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西上线) 招标编号: 2018( )号 建 设 单 位: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 年 七 月 说 明 一、 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西上线) 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7年版 )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 )和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为依据,结合本项目 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 招标文件不加修改地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
2、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 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 在“ B.项目专用 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 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的技术规范,其内容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 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
3、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 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反映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 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下册 )由投标人自备。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略) 第七章 技术规范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承诺函 九、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承诺书 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规定的其他材料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8( )号 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西上线) 经 虞发改设计 201841 号文件 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 为 本工程起点位于汤浦镇镇区,桩号 K27+940,终点接 G104,桩号 K33+956,位于常台高速上浦出口附近。道路全长 6.016Km,路基宽 15m。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计划于 2019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本次招
5、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铣刨原路面面层、加铺沥青、原交通安全设施拔除重建。本次招标工程 的预算造价约 2000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施工工期 240 日历天。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 求: (一)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 交通类 “三类人员” 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
6、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
7、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2 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 2、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交易资源交易中心(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 8号三楼 )。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
8、额: 肆拾 万元 ;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虚拟子账号: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 0575-89292593; CA 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4000878198。 招 标 人: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 联 系 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13858588027 招标代理: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城北锦茂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 苗黎 联系电话: 137575
9、86169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公路管理段 地址:上虞区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 1385858802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地 址: 城北锦茂大厦 11 楼 联系人: 苗黎 电 话: 13757586169 1.1.4 标 项目名称 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西上线) 1.1.5 建设 地点 上虞区 1.2.1 资金来源 区财政拨款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 1.3.2
10、 计划工期 计 划工期: 240 日历天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9 年 月 日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前 4 1.10.3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 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
11、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 料 编号的补遗书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 件的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时 00 分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 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 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
12、到招标文 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它材 料 编号的补遗书 3.2.1 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 保证金的金额: 肆 拾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 2018年 月 日 16时(北京时间)前到账,
13、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 保证金专户 ; 虚拟子账号: 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的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
14、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 招标人、 交易中心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5 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 子版为准) 4.1.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至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4.1.4 投标文件拒收的情形 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 5.1 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5.1.2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15、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 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5.2.1 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解密、现场验证: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
16、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 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且投标报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 锁至现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 120 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 二、 招标人解密 三、商务标唱标,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 会构成:共 5
17、人 6.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绍兴市上虞区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地 址:上虞区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 312300。 6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4 投标保证金 第 3.4.4( 2)目细化为: (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7.2 中标通知 第 7.2 款补充以下内容: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并按 7.3.1 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0.2 评标结果公示 补充 10.2 款: 开标结束后,将开标结
18、果在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三日。 11 履约保证金金 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 的 5 % 7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1 具 备 独立法人资 格,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业 绩 要 求 1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价在 1400万元及以上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施工业绩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 负责人 、项目总工和 技术 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 公路工程专
19、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项目总工 1 具有交通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有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安全生产 负责人 1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C 类证书),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 年及以上。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 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要求 1 1、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 有无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三部门以外的省级及以上单位(部门)书面通报限制投标,并在处罚期内; 2、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工程建设领域中,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行贿受贿行为构成犯罪或未构成犯罪的(以法院书面判决书认定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