它处罚 子类型 行

25、政拘留;劳动教养 责令停产停业; 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警告 可由法律、行政法规创设 真题 5( 04 41单选) 张某委托刘某购书,并将一本存在 1.3 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刘某用于买书。刘某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 3000 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刘某供述存折中余下的 1 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刘某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 3000 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A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 3000 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刘某 B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 3000 元和准备用于购买

26、毒品的存折内余款 C将刘某用于购买毒品的 3000 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张某 D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 3000 元,将存折内余 款返还张某 行政处罚的设定(表 24) 可创设 可规定 注意问题 法律 各种处罚 下位法应当在上位法规定给予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对已有处罚做出规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由法律保留 行政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除外 可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 地方性法规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除外 可设定暂扣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 部门规章 警告;罚款 罚款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性规章 罚款限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规定 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表 25) 一般处罚机关 地 域

27、管辖: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关(包括行为实施地与结果发生地) 级别管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有权机关 指定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其共同上一级机关指定 集中处罚机关 国务院或其授权的省级政府可以决定集中处罚,该综合执法机关在行政处罚领域具有主体资格;中央垂直领导机关(海关、国税、金融、外汇管理)的处罚权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权不得被集中行使 行政处罚的实施规则(表 26) 处罚看能力 不满 14 周岁的不予处罚,已满 14 不满 18 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违法不予处罚,间歇性精神病人 在精神正常时违法应予处罚。 过时不处罚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

28、起 2 年后(治安处罚为 6 个月后)不再处罚。 一事不再罚 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同一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一个规范)做出多次处罚;对一个行为,任何机关不得以多个事由(实施一个行为、违反多个规范)做出同一种类的多次处罚。 罚刑可相抵 拘留可以折抵刑期,罚款可以折抵罚金,但没收的处罚不能折抵没收的刑罚。 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表 27)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听证程序 适用条件 对公民 50 元以下、对单位 1000元以下罚 款或警告 不适用简易或听证程序时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大额罚款 重要制度 可以一人执法 可以当场决定 调查检查:至少 2 人执法 做出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

29、(集体)作出决定 公务回避:应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 委托听证:当事人可委托 1 至 2 人代理 重要时 处罚决定书须当场交付 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 7 日内送达 申请期限:应在被告知后 3 日内要求听证 限 处罚决定 告知期限:行政机关应在听证 7 日前通知听证时间与地点 行政处罚的执行(主要掌握罚款的执行)(表 28) 职权分离的原则 决定者:行政机关所有者:国库(处罚机关不得截留私分,财政部门不得返还处罚机关) 收缴者:银行(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 15 日内到银行缴款) 当场收缴的例外 适用简易程序处 20 元以下罚款(治安处罚为处 50 元以下罚款且被

30、处罚人无异议),或适用简易程序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可当场收缴,但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日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 在边远、水上或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银行缴款确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可当场收缴,在水上、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自抵岸(到站)起 2 日内交至行政机 关,行政机关应在 2 日内交至指定银行 强制执行的措施 按日处罚款数额 3的执行罚有权的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无权的机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治安处罚(主要掌握其与一般行政处罚的不同之处)(表 29) 实施机关 公安机关:公安局派出所(仅限做出警告或 500 元以下罚款) 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限期出境或

31、驱逐出境(仅针对外国人) 处罚时效 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 6 个月后不再处罚 适用调解 民间打架斗殴或毁损财物的,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调 解不成或不履行调解的给予处罚 执行制度 有多种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处罚,但合并执行,合并执行的拘留不得超过 20 天 对拘留决定起诉或复议,并提供合格保证人或按每日拘留缴纳 200 元保证金的,可以暂缓执行 专题六:行政强制 主要内容: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核心考点:无。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主要掌握两者的区别)(表 30) 适用目的 主要类型 基本特征 救济途径 强制措施 为调查而强制 为预防

32、而强制 为征用而强制 对人强制扣留、隔离、疏散;对物强制检验、查封、 扣押、冻结;对场所强制隔离、查封 临时性;非惩罚性 对其不服可以起诉 强制执行 为实现另一行为确定的义务而强制 间接强制如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如划拨、收缴、拍卖 替代性;有时带惩罚性 执行有错的诉执行行为;执行内容有错诉执行内容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表 31) 种类 代履行 执行罚 直接强制 含义 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 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 间接强制难达目的时方可采用 注意 人身性义务不可代履行 原义务不可替代或属不作为义务 涉及人身自由或使用武器的,应由执行警察职 能的机关实施 专题七:政府采购 主要内容:政

33、府采购法的适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的纠纷解决机制。核心考点:无。 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表 32) 适用地域 适用行为 排除事项 境内采购 有偿取得货物工程服务 使用国外贷款另有约定的因严重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实施的紧急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军事采购 政府采购当事人(表 33)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排除企业单位 市级以上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 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参加采购,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政府采购方式(仅指货物采购与服务采购而言)(表 34) 方式 适用条件 公开招标

34、是最主要的政府采购方式 采购货物和服务需要采用其它方式的,应获得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 邀请招标 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采用公开招标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单一来源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发生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采购金额 10的 询价 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

35、幅度小 真题 6( 05 84多选) 下列哪些情形不符合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 A某市工商局在招标采购中,因符合技术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而废标 B某市某区人民政府设立集中采购机构 C某区卫生局在政府采购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 D 某县人民政府因需购置一批办公电脑而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的纠纷解决机制(表 35) 质疑 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提出者 供应商 供应商 供应商 供应商 处理者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复议机关 法院 适用条件 采购过程、文本、结果使供应商受损 不满质疑答复或未及时答复 不服投诉处理或未及时处理 政府采购的纠纷解决流程(表 36)

36、 质疑 投诉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 讼 未答复或对答复不满 不处理或对处理结果不服 专题八:其他行为 主要内容: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核心考点:无。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表 37) 说明: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从相对人处取得财产性利益。 行政征收 无偿取得 当事人可以事先预见 征收范围较窄,仅限有形财产,以金钱为主 行政征用 有偿取得 当事人一般无法事先预见 征用范围较宽,包括有形财产、智力成果、劳动力等 行政奖励与行政给付(表 38) 说明: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行政 机关给予相对人一定的利益。 行政奖励 适用于做出先进行为与贡献的人 包括给予物质利益(奖金

37、等)与精神利益(荣誉称号等) 行政给付 适用于生活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 只给予物质利益(主要指发放抚恤金、保障金、保险金) 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表 39) 说明:两者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的民事纠纷进行处理。 行政裁决 有强制力,可以强制执行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调解 无强制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 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不服应当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部分 行政争议法 专题九:争议内容 主要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诉讼与复议关系。核心考点:均为核心考点。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表 40)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受 职权标准: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

38、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同行政诉讼 案标准 行为标准:具体行为违法行为 可附带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为 违法或不当的行为 结果标准:损害合法权益 同行政诉讼 受理 法律: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措施案件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行政给付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案件 学理:行政裁决案件部分行政确认行政检查案件部分行政合同 司法解释:公平竞争权案件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案件反补贴案件最高法院就个案进行答复、批复中明确的几类案件 同行政诉讼 排除 国家行为案件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 刑事侦查行为调解仲裁行为行政指导行为重复处理行为 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劳动监察指令

39、书 非具体行政行为不得直接审查 规章以上(含规章)的抽象行为不得附带审查 若干应注意的细节问题(表 41) 不履行法定职责 原则上应以当事 人申请保护而遭拒绝为起诉条件,但有例外 行政确认案件 只有对法律关系的确认,且确认行为对其产生影响的才可诉 行政合同案件 行政合同中的单方行为可提起行诉,双方行为只能提起民诉 法定行政终局裁决 这里的法定仅限于狭义上法律的规定,而不包括法规与规章 假刑事侦查行为 只有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授权实施的侦查行为才是不可诉的 行政指导行为 这里的“无强制力”一词,是说明性词语,而非限定性词语 真题 7( 04 49单选) 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

40、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 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真题 8( 04 73多选) 2002 年 4 月 2 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

41、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 2002 年 6 月 1 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 2003 年 2 月 4 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 2005 年 2 月 4 日之 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诉讼与复议关系(表 42) 复诉自由选择 可在收到复议决定或复议期满后 15 日内起诉,有例外则从例外 复议前置不终局 纳税争议侵犯已经取得的自然资源权利 复议选择但终局 出入境处罚省部级单位对自身行为的复议决定 复议前置且终局 省级政府在特定条件下做出的自然资源权属复议决定 诉讼与复议关系解析(表 43) 复诉自由选择 复议前置不终局 复议选择但终局 复议前置且终局 诉讼(实线表示) 复议(虚线表示) 真题 9( 04 72多选) 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 2003 年 5 月,百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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