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 招标文件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年度工程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罗财公开招标【 2018】 35 号 招 标 人 : 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 : 河 南 大 明 建 设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一八年 五 月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 招标文件 1 总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四、开标 五、评标、定标 六、授予合同 第三章 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一
2、般条款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2 第一章 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 已经 罗发改农经( 2018)2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专户拨款 。项目业主为 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 ; 2.2、 项目编号:罗财公开招标【 2018】 35
3、号 ; 2.3、 建设资金: 财政专户拨款 ,约 88.562 万元 ; 2.4、供货 地点: 采购人 指定地点; 2.5、采购 内容 : 配备电子水尺 7套、便携式流速仪 4 套,以及量测水设施相应的配套设施。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的合格标准 ; 2.7、 交货 期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 60天内供货完毕; 2.8、 质保 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
4、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到递交截 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 、 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3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 ; 3.3、提供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
5、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 )和豫财购【 2016】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4.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至 2018 年
6、5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服务大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报名时应携带: 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上述三证合一证件); 3)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7、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等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存按上述顺序装订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不按顺序装订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报名)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 二 开标厅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4 南政府采购网、罗山县公共资
8、源交易网 上同时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3607600343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 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 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翟敏 电 话: 0371-55679968 传 真: 0371-63812233 邮 箱: 监督机构: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行政大道 8 号 监督电话: 0376-2175979 监督机构: 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 信阳市罗山县 监督电话: 0376-25
9、91001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5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规 定 1 综合说明 资金来源:财政 专户拨款 交货期 : 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供货完毕 。 2 投标有效期: 60天 3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到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
10、,经营范围须涵盖计算机系统 服务或系统集成 等相关信息 (以营业执照为准)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 、 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照; 3、提供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具时间在公告发布 日期之后);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11、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 2016】 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 );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6 4 投标保证金(转帐、电汇) :壹万圆整 (¥: 10000.00元) 递交方式: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注明用途),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
12、纳到帐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单位所提交的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标。 户 名: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 9410 0501 0024 658896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罗山县行政路支行 说明: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如分有多个标段,请注明第几标段 ,项目名称可以简写 ) 5 投标文件 :每套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 ,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 投标截止期: 2018年 6月 20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至: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 二 开标厅 7 开标时间: 2018年 6月 20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13、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第 二 开标厅 8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9 采购控制价: 大写:捌拾捌万伍仟陆佰贰拾圆整 小写: 885620.00元 10 定标原则: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7 11 有关招标活动的文电按下述地址联系: 招标人: 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14、 13607600343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 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 12层 联 系 人:袁宝利 翟敏 电 话: 0371-55679968 传 真: 0371-63812233 邮 箱: 监督机构:罗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行政大道 8号 监督电话: 0376-2175979 监督机构: 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地址:信阳市罗山县 监督电话: 0376-2591001 12 退保证金提交资料: 1、 投标企业保证金退款申请表( 见附表 2) 2、 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汇款凭证复印件 4、 开
15、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 位公章并与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 13 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其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14 投标报价为 :投标总报价应是采购人指定地点 够供货 的包括 供货 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货物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运行)报价、采购人派员参加技术联络和工厂监造、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16、 年度工程招标文件 8 15 政府采购政策: 1、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 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51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招标货物中如有涉及到节能产品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时“,则所投涉及到节能产 品的必须选择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的节能产品货物参与投标,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节能清单
17、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2、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 2010 48号文件要求,各潜在供应商在本次投标活动投标货物中,如有涉及到信息安全产品的,则所投涉及到上述货物的产品必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3、依据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690号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以财政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的最新一期清单为准),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18、,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生效。 4、所投产品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 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合法查询网址)。 5、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及服务。本招标文件 中如有“进口货物”的描述,是指采购人已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 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办库 2008248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办理过报批手续。 6、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07
19、 120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目录中列明的首购产品的,采购人按照规定将合同授予提供首购产品的供应商。 7、本次招标涉及中小型企业的,按照“财库 2011181号”和“工信部联 企业 2011 300号“有关政策执行,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投标(若接受)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罗山县石山口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018 年度工程 招标文件 9 一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
20、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 2.2 “投标人”系指符合要求的法人。 2.3 “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4“买方” 系指罗山县石山口水库灌区管理局 ,“卖方” 系指中标人。 2.5“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规定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6 “货物” 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 物品 、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7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伴随义务。 2.8“
21、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 义务 ,以及合同中未规定 ,但以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 ,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截止到递交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投标人,可提供近三个月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经营范围须涵盖计算机系统 服务或系统集成 (以营业执照为准) ; ( 4)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 、 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