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全国人大法工委就“宪法修正案”答记者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于 3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以下是文字实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主任、主持人何绍仁: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本场记者会是宪法修正案专题记者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先生,法案组副组
2、长、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女士,就宪法修正案的相关问题来回答大家的提问。先请沈春耀主任介绍宪法修正案的有关情况。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到会采访。今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我们参与和见证了一个重要时刻。 15 点 52 分,会议的主持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 议主席团于今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宪法修正案。 沈春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
3、中体现,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喜事,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也是我们这一次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顺利完成的第一项重要议程,可喜可贺。所以借此机会,我2 们对宪法修正案的通过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宪法修正案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我想先简要概述一下本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宪法修正案的有关情况。 沈 春耀: 3 月 5 日,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同志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作的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根据日程安排, 3 月 7 日上午、下午,各代表团举行全团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
4、案。 沈春耀: 共有 2400 多名代表在全团会和分组会上发表审议意见。 3 月 8日下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和主席团会议先后听取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提出了主席团关于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报告和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 3 月 9 日上午,各代表团审议这个报告和宪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稿。 3 月 10 日下午,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和主席团又先后召开会议,再次听取大会秘书处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审议情况的汇报,提出了建议表决稿,决定再次由各代表团审议。 沈春耀: 今天上午,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情况,决定提请本次大会表决。今天下午的情况各位朋友们都已经见证和报道了,
5、也是非常严格的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产生了 35 位总监票人、监票人。无记名投票方式,即每一个代表都有一张宪法修正案表决票,可以投赞成,也可以投反对,也可以投弃权,严格依法按程序。宪法修正案经表决,获得高票通过。我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同时 我也是大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感到特别的欣慰和特别的高兴 . 沈春耀: 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3 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沈春耀: 刚刚通过的宪法修
6、正案共有 21 条,主要内容有几个方面:一是确立了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二是调整完善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方面的内容。三是完善全面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方面的内容。四是调整充实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五是调整完善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方面的内容。六是调整完善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对外工作方面的大政方针。我看有不少国外的朋友们,中国在这次修宪中明确地讲到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七是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有关内容。八是增加国家
7、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内容。九是修改完善国家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十是在 宪法中增加有关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方面的内容。十一是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完善了这方面的制度,也就是增加与监察委员会有关的规定,这方面的规定在修正案中还比较多,首先增加了一节,同时在另外十个条款的 11 处作了相应的修改。 沈春耀: 最后一个方面,修改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我们相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必将有力地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我在前面简要介绍一下这个情况。 何绍仁: 谢谢沈主任,下面开始提问。 人民日报记者: 4 刚刚审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确
8、了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请问我们该如何理解将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基本思想载入根本法,它具有什么样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谢谢。 沈春耀: 这次修改宪法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这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明确了在各领域、各方面一系列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系列重大的理 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提炼概括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且写入了中国共产党的
9、章程,也就是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 沈春耀: 我们国家宪法的一大特点,就是明确规定国家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在这次修改之前,大家可能也都注意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次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宪法修正案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沈春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 结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的理论指引,其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在党内外,在全国上下已经形成了广泛的高度认同。所以在
10、宪法关于国家的指导思想中及时地反映我们党领导人民创新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国家宪法的一大特点,也是我们宪法制度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经验。熟悉中国宪法制度的朋友们可能都会知道,先前几次修宪也有这方面的重要内容。 5 沈春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博大精深,党的十九大作了系统的阐述,内容非常多,明确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 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分两步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
11、人民共同富裕,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战略布局是“四个全面”,强调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党的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明确中国特色大国外交要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明确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的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
12、导力量,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突出了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所以我就点点这方面。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如果有一定了解的话,也会看到这次在宪法修正案中体现了很多内容,不仅仅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到宪法序言的第七自然段。谢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央广网记者: 宪法修正案是在第一章的总纲第一条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注意到,在现行宪法当中只是在序言部分有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表述,请问这次为什么要在正文中增加相关的规定呢?谢谢。 6 沈春耀: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在很多场合都
13、做过系统的、完整的,可以说是非常深刻的阐述。这次修宪,正如刚才记者朋友提到的,很多人也关注到了 ,就是在宪法的条文第一章总纲的第一条写上了这样的内容,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样一句话。 沈春耀: 确实如提问所说,在此之前,我国宪法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该说是非常明确的,也可以说是一贯的。写在哪里呢?写在了宪法的序言中,中国宪法的一大特点就是有一个对于理解中国宪法制度非常重要的序言,这个序言一共有 13 个自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写在序言中一共出现过五次,中国共产党领导在我国宪法中规定的是非常明确,毫无疑问的。序言的法律效力是非常明确的。为什么要在宪法的条文第一条中来写
14、“中国共产党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我觉得这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强化、深化和拓展,至少有三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沈春耀: 第一,充分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大家如果看宪法文本的话,第一条一共有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中国国体的规定,即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内容,写在第一条中的第一款。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在这句话的后面写入了刚才所说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体现了党的领导的根本性。 沈春耀: 第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面性。 第一条具有统领总括的含义,它是跟国体和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15、的。因此,党的领导是包括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一句非常重要也是非常形象的话,就是“党政军民学,7 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表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深刻内涵。 沈春耀: 第三,体现了党的领导的时代性。宪法关于社会主义的表述非常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大家可以注意一下,党的领导原来写在宪法序言中,现在写在条文中,觉得是第一次,其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中国特有的术语也是第一次写进宪法的 条文中。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我觉得体现了党的领导的时代性。所以这次修改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规定在原有基础上的进一步加强
16、、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 沈春耀: 你刚才提问中用了一个词,我想澄清一下,就是党的领导第一次写到宪法的正文中。在我的概念,宪法的序言也是正文,宪法的条文当然是正文,所以我们法制工作使用“宪法的序言和宪法的条文”的用语,当然,这个条文是分章,一共有四章,第一章是总纲,第一条就是关于国体和根本制度的规定。总之,这个修改内容还是非常重要的,体 现了党的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谢谢。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记者: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要活动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因此,党章要服从于宪法,所以,不是总统的人选从宪法中拿出来,而是党的总书记的任期限制应该写进党章,你们对此有什么评论
17、? 沈春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在我们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大家可以突出地感受到这一点。党中央也多次强调这样一个基本的立 场,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包括修改宪法。党领导人民实施和执行宪法。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8 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点并不是今天才讲。去年党的十九大修正了党章。党必须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活动这条原则,在 30 多年前,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我们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就非常明确了。所以对宪法也好,对法律也好,中国共产党、中国各级的组织、中国各
18、个国家机关、各级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循和维护。 沈春耀: 十八大以来这几年,在加强和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就在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刚才张 德江委员长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如果大家看委员长的这个报告,有相当一部分都是跟宪法实施和监督有关系的。比如说设立国家宪法日,这在 2014 年就明确了,我们已经开展了四个国家宪法日。再比如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这是我们在 2015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个内容就写到了这次宪法修正案中。我们这次会议的大会
19、发言人也说了,这次会议还有一项重要的议程,就是选举和任命新一届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有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国家 机构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的就职要进行宪法宣誓。就在人民大会堂要进行宪法宣誓,这在我们以往是不曾有过的。 沈春耀: 我们依据宪法处理了一系列重大的问题,也是很有成就的,刚才张德江委员长在工作报告中讲了,比如辽宁拉票贿选案,比如香港基本法 104 条的解释。再比如说,在抗战 70 周年实行特赦,也是直接实施宪法。国歌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跟宪法实施直接有关的制度都相继建立。我们依据宪法很好地处理了一些重大的问题,这方面也积累了新的实践经验。所以在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
20、国,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依宪执政,这没 有任何矛盾,没有任何问题。 9 沈春耀: 我们在不断地用新的实践来丰富和诠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如果您注意到,我今天刚看了报纸,昨天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团的审议,发表了重要的讲话,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当然包括党的领导干部、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坚持法治,反对人治,要对宪法和法律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也是非常明确的,也是总书记最新的重要讲话,我用此来回应刚才的问题。谢谢。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新闻移动网记者: 这次宪法的修改所占篇幅最大的内容是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了 监察委员会这一节,也对其余的 10 条作了
21、相应的修改,我想请问,这样的修改对于我国反腐败工作有着怎样的意义?谢谢。 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 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请沈春耀先生休息一会儿,他答了很多问题了。非常高兴你能够注意到我们这次宪法修正案里面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有很多条款。这次党中央决定对宪法进行修改的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这样的一个需要。您刚才也讲到了,在一共是 21 条的宪法修正案,这当中有 11 条是涉及监察委员会的规定的,是对原来宪法当中的 10 条的 11 处进行了修改,还有 在国家机构这一章专门增加了监察委员会这一节。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占这么多的内容,这次修改宪法,足见监察委员会
22、在里面的分量。 郑淑娜: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这个改革的目标就是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这里面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设立监察委员会。设立监察委员会涉及国家机构的职权的重大调整和完10 善,所以需要做顶层设计,这个顶层设计就是要在宪法中做出规定。 郑淑娜: 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 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以及它的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做出了规定。我可以给大家在这里介绍一下主要的规定。第一个方面,就是关于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在宪法的第
23、 3 条增加了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的内容。 郑淑娜: 第二,关于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选举和任免,在宪法的第 62条,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这条规定中增加了一项,即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宪法的第 67 条,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当中增加了一项,即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决定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副 主任和委员进行任免。 郑淑娜: 第三,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的任期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特别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第四,关于领导体制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这是领导体制。 郑淑娜: 最后一个,关于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有关机关的关系,宪法中做出了规定,规定监察机关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等等,还有一系列重要的规定。这次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规定就为设立监察委员会,并为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提供了宪法依据,也为制定监察法提供了宪法依据,大家知道这次大会的安排还有审议监察法草案的议程,为制定监察法也提供了宪法依据。我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