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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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沙洋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建设 实施方案 我县是全国粮油生产大县,常年粮食种植面积 150多万亩,粮食产量 85 万吨,其中稻谷近 60万吨。近年来,受稻谷种植结构调整和异常气候影响,粮食产后损失较大,品质下降,迫切需要建设粮食产后服务设施。为认真做好我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县种粮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促进粮食提质升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解决我县市场化条件下农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收粮、储粮、卖粮清理烘干等问题,整合粮食流通领域的现有资源, 新增部分不足设施,建立不同层次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有偿为农户和其他粮食生

2、产主体提供“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 代”服务。确保在 2018 年底前,在全县建成布局合理、能力充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满足粮食产后服务需要的专业化、社会 化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具体达到以下目标: (一)服务种植结构调整,适应收储政策转变。 近几年我县粮食再生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由于其收获期间阳光较弱,无法晾晒,因此建设烘干设施非常必要。同时,随着我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主导的政策性收储将逐步淡出,粮食 2 收购主 要靠各类市场主体,价格由市场决定,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直接面对市场,对粮食质量和收购价格提出了新的需求。通过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的建设,服务种植

3、结构调整,适应收储政策转变。 (二)整合粮食产后设施,增强服务能力。 粮食产后机械化作为粮食生产过程机械化的延续,是粮食产业全程机械化的组成部分。到目前,我县部分企业投资兴建了清理、烘干设施,但没有形成体系,功能不完善,使用效率也不高。通过对粮食产后设施进行整合,完善服务功能,可以增强服务能力,有利于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提高粮食品质, 满足消费新需求。 通过“五代”服务,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满足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的市场需求,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创造条件。同时,有利于粮食提质进档,增强市场化条件下农民售粮的议价能力,增

4、加农民收入。 二、基本功能 1.具备为农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开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的基本服务功能。有条件的,还应具备代加工、代销售等服务功能,并在安全可控的条件下发展“粮食银行”等业务。 2.具备为农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提供专业化、质量稳定、安全可靠的粮食计量、快速检验、清理、干燥、 分类储存保管等服务功能,提高粮食保质能力。 3 3.能够有效改善粮食品质、提高粮食质量标准,有条件的可满足分等定级、分仓储存、分类加工的市场需求,为实现优质优价、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4.配备交易终端等设备,与销售平台联网,可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为农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直

5、接开展网络售粮。 5.具备代运输、代装卸功能,在偏远、交通不便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可配备必要的收粮运输工具,开展上门收粮业务。 6.可与农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科学储粮新装具新粮仓应用结合和对接,并提供产后技术 服务指导。 三、建设内容 (一)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一方面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在保证必要的服务功能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整合集成、配套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另一方面新建部分不足设施,特别是烘干设施,按需配齐清理、干燥、输送等系统设备。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粮食处理新技术、新设备。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是粮食产后干燥清理设备。改造完善老式粮食烘干机及水分、温度在线检测、自动控制等

6、功能;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粮食烘干设备,烘干系统应满足烘后粮食水分适中,符合储藏要求。根据需要配置粮食清理、色选等设备(主 要建设内容造价估算情况见附表 1)。 4 表 1 批式循环烘干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及标准一览表 项目 日烘干能力( t/d) 输送、清理能力(t/h) 钢结构罩棚( ) 道路地坪( ) 汽车衡(台 ) 检化验设备(套 ) 供配电设备(套 ) 其它 备注 大型 200 30 1000 2000 1 2 1 中型 100 30 1000 2000 1 2 1 二是必要的物流仓储设施。配置接收、发送、输送、装卸、通风设备等,配套必要的罩棚、晒场、地坪、电力等设施,维修改造必要的仓储设

7、施(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 1)。 三是配 备粮食质量常规检测仪器设备(具体设备见附表 1),以及与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连接的网上交易终端等设备。 表 2 检化验设备基本配置参考表 序号 仪器设备配置 台(套)数 备 注 1 粮食扦样器 1 2 粮食分样器 1 根据收粮品种配置 3 谷物筛选器 1 4 谷物容重器 1 5 测水用粉碎机 1 6 实验室砻谷机 1 稻谷产区配置 5 序号 仪器设备配置 台(套)数 备 注 7 实验室碾米机 1 稻谷产区配置 8 快速水分测定仪 1 9 烘箱 1 10 电子分析天平 2 11 电子数显台秤 1 12 其他 1 四是进行准低温仓改造。在我县湖北沙洋汇龙粮油

8、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陈家咀中心粮库、四方粮站,湖北荆门沙洋国家粮食储备库,湖北龙池米业有限公司,湖北洪森实业 (集团 )有限公司 5个粮库,改造建设 31500吨准低温仓。主要改造内容是进行仓内吊顶、门窗改造、风道改造、配电设备、空调、换气风机等设施设备(具体建设情况见附表 2)。 五是实施农户科学储粮。对全县有建设需求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扶持建设 200 吨 500 吨的大粮仓。对部分没有储粮装具的贫困户,免费发放科学储粮简易粮仓,促进贫困户减损增收。 六是依法依规 安排好建设用地。新建各类设施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尽可能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基层收储库点和其他空置场地

9、;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依规办理 6 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七是坚持社会化服务。凡纳入统一规划建设的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要坚持面向社会服务,年服务能力不低于 1 万吨。要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诚信高效”的机制,构建统一规范、统一标识、统一服务内容的区域性粮食产后服务网络,为农户和其他粮食生产主体提供全方位、全链条 服务。聘请省粮食局确定的科技特派员,指导粮食产后服务中心 和农户专项开展粮食 产后干燥、储藏、加工减损、农户储粮等技术服 务和推广,县财政每年安排 5 万元经费,确保科技特派员正常开展工作。 (二)根据不同层次建设主体确定具体内容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县实际,我县粮食

10、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分农民合作社、粮油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三个建设层次,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其具体建设要求如下: 1.农民粮食生产合作社:以粮食清理、烘干和临时储存为主。其配备的粮食烘干设备,以批式循环烘干系统为主,服务能力能满足周边种粮农民的需求,烘干的稻谷质量能满足粮食加工企业对稻谷品质的要求;其自行建设的仓库能满足临时储存需要。 2.粮油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建立符合“五代”要求的全流程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其配备的粮食烘干设备能力,以大中型为主,能满足其加工能力需要;烘干的方式以低温为主,烘干的稻谷能满足粮食加工对稻谷品质的要求;其建设的仓库能满足

11、粮 7 食储存需要。 3.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以建立粮食清理、烘干、收购和长 期储存为主。其配备的粮食烘干设备能力,以大中型为主,能满足其服务区域内除粮食加工以外的产后服务需要;其改造建设的仓库能满足粮食长期储存需要。 表 3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设施改造、功能提升内容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建设内容 1 新增设备 输送、清理、色选、除尘等设备,运输车辆、检化验设备、网络交易终端等 2 设施设备维修改造 输送、清理设备、烘前烘后仓、烘干机及热风炉、脱硫除尘系统、水份在线检测等自动控制系统及其他性能维修改造等 3 土建改造 道路、地坪、罩棚、仓房等维修改造等 四、建设主体条件 我县粮食产 后服务体系建设分

12、为农民合作社、粮油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三类建设主体,其建设条件如下: (一)农民粮食生产合作社建设条件 1.经相关部门登记注册,合作社成员在 100 户以上; 2.土地流转面积达 1000 亩以上,且具有县经管局的规范手续,粮食产量在 500 吨以上; 8 3.具备 1000 吨以上仓容; 4.合作社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具有建设用地和相应自有资金筹资能力。 (二)粮油加工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条件 1.年加工能力达 5 万吨以上; 2.具备 2 万吨以上的仓容; 3.具有 1 万亩以上的粮油订单面积,并且订单 履约率达 50%以上; 4.企业管理规范、带动能力强,具有建设用地和相

13、应自有资金筹资能力。 (三)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建设条件 1.符合全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当地农民合作社和粮油加工企业已安排建设的,原则上不再安排; 2.具备符合当地产后服务能力的仓容要求; 3.具有建设用地和相应自有资金筹资能力。 (四)农户科学储粮项目建设条件 1.大粮仓项目:按照“实际需要、农户投资、项目补助”的原则,根据个人申请,经粮食、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项目单位,按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 50%的额度进行补助。 2.贫困户简易储粮仓发 放,由县粮食局会同县扶贫办核实确定贫困户进行发放。 (五)签订服务协议 9 凡确定为粮食产后服务建设项目的单位,要与县粮食部门签订项目服务协议,保证达到

14、建设规模(原则上要求烘干能力达到每批次 100吨以上)及服务功能要求,并接受县粮食、财政部门监管。 五、 实施 步骤和要求 (一)实施步骤 1.合理规划布点。我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主体多元、避免重复、覆盖乡镇、整县推进”的原则,按稻谷总产量每 5 万吨设置 1 个,全县拟建设产后服务中心和整理中心 12个。其中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建设具备“五代”功能的标准化粮食产后服 务中心 3 个(分别是洪森实业公司、龙池米业公司和环星油脂公司),建设具备“四代”(除代加工)功能的粮食产后整理中心 9个(分别是沙洋县刘集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建阳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虎发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粮食

15、产后整理中心、沙洋楚峰粮油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陈家咀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毛李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烟垢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金穗源粮食产后整理中心、沙洋县曾集粮食产后整理中心)。全县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要确保在2018 年 12 月底前全部建成投入运行。 同时,对全县有建设需求的 8家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扶持建设 200 吨 500 吨的大粮仓。对有储粮装具需求的 1000 个贫困户,每户免费发放 1 个科学储粮简易粮仓。 10 2.统筹资金建设。我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企业建设、项目补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经测算,需总投资 4417 万

16、元,其中 3 个粮食服务中心需投资 930 万元; 9个粮食整理中心需投资 2430万元(分单位情况见附表 3);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需投资 427万元(分单位情况见附表 4); 9栋准低温仓改造按每千吨仓容补助 10 万元,需投资 315 万元。 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粮食产 后整理中心建设、准低温仓改造、大粮仓购置按投资总额 50%补助,贫困农户科学储粮简易仓全额免费发放,预计补助资金总额 2226 万元。 3.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单位要对粮食清理、烘干、输送进仓各环节的建设和设备购进留存详细资料,在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均应拍照存档,并进行预验收。在此基础上,县粮食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县级验收。项目验收包括完成情况验收、质量验收、操作培训验收、操作规程验收等方面。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建设由县政府统筹组织实施,并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县政府相关部门年度政绩目标 考核。组建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县长任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粮食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统筹协调。县粮食局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调查摸底、编制方案、项目受理、项目落实、监督检查,制定项目运营管理办法及会同财政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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