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增城林场迹地更新工程 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 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增城林场 招标代理单位: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4年 7 月 2 目 录 目 录 .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 3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 5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 10 (一)总则 . 10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3 (四)投标文件 的递交 . 19 (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 21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4 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 . 24 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
2、30 (一)总则 . 30 (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 . 33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 . 3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 4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7 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 55 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 56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 57 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 58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YLZB2013-001-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
3、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市增城林场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招标代理: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市中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2 2.2.1 工程名称 增城林场迹地更新工程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增城林场 4 2.2.3 建设规模 进行迹地更新造林,总面积 517.5 亩。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合格 7 2.5.1 招标范围 进行迹地更新造
4、林,总面积 517.5 亩。 8 2.5.2 工期要求 2014 年 9 月 1 日计划开工,施工 总期: 暂定 365 天 。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 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
5、保 1 收取方式: 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广州市增城林场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网上答疑: 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 4. 进入到提问区域为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 6、答疑纪要须经
6、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 部分 、经济标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一正四副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广州市增城林场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第 开标室 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 起始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
7、,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4 年 月 日 时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开标室 。 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 (不要求编制技术标 )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 制价为人民币 1022383.46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7719.06 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
8、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 0.5%、 1%、 1.5%、 2%、 2.5%、 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不适用。 30 13.4 、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5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YLZB2013-001-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
9、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 7.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形式的招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 电子签章对招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 条款号: 7.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现文: 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通过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
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条款号: 7.7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 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 。 条款号: 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现文: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 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招标文件
11、的澄清、修改均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现文: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均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条款号: 11.2 ( 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 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现文: ( 3) 拟
12、委派项目负责人 为具备:林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 6 条款号: 11.2 ( 4) 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 条款号: 11.2 ( 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现文: (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条款号: 11.2 注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注:资格审查内容 的 ( 2)至( 5) 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
13、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现文: 注:资格审查内容的 ( 2)至( 5) 项的信息投标人在开标时应 提供该部分纸质资料并 提供原件核对,没有提供原件核对,其投标文件将会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条款号: 11.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人应使用符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文件数据交换标准(电子评标部分) 交易中心实施细则的计价软件制作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和单价分析表(如本招标 文件要求单价分析表)。 条款号: 11.5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人应使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进行投标文件的合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工作,所有电子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电子
14、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 条款号: 11.6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人 应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条款号: 11.7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除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相关的内容、广州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外,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纸质原件的扫描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现文: 投标文 件的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
15、明。 条款号: 16.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由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要求收费单位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缴费情况表加盖收费确认章; 条款号: 16.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标人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其投标文件。 现文 :开标时投标人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启。 条款号: 17.3 修改类型:增加 7 现文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副本 需打印或 为正本的 复印 件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条款号: 17.4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各册独立装订的投标书封
16、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印章并经投标人代表签署。投标人代表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由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条款号: 17.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 A4 印刷本,纸质封面,封面标明文件题名、投标人单位名称、编制时 间,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 ,使用书式装订。 条款号: 17.6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内容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件光盘一套。 条款号: 1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的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9项规定的份
17、数递交投标文件。 现文 :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定分别独立包封投标文件,独自分开的封包。 条款号: 1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 使用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提供的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不得修改所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格式。 现文: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 条款号: 18.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完整的投标人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 现文: 投标文件的标志要求:每个包上应具有以下标
18、志 (中括号中内容已在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由投标人自行填入 ): 条款号: 18.3.1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招标人的名称。 条款号: 18.3.2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 工程名称 项目 技术或经济 标投标文件 正本或副本 ”字样、投标人名称及加盖投标人公章。 条款号: 18.4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8 条款号: 19.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现 文 :投标人代表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
19、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应凭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应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9.2 修改类型:删除 现文: 投标人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递交投标文件。 条款号: 19.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评标系统且取得回执的 现文 :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条款号: 19.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
20、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并进行加密的。 现文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志的。 条款号: 19.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不完整的。 现文 :投标人代表未按要求签到的。 条款号: 19.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电子投标文 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现文 :在投标截止期前,法定代表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交投标文件,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条款号: 19.3.6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 :开标开始时间(具体见投标须知
21、前附表)前 1 小时(含开标开始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凭身份证签到,项目负责人凡未凭身份证按时到达开标室签到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条款号: 20.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 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条款号: 2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电子评标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 现文 :招标人 将拒绝接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
22、投标文件; 9 条款号: 23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信息录入。 条款号: 23.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人应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将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中录入完毕。 条款号: 24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文件的解密。 条款号: 24.1 修改类型:删除 原文: 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三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 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 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10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一)总
23、则 1、定义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 ( 1)“招标人”(即发包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称“项目代建单位”)、“招标代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 2)“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 3)“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 ( 4)“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文件。 ( 5)“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 ( 6)“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 7) “电
24、子文件 ”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2、招标说明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2.3 设计说明:详见 招标图纸。 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 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 以便投标人获取 那些须投标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