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17年社区菜店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15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通知(大政发20173号)精神,2017年我市将新建改建30个社区菜店。为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加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建函201646号)精神,以服务民生、满足民需、扩大消费、拉动经济为宗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以降低我市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促进食品安全、方便居民消费为目的,以培育农产品零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我市农产品零售市场体系。 二、 工作目标2017年新建改建社区菜店30个。其中:中山区4个、西岗区6个、沙河口区6个、甘井子区8个、金普新区4个、高新区2个。其他区市县和(先导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执行。三、建设标准(一)社区菜店面积至少300平方米以上。(二)社区菜店经营品种至少包括蔬菜、水果、肉禽蛋及其制品、水产品、粮油及其制品、乳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