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省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一)企业层面。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