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單編號 :QP-M02-07-01 保存年限 :2年 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 課外活動組 視聽 器材申請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借用流程:填寫申請表 找課外組惠鐶老師(或工讀生)進行器材預約 請社團輔導老師核章 借用 當日將本表交給課外組惠鐶老師 單位 /學生團體 分機 /手機 申請借用者 系 級 /學號 / 活動名稱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 時 至 月 日 時 使用地點 借用器材 單槍投影機 ( 黑 ViewSonic PJD5153 白 EPSON EB-X31) 數位攝影機 ( 黑 JVC GZ-HD3U 黃 SANYO VPC-WH1EX) 腳架 ( 有借攝影機才能借, Velbon
2、 146cm Olympus 138cm Fotopro 121cm) 對講機: _ 袋 ( 1 袋 6 支 ) 當日中午 12:00 前借用, 活動結束後 翌日 上 午 10:00 前歸還, 每次借用以二日為限 ,每學期可借用三次。 器材預借登記 社團 輔導老師 借出器材狀況 良好 有毀損,說明: 申請借用者 請確實檢查器材狀況後簽名 借出時間 年 月 日 時 繳押證件 有效證件: _( 限申請借用者本人 ) 學生證 ( 限申請借用者本人 ) 收回 器材狀況 良好 有毀損,說明: 收回器材者 請確實檢查器材狀況後簽名 收回時間 年 月 日 時 注意事項 1. 借用視聽器材者 , 須參加視聽器材講習 ( 每學期開學第二週舉辦 ) 。 2. 可於借用日前 15 天開始預約 , 各 種器材 僅能預約 1 單位 。 3. 借用時應仔細檢查並當面測試確認器材功能正常。 4. 借用物品時,須繳押借用 申請借用者本人 之學生證或有效證件乙張。 5. 器材逾時未歸還依情節輕重停止借用權限 ,並列入社團評鑑成績 計算。 6. 器材應愛惜使用妥為保管,若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須原價賠償。 更新日期 :107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