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海关税费 电子支付系统用户信息及功能变更表 更改内容 原信息 新信息 * 公司名称(必填): 企业基本信息(信息若无更新可不用填写) 企业发票地址(邮编): 传真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增值税开票信息(信息若无更新可不用填写)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注册地址 /电话: 企业基本账户 /帐号: 其他: 企业计费配置(信息若无更新可不用填写) 计费配置 : 非 预付 预付 1000 预付 5000 非预付 预付 1000 预付 5000 注:非预付改预付,请附上转账凭证,与此表一并传真或电邮,平台将以 实际 到款 情况 修改计费配置 增值功能使用更改 (在中
2、打“ ” )(信息若无更新可不用填写) 添加 取消 一般代理支付 一般代理支付 打印支付凭证 打印支付凭证 报关单统计 报关单统计 税费单统计 税费单统计 交易流水查询 交易流水查询 邮件通知 邮件通知 担保支付(含提前还款) 担保支付(含提前还款) 申请单位: 填写人(签名): 联系电话: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 1) 用户更改企业名称、十位编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请持电子口岸 IC 卡前往制卡中心 办理 变更手续 。 ( 2)用户将表格填写、盖章完毕后,请传真至: 021-53700060 ,或扫描后发邮件至 :。 ( 3)平台增值功能和担保支付使用费:详见 全国海关税费 电子支付系统收费标准 。 ( 4) 增值功能(除担保支付)当月开通或者取消,该月均计费。 ( 4)平台关于增值功能“邮件通知”的免责声明: * 因网络状况、通讯线路、第三方网站 、指定收件人邮箱地址有误 等任何原因而导致您不能正常 收取邮件,本平台 不承 担任何法律责任。 用户应对其从本平台获知、收到的所有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一切因使用 邮件而可能遭致的意外、疏忽、侵权及其造成的损失, 平台 对其概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