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4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严格保护国土资源 1.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推动市级政府按期开展对县(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从严从紧审批建设占用耕地。 ( 责任领导: 李如海 牵头处室: 耕保处 参与单位:各市、县 局 、规划处、利用处、整理中心 ) 2.严格划定和永久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完成国土资源部下达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 责任领导: 李如海 牵头处室:耕保处 参与单位:各市、县 局 ) 3.研究出台全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意见。 全 年全省土地综合整治完 成新增耕地不低于 18万亩 。 开展 “农村土地问题百村调研 ”,形成调研报告并提
2、出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路径。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耕保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地籍处、财务处、法规处、整理中心 ) 4.启动建立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网,探索污染耕地的生态防治、修复工作。 (责任领导:刘聪 牵头处室:地环处 参与单位: 耕保处、 地调院 ) 5.启动苏南地区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调查工作。 全年 完成 矿山地质环境整治面积不少于 400 万平方米。 推进 全省地面沉降、地下水监测网建设。 (责任领导:刘聪 牵头处室:地 环处 参与单位:地调院 ) 2 6.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积极推进 “和谐矿 区 ”建设
3、。 (责任领导:刘聪 牵头处室:矿管处 参与单位:资源处、地环处 、地勘处 ) 7.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责任领导: 祖耀升 牵头处室: 规划处 参与单位:地勘处、矿管处 、 资源处、地环处 ) 二、 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8.全面落实 执行 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 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强化征地主体责任机制,充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 耕保处 参与单位:法规处、执法局 ) 9.2014年底前完成符合法律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责任领导:魏红军 牵头处室:地籍处 参与单位:地产发展中心 ) 10
4、.建立健全地质灾害 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 四大体系。继续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 工作 。 指导各市 修订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责任领导:刘聪 牵头处室:地环处 参与单位: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 11.加大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 度。加大信访督查督办,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做好信访化解和稳控工作 。 (责任领导:李闽 牵头处室:执法 3 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矿管处、地环处 ) 12.对 2014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
5、单列,快速审批,应保尽保。稳定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强监测监管,防止地价异常波动。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耕保处、 动态 监测中心、整理中心、地价所 ) 三、 大力推进 节约集约 13.稳妥有序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改 。 严格控制土地开发强度, 探索 划定城市 发展 边界 ,开展“多规合一”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 (责任领导:祖耀升 牵头处室:规划处 参与单位: 耕保处、地籍处、规划院 ) 14.通过适当安排规划流量指标,调整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落实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
6、 (责任领导:祖耀升 牵头处室:规划处 参与单位: 耕保处、地籍处、 利用处、矿管处、执法局、规划院 ) 15.推动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共同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 化用地考核督查。出台并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综合考核奖惩制度。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法规处、调控处、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执法局、科技处、财务处、人事处、监察室 ) 16.做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 (责任 4 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调控处 参与单位: 省厅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 局 ) 17.实施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7、、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修订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研究出台江苏省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规程(试行) 。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 ) 18.加强土地供应工作的监管和调控,加强市场监管和动态监测。开展批而未用和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提高建设用地批后供地率。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开展开发区和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整合和再开发城镇低效用地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耕保处、规划院、动态监测中心 ) 19.鼓励在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高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规划院 ) 20.继续
8、实施 “示范工程 ”、矿产资源保护 类 项目,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技术研发,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 (责任领导:刘聪 牵头处室:矿管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财务处 ) 四、积极稳妥分类推进改革创新 21.按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审慎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耕保处 参与单位: 征地事务所 ) 5 22.按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 研究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责任领导: 吴震强 牵头处室: 利用 处 参与单位:法规处、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财务处 ) 23.按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积极稳妥规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出 让、租赁、入股 。开展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基础调研
9、和政策研究。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法规处、调控处、规划院 ) 24.探索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方式。开展乡镇以下村庄建设用地布局调整利用试点工作调研和政策研究。实施江苏省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管理办法。 (责任领导:祖耀升 牵头处室: 规划 处 参与单位: 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规划院、整理中心 ) 25.探索改进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办法。完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预下达机制。统筹安排全省增量和流量用地计划指标。支持具备 条件的地区探索用市场化方式配置用地计划指标。(责任领导:祖耀升 牵头处室:规划处 参与单位: 各市、县局 ) 26.推进省及地方合作开垦
10、补充耕地试点,推进法人耕地占补平衡。 实施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市场交易,建立交易激励机制。开展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 并建成数据库 。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耕保处 参与单位: 规划处、地籍处、 财务处、整理中心 ) 6 27.根据 国土资源 部统一部署,调整工业用地地价,探索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 规划院、动态监测中心 ) 28.探索用地企业诚信管理制度。研究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范围。探索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办法。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利用处 参与单位:法规处、耕保处、动态监测中心 ) 29.
11、按照省审改办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研究继续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 优化 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与单位: 厅 各处室 局 ) 30.改革识人用人的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制定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江苏省 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人事制度。 (责任领导:魏红军 牵头处室:人事处 参与单位: 各市、县 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 厅 各处室 局 ) 31.在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协调制度,强化对地方的督导和指导; 开展地方“试点”, 推动土地登记历史资料整理与信息化工作
12、,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基础平台。 (责任领导:魏红军 牵头处室:地籍处 参与单位: 法规处、财务处、地产发展中心、信息中心 ) 7 五、着力提升法治化水平 32.下发 2014年度全省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全省系统 2012-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开展检查。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与单位: 厅 各处室 局 ) 33.出台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综合执法监管暂行办法。建立与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的联动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李闽 牵头处室:执法局 参与单位:调控处、法规处、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 ) 34.加强执法监察信
13、息化建设,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建立违法用地 “零报告 ”制度,完善违法用地逐级备案报告制度。健全省、市、县、乡镇(街道)、村五级执法监察网络,建立和完 善国土资源协管员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李闽 牵头处室:执法局 参与单位:办公室、信息中心 ) 35.严肃查处违法重点地区以及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信访反映违法用地多且整改不力的重点地区,实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视情进行区域限批等措施。加大挂牌督办案件力度,向社会公开曝光违法用地典型案件。 (责任领导:李闽 牵头处室:执法局 参与单位:规划处、耕保处 ) 36.做好 “土地执法模范县 ”创建活动。突出卫片执法与动态巡查等日常执法工
14、作互动,信访信息研判与案件查处督办工作互动 ,土地执法与土地督察工作互动。 (责任领导:李闽 牵头处 8 室:执法局 参与单位: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矿管处 ) 37.按照省统一部署, 全面梳理国土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行政权力名称,规范运行流程,完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形成国土资源系统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库。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与单位:各市、县 局 、厅 各处室 局 ) 38.认真 配合国家做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工作。进一步做好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工作。 配合省法制办做好 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管理办法 的调研、修改工作 。
15、(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法规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 ) 六、着力提升工作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39.进一步选好配强系统各级领导班子。 认真实施系统干部考评制度、交流制度。 认真抓好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稳妥推进省厅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责任领导:魏红军 牵头处室:人事处 参与单位: 各市、县 局、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厅 各处室 局 ) 40.认真做好 离退休人员 服务 管理 工作 。 (责任领导:魏红军 牵头处室: 离退休 干部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财务处 ) 41.适时提高 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完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配使用办法。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财务处
16、 9 参与单位:耕保处 、整理中心 ) 42.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与执行 ,优化资金的使用结构,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财务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 ) 43.迎接国家开展的土地出让金审计。强化系统内部审计监督。 (责任领导:吴震强 牵头处室:财务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执法局、人事处、监察室 ) 44.深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和内控机制建设,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 , 构筑更加完备的惩防体系。 按照 省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廉政监督办法(暂行)加强对选人用人的廉政监督。 (责任领导:孙军 牵头处室:驻厅监察室 参与单位:各市局、各直属事业单
17、位、厅各处室局 ) 45.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 ”、省委 “十项规定 ”和省厅党组 “十条禁令 ”,着力抓好作风建设。 (责任领导:孙军 牵头处室:驻厅监察室 参与单位:办公室 、机关党委 ) 46. 统筹和组织协调国土资源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支持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改革创新试点。牵头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完成综合统计报告,做好国土资源统计监测和形势 分析工作。 (责任领导:李如海 牵头处室:调控处 参与单位: 各市局、 厅 各直属事业单位、厅各处室局) 47.开展国土资源重要科技课题研究,着力推进课题 及 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进省国土资源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强 10 化 国外风险勘
18、查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 (责任领导:孙军 牵头处室:科技处 参与单位:各市局、 厅 各直属事业单位 ) 48.加快推进地质找矿突破。积极推进基础性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好沿海综合地质调查。 研究提出推进地勘 事业 单位改革的对策建议 。 (责任领导:祖耀升 牵头处室:地勘处 参与单位:人事处、地调院 ) 49.加快地质资料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江苏省实物地质资料库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储量动态监管水平。 (责任领导:祖耀升 牵头处室: 资源 处 参与单位:地质资料馆 ) 50.完善矿业权设置方案 制度 ,优化勘查开采布局,促进矿业结构调整升级。持续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完成江苏省矿产资源开发史编纂工作。 (责任领导:刘聪 牵头处室:矿管处 参与单位:规划处、地勘处、资源处 ) 51.加大国土资源工作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有重大影响力的国土资源宣传品牌。 进一步 提升舆情监测应对水平,掌握正确引导舆情的主 动权。 (责任领导:李闽 牵头处室:办公室 参与单位:信息中心 ) 52.做好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成果公布、宣传、解读和 应 用工作,并按照中央和部有关精神,向地方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公众汇报好、宣传好。 (责任领导:魏红军 牵头处室:地籍处 参与单位:办公室、规划院、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