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BZDH-2018-013 采 购 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代理: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八 月1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 13 一、总则 . 13 二、磋商文件 . 16 三、响应文件 . 17 四、磋商保证金 . 2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 21 六、公开报价 . 21 七、磋商步骤和要求 . 22 八、履约保证金 . 26 九、代理服 务费、公证费 . 26 十、签订、备案合同 . 26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 28
2、 十二、保密和披露 . 29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 31 第五部分 评审方法 . 49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 53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62 第八部分 附件 . 88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BZDH-2018-013) 一、采购项目名称: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二、采购 项目编号: BZDH-2018-01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采购 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1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
3、,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相关,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供应商须具 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0.00 万元 四 、获 取 磋商文件: 1、 时间: 2018年 8 月 3 日 8时 30 分至 2018年 8 月 10 日 17 时 0 分(北 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 十一 路 与 渤海九路交叉口东北角办公楼三楼 306 室 ) 。 3、 方式: 本项目实行 网上与现场同时 报名 。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
4、意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必须在 “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到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滨州市黄河十一路与渤海九路交叉口东北角三楼 306 室 )领取 竞争性磋商 文件 ,同 时须提交: 营业执照副本、3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 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 售价: 500 元 ,售后不退。 五、 递交 报价 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 间: 2018 年 8月 14 日 08 时 00 分至 2018 年 8 月 14日 0
5、8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厚学楼 210 室 六、 报价 时间及地点 : 1、 时间: 2018 年 8月 14 日 08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厚学楼 210 室 七、 联系方式 : 1、 采购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滨州市黄河二路 661 号 联系人: 张 老师 联系方式: 0543-3258710 2、 代理机构: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东营市(州)东营县(区、市)东营街道(路、乡、镇)曹州号(村) 联系人: 王文娜 联系方式: 17854310523、 15854307246 4
6、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采购人: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 0543-3258710 2 采购代理 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娜 联系方式: 17854310523、 15854307246 电子邮箱: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相关,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供应商须具 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 4 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封面 (1) 响应文件封面; 商 务 部 分 (2) 报价函;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 报价截止时间前 提供)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 现场踏勘确认函 复印件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 (5) 用于评审的证明材料( 评审时需要原件的须于 报价截止时间前 提供) :提供自 2015 年 7 月 1 日以来供应商5 独立 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8、20 万元及以上 的 消防维保类业绩合同复印件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 ; 提供供应商 IS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 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 ; 成交供应商必须至少派遣值班人员 2名,要求常驻采购人值班室值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至少 2名具备中级技能及 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效原件提交审查)。 (6)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 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 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 部分 (7)报价一览表; (8)报价分析表; (9)进口原装产品明细表; (10)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技 术 部 分 (11)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针对本项目的综合说明(含服务理念、服务内容、工作目标); 服务内容 ; 服务方案 ; 项目组织和管理; 相关保障措 施 及突发事故的处置措施; 实质性优惠条件 ; 技术规范偏离表; 6 服 务 部 分 (12) 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后续服务 : 后续服务的程序、内容、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 响应时间和技术支持情况; 培训方案及内
10、容;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及 本地化服务; 服务项目偏离表。 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价 是。 否。 6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是。 否。 7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否。 是。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交由他人完成。此时,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8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踏勘时间: 2018年 8月 10日下午 17: 00之前。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 0543-3258710 统一组织。
11、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踏勘时间: 。 踏勘地点: 。 注:潜在供应商现场踏勘时,必须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资料一套,在 采购人处领取踏勘确认函, 开标时 与其他原件资料 一起递交,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复印件(有效原件开标时提交审7 查),未踏勘现场、未提交现场踏勘确认函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9 答疑接受时间 2018 年 8 月 11 日 17:00(北京时间) 前接受供应商疑问或澄清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文娜 , 联系电话: 17854310523、 15854307246。 提交方式:纸质形
12、式,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10 报价有效期 自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11 供应商在报价截止 时间前提交的文件 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两份(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密封的 响应文件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 三 份) 单独密封的报价保证金退付表、保证金缴纳凭证。 供应商认为参与报价 应当提交所需的材料原件等文件 12 是否需要提交 电子版响应文件 不提交。 提交。 8 13 磋商保证金 ( 1)金额:¥ 4000.00 元(人民币肆仟元整) ( 2)缴纳保证金的形式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应从其基本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13、备注“ 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报价 保证金” 2018年 8月 13日 11:00前到账 ,没有按时、按规定到账视为放弃报价。 户名:山东东昊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账 号: 812170101421003250 注:供应商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确认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在缴纳报价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退还时间: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备案后 5个工作日内扣除招标代理费后余额退还。 14 节能
14、、环保政策执行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2)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 ,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加分幅度: 环保价格分加分幅度: 5% 环保技术分加分幅度: 5% 节能价格分加分幅度: 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节能技术分加分幅度: 5%(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15 中小微型企业 有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15、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9 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 策 ;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4)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 产品 价格给予 8%的扣除,监狱企业 产品 价格给予 6%的扣除。 16 评审方法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
16、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 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每一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得分相同的,报价较低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较优的一方为成交供应商。 2、 报价:总 报价共计 2 次(含公开的基础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7 评审说明 1、经磋商小组认可环保产品、节能产品、小微企业产品及监狱企业产品和产品报价后,供应商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总报价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 *扣除幅度。(以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 依据)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总报价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 *扣除幅度。(以价格扣除后的供应商报价作为评审依据) 2、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完成全部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磋商活动方可暂停。发生磋商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