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评分细则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保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正、公平,根据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申请者基本条件1.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专刊)至少一篇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至少2篇(含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2.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学校、学院的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3.伪造证明材料、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背学术道德的即取消评优资格 。二、国家奖学金总积分国家奖学金的总积分(Z)由综合测评积分(A)、成果情况积分(B)、获奖及社会工作情况积分(C)。其中:综合测评积分占30%,成果情况积分占40%,获奖及社会工作情况积分占30%。国家奖学金总积分Z按以下公式计算: Z=0.30*A+0.4*B+0.3*C三、 综合测评积分A 学位课程成绩折算积分计算公式: (单科百分制成绩课程学分数) A= (所修课程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