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6 号)精神,加快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稳增长、调结构、强动力、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一、实施产业融合创新工程,培育旅游消费热点(一)促进“旅游+”跨界融合促进旅游+文化。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提升闽南文化、客家文化、海丝文化、土楼文化、茶文化、武术文化等旅游文化内涵和附加值,重点打造漳州古城、福建土楼、九龙江高峰生态谷旅游景区、平和林语堂文博园、漳浦天福闽南文化城、长泰龙人古琴文化村等文化旅游产品。制作推出一批文化旅游题材的影视作品,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演艺产品。发展红色旅游,着力把谷文昌纪念馆打造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促进旅游+海洋。强化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推动滨海旅游向海洋、海岛旅游拓展,重点发展海丝体验、火山探秘、海上垂钩、海鲜美食、养生度假等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