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对标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任务分工 世界银行 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对标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核心评价指标制订工作方案分工 核心评价指标 我国在全球 190 个 经济体中的排名 我省评价指标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开办企业 127 简化企业开办和 注销程序 省工商局 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 办理施工许可 177 简化施工许可证 办理程序 省住建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安监局等省级相关部 门,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 获得电力 97 方便企业获得 水电气暖 省住建厅 省水利厅、省能源局等省级相关
2、部门,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有关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单位 登记财产 42 方便企业办理 不动产登记 省国土资源厅 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 获得信贷 62 降低企业获得 信贷难度和成本 省金融办 吉林银监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 纳税 131 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省国税局 省地 税局 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 跨境贸易 96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 投资便利化 省商务厅 省经合局、长春海关等省级相关部门,各市县级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 备注:我省评估指标要参照世界银行全球营
3、商环境报告评价体系确定。 附件 2 梅河口市 “只跑一次 ”改革工作任务表 (共 33 项任务目标, 53 项具体任务,其中共性任务 27 项,非共性任务 26 项) 一、把权力放在该放的层面 (具体任务共 15 项,共性任务 11 项,非共性任务 4 项) 序号 任务目标 具体任务 性质 1 权力下沉集成服务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限: 3 月(出台梅河口市权力下放服务改革实施意见), 6 月(其他) ( 1)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事项,相应的权力全部落到该落的层面。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 2)起草市政府与
4、各部门、单位,乡镇(街)签订的权力下放协议,层层签订下放协议。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6 月 非共性 ( 3)出台梅河口市权力下放服务改革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3 月 非共性 ( 4)各部门、单位,乡镇(街)同步梳理完成放权清单和保留执行权力清单,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并在梅河口政务服务网公开发布。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2 向经济开发区下放权力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经济开发区 完成时限: 4 月(制定向经济开发区放权的政策意见) ( 5)结合即将建成的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制定向经济开发区放权的政策意见。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经济开发区 完
5、成时限: 4 月 共性 3 深化 “一枚图章管审批 ”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6 月 ( 6)总结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经验,逐步推开,打造吉林省样板工程。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 7)全力推进组建梅河口市行政审批局,探索规范运行机制和工作机制,将涉及一般企业 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即将组建的行政审批局。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6 月 非共性 4 实行清单目录管理 ( 8)发布 2018 版权力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实现权力 共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4 月 清
6、单实时更新。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4 月 性 ( 9)编制出台涵盖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4 月 共性 ( 10)指导和组织全市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4 月 共性 5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6 月 ( 11)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 12)加快实行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 、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 13)在 “三十二证合一 ”基础上推
7、进更大范围的 “多证合一 ”,实现企业从申请到办结 “只跑一次 ”的工作目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6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各乡镇(街) 完成时限: 6 月 ( 14)各部门、单位,乡镇(街)、村(社区)应主动承接上一级部门、单位下放的权力,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切实做到培训到位、指导到位,保证承接到位。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7 全面推行 “多规合一 ”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 12 月 ( 15)制定全市 “多规合一 ”整体推进实施方案,年底全面铺开;建立 “多规合一 ”平台,纳入行政审批
8、局统一管理,解决不同部门、单位间规划不一致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 12 月 非共性 二、持续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具体任务共 7 项,共性任务 2 项,非共性任务 5 项) 序号 任务目标 具体任务 性质 8 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 “只跑一次 ”改革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 5 月(出台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实施意见) ( 16)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改革实施 意见。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 5 月 非共性 ( 17)在即将建成的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探索建立联合评审、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承诺制等审批新模式。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非共性 9
9、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 6 月 ( 18)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并联审批。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 “只跑一次 ”。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10 探索试行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 ”改革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6 月(出台试行“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 ”改革工作方案) ( 19)对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通过加强规划宏观管理、制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编制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等方式,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以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 ”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不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
10、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6 月 非共性 ( 20)制定出台试行 “区域环评 +环境标准 ”改革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 6 月 非共性 11 全力推行 “多图联审 ”工作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 4 月 ( 21)根据省施工图联合审查意见,待省级层面统筹整合,市级审批平 台建成后,开展 “多图联审 ”工作,全面整合住建、气象和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施工图审查环节,健全施工图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现 “多图联审 ”,大力提升施工图审查服务效率并实现勘察设计质量把关功能。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 4 月 共性 12 推行 “标准地 +承诺制 ”改革 牵头
11、单位:经济开发区、市委 编办 完成时限: 7 月 ( 22)围绕投资有商机,解放思想,复制推广先进地区 “标准地 +承诺制 ”改革经验做法,在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范围内探索推行新增备案类工业项目和研发总部类项目 “标准地 ”模式,让项目以最快速度落地。 牵头单位:经济开发区、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7 月 非共性 三、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具体任务共 6 项,共性任务 4 项,非共性任务 2 项) 序号 任务目标 具体任务 性质 13 深入推进政务大厅建设,建立统一监督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限: 6 月 ( 23)加快各行业办事大
12、厅资源整合,将能够整合的政务资源实现 “一厅服务 ”;将社保、公安服务、乡镇(街)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办事大厅设为政务大厅分厅。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 24)实行全市大厅统一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制度,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统一监督,最终实现市、乡镇(街)、村(社区)三级 联动。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14 加快推进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限: 3 月(出台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具体措施) ( 25)将各职能部门、
13、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进一步整合,出台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改革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3 月 非共性 15 建设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软环境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 6 月(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 26)根据省工作方案和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要求,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 牵头单位:市软环境办、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16 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 “只跑一次 ”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 6 月 ( 27)制定推进全市不动产登记 “只跑一次 ”工作
14、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 6 月 非共性 ( 28)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在前置手续齐全前提下,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 “只跑一次 ”;将房屋交易职能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通过机构整合,房屋交易业务实现即时办结,抵押业务缩短至 5 个工作日办结,其他业务 8 个工作日。全面推行 “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 ”工作模式。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四、 加快推进更多服务事项网上 办理,制定“只跑一次”事项办理地方标准 (具体任务共 7 项,共性任务 2 项,非共性任务 5 项) 序号 任务目标 具体任务 性质 17 全力加强梅河口政务服
15、务网建设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11 月 ( 29)将吉林政务服务网贯通梅河口政务服务网。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11 月 共性 ( 30)按照省政务服务网建设、管理和运营要求,充实和完善梅河口政务服务网建设内容,让 “一张网 ”真正网住全部事项。扩大梅河口政务服务网功能,全面推广 “在线咨询、网上申请、快递送达 ”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覆盖,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例。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11 月 非共性 ( 31)建立 “只跑一次 ”网上评价、电子监察体
16、系,不断扩大全流程网上办事事项范围。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委编办、市政务中心 完成时限: 11 月 非共性 18 加快推进 “互联网 +公安 ”服务平台应用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 10 月 ( 32)加快推进 “互联网 +公安 ”服务平台应用。实现户籍、出入境有关证件照、车辆和驾驶人证照办理和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 “只跑一次 ”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 10 月 非共性 19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完成时限: 7 月 ( 33)建立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电子政务项目协调管理机制,消除 “僵尸 ”信息系统,整
17、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依托吉林省政务信息共享网站,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破除信息壁垒,推动信息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互通共享、校验核对。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安全保障体系,促进流程优化、业务协同。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工信局 完成时限: 7 月 非共性 20 制定和发布全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 “只跑一此 ”“一 窗受理、集成服务 ”标准。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 完成时限: 6 月 ( 34)制定和发布全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 “只跑一此 ”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标准。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 6 月 非共性 21 全面规范群 众和企业到政
18、府办事事项办理标准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6 月(发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编( 35)对所有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编制标准操作规程( SOP),并在梅河口政务服务网发布。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 完成时限: 6 月 共性 制标准操作规程) 五、全面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 (具体任务共 11 项,共性任务 3 项,非共性任务 8 项) 序号 任务目标 具体任务 性质 22 研究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 牵头单位: 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 责任 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5 月(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 ( 36)研究制定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指导意见。 牵
19、头单位: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5 月 非共性 ( 37)切实解决好高速公路口、医院门诊处、产权登记处、银行服务窗口 “排大队 ”等一系列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非共性 ( 38)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铁路、公路、公交、邮政、电信、通讯、有线电视等 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机构加强监管。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非共性
20、 ( 39)引入社会评价,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非共性 ( 40)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 “只跑一次 ”的便利。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负责统筹、市软环境办负责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非共性 23 深化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明确联合抽查事项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软环境办,市政府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月 ( 4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联合抽查
21、监管协调指挥 机制,结合不同类别、不同领域执法监管抽查的实际需要,大力推进联合执法监管抽查,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软环境办,市政府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月 共性 24 进一步科学监管市场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 完成时限: 10 月 ( 42)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简政放权、推进 “只跑一次 ”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设,形成大数据,完善以奖惩制度为重点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对诚实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 “绿色通道 ”,
22、对失信者加强监管,从严审核,建立 “一次失信,处处受限 ”的机制,使讲诚信成为新风尚,使讲诚信成为竞争力。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 非共性 完成时限: 10 月 ( 43)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归集存储和应用,与政府部门许可、处罚和监管工作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梅河口支行 完成时限: 10 月 非共性 25 推 行综合执法改革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软环境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月 ( 44)对现有执法队伍逐步充实监管服务力量。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
23、市软环境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月 共性 ( 45)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政府部门依据职权作出决定的事项,规范裁量标准,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执法、一次到位的机制。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软环境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月 非共性 26 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月 ( 46)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运用 “互联网 +执法监督 ”模式和大数据,构建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上线运行。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10
24、月 共性 六、其他综合性改革任务 (具 体任务共 7 项,共性任务 5 项,非共性任务 2 项) 序号 任务目标 具体任务 性质 27 报送 “只跑一次 ”改革任务细化分解方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4 月 4 日 ( 47)各相关部门、单位将 “只跑一次 ”改革方案中的任务细化分解,认真对照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具体工作步骤、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本部门、单位任务清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完成时限: 4 月 4 日 共性 28 建立改革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 3 月 ( 48)市政府成立全
25、面推进 “只跑一次 ”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 4 个功能组、 5 个改革组、 3 个平台建设组。全市各单位分别成立组织机构,确定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络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完成时限: 3 月 共性 29 逐项任务建立推进组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全面推 进 “只跑一次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 3 月 ( 49)依托全面推进 “只跑一次 ”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的 5 个改革组,统筹推进各项任务。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全面推进 “只跑一次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 3 月 共性 30 建立改革信息快速反馈机制 牵头单位:市 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
26、 50)实行周调度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工作动态汇总,将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进行反馈;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 “只跑一次 ”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进行研究讨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共性 31 全面实施证照快递寄送服务 牵头单位:中国邮政梅河口市分公司 完成时限: 6 月 ( 51)政府与邮政部门签订快递服务协议,推动实现证照邮寄服务。提供公众与政府部门之间物料双向邮寄服务,减少办事跑动次数,支持 “只跑一次 ”改革。 牵头单位:中国邮政梅河口市分公司 完成时 限: 6 月 非共性 32 开设 “只跑一次改革进
27、行时 ”专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广播电视台 完成时限: 4 月 ( 52)加强 “只跑一次 ”改革宣传报道。在市政府网站创建 “只跑一次改革进行时 ”专栏,实时对 “只跑一次 ”改革相关 工作进行报道;市政府在梅河口电视台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推介改革成果。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市广播电视台 完成时限: 4 月 非共性 33 “只跑一次 ”改革公开承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 53)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在主流媒体进行 “只跑一次 ”改革公开承诺。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共性 说明: 1.“任务目标”为在本次改革中该任务的牵头单位所负责的总体改革任务。 2.“具体任务”为在本次改革中该任务的牵头单位所负责任务条项。 3.“共性任务”为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需承担并完成的任务。 4.“非共性任务” 为省政府要求一个部门或若干部门承担并完成的任务。 5.“具体任务”中未标明完成时限的项目属于省方案未作时限要求的项目,需牵头单位自行安排 完成时限,在 2018 年内完成改革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