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公务员入职体检合格要求 第 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 、 心肌病 、 冠心病 、 先天性心脏病 、 克山病 等 器质性心脏病 ,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 听诊 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 6 次的偶发期前收 缩(有 心肌炎 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 50 60 次或 100 110 次; (四) 心电图 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 90mmHg 140mmHg( 12.00 18.66Kpa); 舒张压 60mmHg 90mmHg ( 8.00 12.00Kp
2、a)。 第三条 血液病 ,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 贫血 , 血红蛋白男性高于 90g/L、女性高于 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 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 原发性肺结核 、 继发性肺结核 、 结核性胸膜炎 ,临床治愈后稳定 1 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 肾结核 、 骨结核 、腹膜结核、 淋巴结核 等,临床治愈后 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2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 支气管扩张 、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 或 十二指肠溃疡 已愈合, 1年内无出血史, 1 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
3、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 肝炎 ,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 肿瘤 和 肝硬化 ,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 、 慢性肾盂肾炎 、 多囊肾 、 肾功能 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 、 尿崩症 、 肢端肥大症 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 功能亢进治愈后 1 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 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 精神病 史、癔病史、 夜游症 、严重的 神经官能症 (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 皮肌炎 和 /或多发性肌炎、 硬皮病 、结节性多动脉炎 、 类风湿性关节炎 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 炎,不合格。 第
4、十三条 晚期 血吸虫病 ,晚期 血丝虫病 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 ,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 、颅内异物存留、 颅脑 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 慢性骨髓炎 ,不合格。 3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 梗阻 的 胆结石 或 泌尿 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 软下疳 、性病性 淋巴肉芽肿 、 尖锐湿疣 、 生殖器疱疹 , 艾滋病 ,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 矫正视力 均低于 0.8(标准对数视力 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 听力障碍 ,在佩戴 助听器 情况下,双耳在 3 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