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智汇资源网 1 国际商业合同 买 方: _ 地 址: 邮编: _ 电话: _ 法定代表人: _ 职务: _ 国籍: _ 卖 方: _ 地 址: 邮编: _ 电话: _ 法定代表人: _ 职务: _ 国籍: 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第一条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智汇资源网 2 单位: _ 数量: _ 单价: _ 总价: _ 总金额: _ 第二条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第三条 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 /邮寄 /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
2、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智汇资源网 3 第四条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 净重、长、宽 、高并书以“防潮 ”、 “小心轻放 ”、 “此面向上 ”等字样和装运: _. 第五条 装运日期: _ 第六条 装运港口: _ 第七条 卸货港口: _ 第八条 保险: 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九条 支付条件: 按下列 项条件支付: 1.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 前 15-20天,由 智汇资源网 4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
3、行出具 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 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 7天内,以电汇或航邮向卖方支付货款。 第十条 单据: 1.海运: 全套洁 净海运提单,标明 “运费付讫 ”/“运费预付 ”,作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2.空运: 智汇资源网 5 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 “运费付讫 ”/“运费预付 ”,寄交买方。 3.航邮: 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4.发票一式五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
4、,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5.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两份。 6.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7.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 /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 10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两份,一份直接寄 买方,另一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第十一条 装运: 1.FOB条款: 智汇资源网 6 a.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 30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b.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 _ ,(电报: _ ),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c.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 10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
5、日期、合同号等 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 30天内尚未抵达,则第 30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d.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e.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2.CFR条款: 智汇资源网 7 a.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 船。 b.货物经航邮 /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 5条规定的交货日前 30天,以
6、电报 /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 /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第十二条 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立即以电报 /信件通知买方。若因卖方通知不及时使买方不能及时投保,卖方则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系由最好的材料兼以高超工艺 制成,商标为新的和未经使用的,其质量和规格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说明。自货到目的港起 12个月为质量保证期。 第十四条 索赔: 智汇资源网 8 自货到目的港起 90天内,经发现货物质量、
7、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承担的部分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更换或索赔。 货到目的港起 12个月内,使用过程中由于材料质量低劣和工艺不佳而出现的损伤,买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并出具 商检局开列的检验证书,提出索赔。商检验书乃索赔之依据。按买方索赔要求 ,卖方有责任立即排除货物之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货物或根据缺陷情况将货物作降价处理。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在货物制造和装运过程中,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延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概不负责。卖方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即刻通知买方并在事发 14天内,以航空邮件将事故发生所在地当局签发的证书寄交卖方以作证据,即使在
8、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尽快交货。 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超过 10个星期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 15条所述不可抗力原因 ,卖方若不能按合同规定如期交货,按照卖方智汇资源网 9 确认的罚金支付,买方可同意延期交货,付款银行相应减少议定的支付金额,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额的 5%,卖方若逾期 10个星期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撤销合同,尽管合同已撤销,但卖方仍应如期支付上述罚金。 第十七条 仲裁: 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 项解决: 1.提交 方所在国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法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 2.在双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国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附加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智汇资源网 10 卖方: 代表: 买方: 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更多优质资源请登陆 更多优质资源请登陆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