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 造价 咨询服务 单位选择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 项目采购 X【 20170908】 -2861 号 项目名称: 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谈判文件编号: ZDZB-20170923/2 招标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 年 9 月 1 目 录 第 1 篇: 谈判 公告 第 2 篇:投标人须知 第 3 篇:合同通用条件 第 4 篇:合同专用条件 2 第 1篇 谈判 公告 招标编号: ZDZB-20170923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吉林省人
2、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 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设计 、造价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 谈判文件编号: ZDZB-20170923 2. 采购项目名称: 一标段: 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 设计 二标段: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3.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跟踪服务。 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过程跟踪及工程结算审核。 4建设地点: 金业大厦 。 5 服务期限 : 15个日历日。 6 质量标准: 合格 。 7. 投标人 资格要求: 7.1一标段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二标段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 各标段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 (2014 年 -2016 年 )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7.2一标段 投标单位须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二标段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国家注册造价师 ,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7.3 要求 各标段 投标人
4、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不亏损。 提供近三年( 2014 年 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 7.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 7.5本次招标 各标段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7.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 2015 50号文件、吉建管 2016 1号文件)。 7.7 与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5、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 相关投标均无效。 7.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9 本项目 各标段 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10 各标段 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8.谈判文件发售:合格的 投标人 可 于 2017年 9 月 27日至 201
6、7 年 9月 29 日,每日上午 8: 30时至 11: 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时到吉林省政务大厅 4楼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长春市人民大街 9999 号 )。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1营业执照副本 8.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与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8.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4项目负责人 一标段提供 注册建筑师 证书及职称证;二标段提供 国家注册造价师 及职称证。 8.5企业近三年( 2014 年 -201
7、6 年)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 8.6 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 2014 年 -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14 年 -2016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4 日期起至 2016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8.7报名时授权人及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 法人授权委托书 到场(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 8.8检 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须在投标报名期间内,
8、否则无效。包含企业、企业法人、项目 负责人 、被授权人) 。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 2017年 10月 17日 上 午 11:00 时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各标段分别 15000 元。 9.谈判时间及地点:定于 2017年 10 月 17日 上 午 11:00 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进行谈判,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并携带 身份证明。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 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采 购 人:
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 3号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 13604360018 电子邮件: 5 第 2 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具体信息或数据 1.1 招标人名称: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2 工程项目 名称: 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谈判 编号: ZDZB-20170923/2 评标办法: 竞争性谈判 ,详见附件。 1.3 服务期限 : 15 个日历日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2 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5.1 现场考察时间:自行踏勘。 地点:同建设地点。 6.1 接收疑问截止时间: 2017年 9 月 29 日 16: 00时前 招标人澄清发出时间: 2015年 9月 30日 16: 00时前 投标人 确认收到回复时间: 24小时内。 8.1 投标人提出对 谈判 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5 天前提出。 9.1 招标人对 谈判 文件的修改期限:应在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5 天前。 13 1、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 2、最高投标限价为 15.00 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废
11、标处理。 15.1 投标文件有效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 60 天内。 16.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转账、电汇等形式提交;境内以现金或支票形 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其中,有效的投标保函需由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单位或者由具有一定资质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函的应将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5 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人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投
12、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确认以最终到账日期为准。)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 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开户银行:吉林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泰支行; 帐户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 0710 5170 1101 5200 0038 88 (行号: 314241013175)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 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交人民币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超过此期限提交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 本一份,副本 四 份。
13、电子版 1 套。 投 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为优 盘形式 单 独密封并提交,且包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19.1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 10月 17日 11:00 时; 送交投标文件地点: 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 36.1 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期限: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 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 1.5 万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注: 1、 谈判 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 最新发布 的 谈判 公告内容为准。 2、 谈判 公告与 谈判 文件 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 谈判 文件内容为准。 3、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 7 二、 谈判
14、须知 (一) 总 则 1、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2 项目名称: 金业大厦安全整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选择 1.3 服务期限 : 15 个日历日 1.4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过程跟踪及工程结算审核。 2、资金来源: 公共财政预算资金。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 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 (2014 年 -2016 年 )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
15、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单位须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注册造价师 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 中级 及以上职称。 3.3 投标人 具备良好的财务制度,不亏损。 提供近三年( 2014 年 2016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6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 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 2015 50 号文件、吉建管 20
16、16 1 号文件)。 3.7 与 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 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各标段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
17、0 投标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应附证明材料,详见以上各项内容的脚注说明部分。 4、投标费用 4.1 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现场考察 5.1 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 5.2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 排,费用自理。 8 5.3 投 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还可以自 行进入工程现场进行考察,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或蒙受损失。 5.4 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它损失、损害等,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 6、标前会议 6.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中写明的
18、时间和地址,派代表出席招标人召开的标前会议。 6.2 投标人可在标前会议召开之前将其在现场考察及阅读 谈判 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在会上作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招标人将 其澄清和解答的内容以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 谈判 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 7、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内容 7.1 竞争性谈判文件 应装订成册,除本款下
19、述各卷、篇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它正式函件,均是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组成部分。各篇内容如下: 第 1 篇: 谈判 公告 第 2 篇: 谈判 须知 第 3 篇:合同条件 及格式 第 4 篇: 服务方案 第 5 篇: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评标办法 7.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 竞争性谈判文件 ,按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凡与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规定有重大不符的,将按照本须知有关重大偏差的规定办理。 7.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 竞争性谈判文件 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7.4 招标人组建专家评委时应主动提供回避有利害关
20、系单位及个人名单。 8、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澄清和解答 8.1 要求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 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 日 期 10 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传真)送达招标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起 3 日内作出答复,将以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并发送给所有已购买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9、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修改 9 9.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 (包括按本须知第 6 条在标前会议期间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和按第 8 条应投标人的要求对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的澄清)对 竞争 性谈判文件 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5 天前将标有编号的补遗书送达所有投标人 。 9.2 第 8.1 款和第 9.1 款中所指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将以传真等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补遗书是 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组成部分。补遗书与已出售的 竞争性谈判文件 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9.3 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 最后 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19.2 款的规定,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 投标文 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 编制 及度量衡单位
22、 10.1 所有 投标文件统一使用 A4 规格白色打印纸打印或复印。 10.2 封面不做要求 。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 分为两部分,第一部份为商务标书, 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 、 资格审查 资料三 部分组成 ;第二部分为技术标书。 11.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 3)投标承诺; ( 4)开标一览表; ( 5)投标保证金等。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 说明 。 2、业绩和社会信誉。 ( 1)投标人近 三 年 参与 过与招标工程同规模或相类似工程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 2)投标人近 三 年合同履约情况及社会信誉方面的证明材料; 3、 用于本工程的设备。 11.4 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 负责人 及各 项目管理人员 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所需证件、证书均应提供有效 证 件 原件 。 11.5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服务 方案 。 ( 1)工程概况 ( 2) 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的内容 阐述 全面 ; ( 3) 咨询服务方案中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阐述明确且恰当 ; ( 4) 质量控制措施和手段合理 ; ( 5) 咨询单位内部有完善的工作质量奖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