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廊设计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LDZBNY-2017058 招 标 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零一七年六月 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1. 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廊设计项目招标公 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 5 2. 总则 . 8 3. 招标文件 . 10 4. 投标文件 . 11 5. 投标 . 13 6. 开标 . 14 7. 评标 . 14 8. 合同授予 . 15 9.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5 10. 纪律和监
2、督 .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 17 1. 评标方法 . 20 2. 评审标准 . 20 3. 评标程序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 22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第一部分 资格文件部分 . 32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 36 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 . 44 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3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 廊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3、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廊设计项目 2.2 招标编号: LDZBNY-2017058 2.3 建设地点:邓州市 2.4 项目概况: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廊设计 2.5 招标范围: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廊设计项目招标 2.6 标段 划分:为一个标段 2.7 设计周期: 45 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
4、(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2012 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设计业绩( 项目内容包含综合管廊或电力管廊或综合管线或综合管沟均属于类似业绩, 须具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在人 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014、 2015、 2016),信誉良好,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 3.3 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出具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最近六个月指 2017 年 1月份至 2017 年 6月份,)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
5、材料 ;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4 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月 13 日至 2017 年 7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00 至 11: 30,下午 15: 00时至 17: 30 时(北京时间),到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报名(邓州市古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工商银行八楼报名室)。 4.2 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被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副本(可为加盖公
6、章的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持职称证、社保证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开户许可证; 以上 证件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 A4 复印件两套,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7、地点的投 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2561668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12 号 联系人:冉先生 电 话: 15716653990 邮 箱: 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5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邓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8、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0377-62561668: 2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西路 12 号 联系人:冉先生 电 话: 15716653990 邮 箱: 3 项目名称 邓州市灵山路综合管廊设计项目 4 建设地点 邓州市 5 标段 共一个标段 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7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8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与之相关 的技术服务 9 设计周期要求 45 日历天 10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
9、 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 4、企业 2012 年 1 月 1 日 以来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 项目内容包含综合管廊或电力管廊或综合管线或综合管沟均属于类似业绩, 须具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如上述材料均不能体现类似业绩,应提供业 主出具的相关证明) ;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开户许可证; 6、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出具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最近六个月指 2017 年 1 月份至 2017 年 6月份)由该投标单位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材料;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6 页 1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自行考察 ,费用自理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 16 招标人书面澄清 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 17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 18 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 19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 整;应于 2017年 月 日下午 16: 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由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递交至以下
11、帐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邓州支行 账 号: 1714 0230 3800 0005 918 户 名: 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项目 15保证金 注: 1.投标人须将银行转帐凭证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备注)栏写明 投标保证金或 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可简写)。 注:打印投标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时,回执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份单独密封,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交代理机构。 21 近年获得过荣誉年份要求 2012 年至今 2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 份 2012 年
12、 1 月 1 日至今 2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 不允许 2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6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 U 盘壹份;正本、副本、电子版应分开包装。 27 装订要求 胶装,不允许活页装订。 28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7 页 投标单位名称及地址: 在 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2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及提交地点 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提交地点: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0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8 月 16 日 14 时
13、 00 分 地 点 : 邓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1 是 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3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所有投标单位和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 3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随机抽取经济、技术专家 4 人。 2、开标前,由招标人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3 人。 35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用综合评估法 3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工作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 何责任。本项目招
14、标代理服务费、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 38 招标控制价 总招标控制价为:壹仟零捌拾陆万元整( 10860000.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0 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 41 本招标文件 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42 本项目所涉及证件,均以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无需提供原件 招标文件
15、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8 页 2. 总则 2.1. 项目概况 2.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设计进行招标。 2.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 本次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5. 本次招标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6. 本次招标 工程概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16、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范围、设计周期及其他 2.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本工程的设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本工程的设计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4. 本项目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的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并通过审查。 2)提交的估算应符合有关造价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并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3) 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修改设计、编制修改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估算,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 括在投标报价中。 4)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设
17、计代表配合施工,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 2.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业绩及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9 页 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本招标项目不接 受) (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
18、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 不得改变;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3)与本项目的招标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4)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5)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6)被责令停业的
19、; (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 2.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 踏勘现场 2.9.1. 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2.10. 投标预备会 2.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
20、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文件 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第 10页 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1. 分包 不允许。 2.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 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3. 招标文件 3.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
21、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招标文件的澄清 3.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 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天收到的异议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未在收到投标人提出异议之日起 3日内发出的,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