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波市奉化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 2017-2030) 送 审 稿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浙江海洋大学 二一八年二月 项目 名称: 宁波市奉化区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2017-2030) 编制阶段:规划评审 编制单位:浙江海洋大学 项目负责: 施海波 奉化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王志铮 浙江海洋大学 教授 /研究员 报告编制:刘 莹 奉化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科长 董任彭 奉化区渔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 /高工 彭小明 奉化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渔业科高工 赵蓓蓓 浙江海洋大学讲师 杨 阳 浙江海洋大学助理编辑 制 图: 应 弘等 宁波盛甬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刘 岑 岱山县经济开
2、发区管委会工程师 审 核: 朱海高 奉化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审 定: 唐建海 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节 前言 1 第二节 编制依据 2 第三节 目标任务 6 第四节 基本原则 9 第五节 规划范围 11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11 第六节 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11 第七节 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16 第八节 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23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 25 第九节 功能区划概况 25 第十节 禁止养殖区 28 第十一节 限制养殖区 29 第十二节 养殖区 30 第四章 保障措施 30 第 十三节 加强组织领导 30 第十四
3、节 强化监督检查 31 第十五节 完善生态保护 33 第十六节 其他保障措施 35 第五章 附则 35 第十七节 关于规划效力 35 第十八节 关于规划图件 36-37 附:养殖水域滩涂 功能区划表图 附表 1 奉化区水域滩涂养殖现状与规划比较表 附表 2 奉化区 禁止养殖 区规划 信息 表 附表 3 奉化区水产养殖限养区规划 汇总 表 附表 4 奉化区海上限制养殖区可养面积信息表 附表 5 奉化区滩涂限制养殖区可养面积信息表 附表 6 奉化区陆地限制养殖区可养面积信息表 附表 7 奉化区池塘限制养殖区可养面积信息表 附表 8 奉化区水库限制养殖区可养面积信息表 附表 9 奉化区水产养殖养殖区
4、规划 汇总 表 附表 10 奉化区 陆地 养殖区 可养面积信息 表 附表 11 奉化区 池塘 养殖区 可养面积信息 表 附表 12 奉化区 水库 养殖区 可养面积信息 表 附图 1 奉化区水产养殖现状图 附图 2 奉化区水产养殖规划图 附图 3 奉化区水产养殖禁养区规划图 附图 4 奉化区水产养殖涉港禁养区规划图 附图 5 奉化区水产养殖限养区规划图 附图 6 奉化区水产养殖涉港限养区规划图 附图 7 奉化区水产养殖海上限养区规划图 附图 8 奉化区水产养殖滩涂限养区规划图 附图 9 奉化区水产养殖陆地限养区规划图 附图 10 奉化区水产养殖水库限养区规划图 附图 11 奉化区水产养殖池塘限养
5、区规划图 附图 12 奉化区水产养殖养殖区规划图 附 图 13 奉化区水产养殖陆地养殖区规划图 附图 14 奉化区水产养殖池塘养殖区规划图 附图 15 奉化区水产养殖水库养殖区规划图 附图 16 奉化区水产养殖稻田综合种养区规划图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言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 2015 12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 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7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深 化农业供给侧改革 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
6、实施意见(浙委 2017 17 号),坚持绿色发展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调结构 转方式 为重点,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确定湖泊、水库和近海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养殖规模,科学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和养殖模式,推动并实现水产养殖减量增效,已成为当前 奉化 区落实绿色水产养殖推进行动,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一项极为重要而紧迫的基础性工作。 科学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用法治方式,依法厘定养殖水域滩涂的区域边界、管理规则与责任要求,科学 合理 布局发 展空间与利用规模, 既 是践行依法治国理念, 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规章的应有之义 ,也是 在环保 督察进入新常态 、生态红线警钟长鸣之际,进一步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 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2 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大纲 的通知 (农渔发 201639号) 文件要求, 切实保障并促进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职责所在 。奉化 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在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 支持和指导 下,在区国土资源分局、水利局、环保局 、规划分局 等兄弟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帮助下,依托浙江海洋大学、宁波盛甬海
8、洋技术有限公司 等相关技术团队, 在实地调查和科学评价分析奉化区水域滩涂资源和生物资源状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水产养殖现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功能区划范围,结合卫星遥感地图和实测定位,精准了解全区养殖水域和滩涂,科学合理地划定各类养殖功能区和发展底线,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切实稳定 基本养殖面积和着力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为主旨,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贯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始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 开展本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期 为 奉化 区水产养殖产业的依法治养和科学施养提供技术 支持 ,为推进奉化 区水产养殖绿色 发展 和促进渔业转型升级起到保驾
9、护航的作用。 第二节 编制依据 (一)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二)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三) 地方法规 浙江省渔业管
10、理条例 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 浙江省海洋水产 资源保护试行规定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4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航道管理条例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 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四) 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五) 规范性文件 及相关参考资料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暂行规定的决定 浙江省 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加强
11、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 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5 水域滩涂规划编制 大纲 的通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改革 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 宁波市滩涂围垦造地规划 ( 2011-2
12、020) 宁波市海洋功能区划 宁波市象山港海洋环境和渔业资源保护条例 宁波象山港区域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 宁波市海洋功能规划( 2012-2020) 宁波市“十三五”渔业规划( 2012-2020) 象山港蓝点马鲛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与建设规划 宁波 -舟山港总体规划( 2014-2030 年) 奉化市城 市建设总体规划( 2005-2020 年) 奉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奉化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2013-2020 年) 奉化市水域保护规划 奉化市环境功能区划 奉化市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6 2016 年宁波市环境状况公报
13、 2016 年宁波市海洋环境公报 2016 年宁波市渔业生态环境公报 2016 年象山港海洋环境公报 象山港区域保护利用规划纲要( 2012-2030) 宁波市“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 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 殖产地环境条件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产地环境条件 第三节 目标任务 1.规划期限 2017 年至 2030 年,基准年为 2016 年。 2.规划目标 根据奉化区水域滩涂资源自然禀赋,从长远角度、时空维度、战略高度审视我区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现状,守住发展底线,切实满足水产养殖户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养殖水域滩涂;不碰生态红线,切实形成养殖生产与水域滩涂环境生态保护相得益彰的新局面;用好用足中间线,以维系水产养殖临时用地占补动态平衡为原则,通过依法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统筹,加强环境管控力度,提高监测频次和覆盖面,进一步健全 管理制度和技术推广体系,普及依规施养理念,坚守水产养殖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建立严禁禁养区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性养殖行为,严禁限养区突破设限的可养面积比例和养殖行为,严禁养殖区养殖尾水超标排放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三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下同)经纬明晰、环保举措得当的空间发展新格局,切实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