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抚州市地名总体规划编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 : 抚州市地名总体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 FZDX2017-J16-1 采购单位: 抚州市民政局 代理机构: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 目 录 第一章 谈 判邀 请 2 一 . 采购编号 2 二 采 购 内 容 2 三 .投标人必要资格条件 2 四 . 谈判事项 2 第二章 谈判 须 知 3 一 .适应范围 3 二 .谈判文 件 4 三 .谈判保 证金 5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 五 .谈判 及成交 供应商 的确定 7 六 .授予 合同 9 第三章 合 同 的主 要 条款 10 第四章 合 同 格式 12 第五章 附件 14 谈判响
2、应文件格式 14 一 .谈判响应书 15 二 .报价表 17 三 . 商务条款响应 /偏离表 19 四 . 商 务条款响应 /偏离表 19 五 .资格证明文件 2 第六章 货物 需 求 一 览表 及 规 格 22 一 .参数要求 22 二 .技术参数 23 三 .商务要求 24 2 第一章 谈 判 邀 请 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市民政局的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服务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供货商前来谈判。 一、采购编号: FZDX2017-J16-1 二、采购内容: 1. 谈判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价 备注 1 抚州市地名
3、总体规划编制 1 批 30 万元 抚州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的范围包括主城区、临川区、高新区、东乡区城市规划覆盖区域 三 合格供应商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开标现场需提供开标前 6 个月任意 1 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开标现场需提供公司简介、专业技术人员的从业情况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
4、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开标现场需提供 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 缴纳过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 (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规划编制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 首页,在“信用信 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需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3 需按以下要求截屏打印: 四、谈判事
5、项 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凡在报名截止前登录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人民币陆仟元 整 )及 资料费 即视为报名 (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备注本项目名称: 地名总体规划编制采购 。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谈判时现场交付,售后不退)。 1、 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及谈判时间: 2017 年 12 月 6 日 上 午 9:30 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抚州规划展示馆四楼 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6、 12 月 6 日 上 午 9:30 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抚州规划展示馆四楼 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应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三副。 五联系方式: 4 采 购 人: 抚州市民政局 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 56 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话: 13879498016 代理机构: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临川区伍塘路伍塘小区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话: 13979486117 市采购办监督投诉电话: 0794-8263960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
7、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人名称:抚州市民政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抚州市东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 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货物” 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5 “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3.合格供应商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 3.2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5 4.谈判费用 4.1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
8、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二、 谈判文件 6.谈判文件构成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合同 主要 条款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 第六章 服务 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7.谈判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谈判截止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
9、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该答复在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8.提示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 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9.谈判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9.1 谈判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 10.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 10.1 谈判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技术规格 响应 /偏离 表 (4) 商务条款响应 /偏离表 (5) 资格证明
10、文件 (6) 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编写“谈判响应文件目录”。 11.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证明文件 (见谈判文件附件 7)。 11.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证明货物 和服务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2.2 货物和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三 . 谈判报价 13.1 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 规定的 服务 ;标准附件;备品备件; 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
11、费和保险费 等一切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13.2 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4.谈判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前一日到达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以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银行到账单为准),且必须从供应商(或授权参加谈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以下任一账户,并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 部分。 (注: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备注本项目名称: 地名总体规划编制采购 ,否则视同无效投 标。 ) 1、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05603
12、120000000970 开户行:上饶银行抚州分行 2、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账号: 184388051000001871 开户行 :抚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3、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5112009192000938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抚州营业部 4、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4-351201040011750 开户行: 抚州市农行抚河支行营业部 5、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6001550012059666666 开户行: 抚州市建行玉茗支行 6、 户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96218591028
13、 开户行: 中国银行抚州分行营业部 14.2投标人须提供交纳投标保证金汇缴账户的账号、收款单位及开户行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 任何未按第 14.1 和第 14.2 条要求提交可接受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 理。 14.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后,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 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 14.5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4.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签订合
14、同; (3)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 (4)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5.谈判有效期 15.1 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30 天保持有效 。谈判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 8 16.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在谈判响应文件上签字。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谈判响应
15、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 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16.4 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 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6.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7.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 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三份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7.2 为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表、谈判保证金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表”字样。 17.3 供应商应将 17.1 条和 17.2 条的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17.4 内外层信封均应:
16、封口处有谈判全权代表的签字或单位公章。封皮上注明谈判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7.5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8.谈判截止时间 18.1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邀请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谈判地点。 18.2 谈判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标时,投标人的法人或 法人授权代表 应持有 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进入唱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唱标现场。 9 19.迟交的谈判响 应文件 19.1
17、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谈判响应文件的撤回 20.1 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 谈判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1.谈判组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谈判小组 22.1 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3.谈判程序 23.1 第一轮谈判 谈判小组按 已确定的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 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 谈判中
18、,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信息。 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 签字确认 。 23.2 谈判文件的修正 第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进行和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对谈 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并经谈判小组签字。 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 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给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 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修改书面通知书,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在 规定时间内将修正文件由供应商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力。 23.3 第二轮谈判 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