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高级管理人员为:1、总经理;2、副总经理;3、董事会秘书;4、财务总监。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竞争力原则 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2、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3、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4、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5、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章 薪酬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