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一、 (此件由江苏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江苏省组织机构电子证书业务申请单 申 请 机 构 基 本 信 息: *单位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执照注册号 *国地税统一税务登记证号码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实际经营地址 单位传真 法人姓名 法人身份证号 税务管理码(地税项目填写) 项目编码 经 办 人 信 息: *经 办 人 姓 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 *经 办 人 手 机 经办人 E MAIL 申请证书类型 报税 证书 开票证书 其他 证 书(填写应用部门) 申 请 张 *请在需要的服务后面打“” 申 请 证 书 新办 补办 注 销 证 书 延 期 证 书 信 息 变 更 挂
2、 失 证 书 解 密 证 书 其 它 备 注 申请机构在此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电子证书。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名: (申请机构盖章处 )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发证人签名: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 1) 该申请表中,加“ *”为 必须填的 内容 ,加 /不用填 ; ( 2)三证合一后,组织机 构代码、工商执照注册号、国地税统一税务登记证号码都填“ 统一社会 信用 代 码” 。附件二、 (此件由江苏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收取) 技术服务合同书 甲方: _ 乙方: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一、 服务内
3、容: 1、 乙方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甲方所发放的电子证书主要是用于在网上作业中的身份识别和信息加密。乙方所发放的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 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各应用 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进行定义。 2、 乙方受理甲方电子证书的申请,为甲方签发、更新、废除、冻结、解冻、恢复或重发电子证书等服务。 3、 乙方委托证书受理点进行甲方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工作。甲方在申请电子证书时应遵守各证书受理点的规程和办理手续。 二、 服务方式: 甲方在使用证书时如遇到问题,可以随时向乙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和要求解答,也可登陆 WWW.JSCA.
4、COM.CN 向我们求助。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8: 30 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服务热线: 025 96010 监督电话: 025 83393080; 三、 电子证书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二选一) : (1) 150 元 /1 年, 其中含 45 元硬件费 ; (2) 350 元 /4 年, 其中含 45 元硬件费 ; 续费标准: 100 元 /1 年 。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不得无故结束对甲方的服务。甲方有权向乙方或电子证书的业务应用部门投诉乙方的服务质量,乙方对投诉的问题经查实确认后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甲方。 2、 甲方的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等客户信息发生变更
5、等情况,应及时通知 乙方。凡因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不详,不准确或有变化却没有及时通知乙方,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3、 由于以下情况造成电子证书无法正常使用,乙方只负责恢复电子证书的正常使用,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 甲方操作人员误操作; 2) 甲方硬件及软件环境不能达到电子证书的使用要求; 3) 计算机感染病毒; 4) 不可抗力(如突然停电、自然灾害、硬件损坏等原因)。 4、 乙方不负责解决因网络运营商和业务应用系统终端服务器原因造成的使用问题。 5、 甲方必须妥善保管乙方所签发的电子证书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被盗用、冒用、伪 造或者篡改的,甲方自行承
6、担一切责任。 6、 证书存储介质如果因甲方的保管或使用不当而导致遗失、损坏等,则甲方必须重新申领并交缴纳介质费用。 7、 乙方对以下情况之一,有权主动废除所签发的证书: 新的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 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没有按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者其它相关费用; 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电子证书的; 有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证书持有者不履行或已经不能履行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责任和义务的; 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为法律或政策的要求乙方采取的临时作废措施。 8、 乙方承诺在现有的技术下,由乙方签发的电子证书不会被伪造、篡改。如果发生甲方电子证书被篡改、伪
7、造,一经确认,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 双方约定事项: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成立,自甲方一次性支付完首年度费用之日起,乙方即开始提供服务。甲方应每年按时向乙方支付当年的服务费用,否则乙方将停止对甲方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 本协议涉及的服务项目不发生变动时,只需续缴服务费,不用重新签订,服务有效期以证书为准。 3、 当甲方停止服务需求时应与乙方办理书面手续,否则乙方将依照原协议执行。 4、 本协议未尽事 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经双方签字确认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5、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
8、解决不成的,双方商定提请乙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裁决。 六、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 (此件由常州聚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取) “电子签章安全系统”企业申请表 项目名称 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项目 项目地点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印章类型 扫描章 软件制作章 *申请期限 年 *业务类型 新办 延期 补办 变更 *申请日期 收费标准 (1)新办、延期 100 元 /年 (2)补办、变更 100 元 /次 企业信息 *企业名
9、称 企业工商登记证号 *企业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地址 企业联系人 企业联系人电话 传真 企业法人 手写签名 (*加 盖 企业公 章 ) 经办人 信息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Email *办理人 经办人 (操作员手写签名 ) 日期 印章采集须知 在预留印签表内留存 *备注 本代表人承 诺 在办理“电子签章 安全系统 ”的过程中,所递交的材料 是无误、合法的。 确认签字 : 代理人签名: 时间: 说明:该申请表中,加“ *”为 必须填的 内容 ,加 /不用填。 附件四、 (此件由江苏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和常州聚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取,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总部
10、设在 (填写 公司 地址 ) , (填写公司名称) 公司总经理 (法人代表) (即下面授权 人),代表本公司授权 (被授权人) (即下面签字人)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到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办理网上招投标系 统 “ 电子印章 ” 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认该代表在办理 网上招投标系统 “ 电子印章 ” 相 关事宜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无误、合法的。 被授权人: 授权人: ( 加 盖 企业公 章) 年 月 日 注: 请在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上 加盖公章 或 注明“ 常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项目专用 ”字样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或电子扫描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
11、处 附件五 、 (此件由常州聚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取,一式三份) 预留印鉴 要求: 1、请删 除下表中的示例签章后用白色 A4 纸打印本页,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 盖章、签名到每个表格正中间,文字方向和表格文字一致,不要盖(写)到表格线及文字上; 3、章的油墨选择大红色,法人签名使用黑色碳素笔,签章都应清楚。经办人有权拒收不符以上要求的表格。 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签名: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以上印鉴为我单位的唯一真实印鉴,今后我单位的投标资料将加盖以上印鉴。如果发生印鉴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有权否决 其投标文件;如印鉴有变化将及时通知你中心进行变更。
12、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六 、 (此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 ) 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交“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予以登记并对外发布,诚信库发布的我单位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我单位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 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 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信息,新信息将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长期公示, 凡我单位在常州市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的招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需要提交的涉及资质(格)、人员、业绩和获奖等信息以已入诚信库的内容为依据,未公示的 信息招标人可 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
13、据。 二、 无论是由我单位自行上传还是由商务中心代为操作, 我单位均对提交并在诚信 库发布的相关信息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的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所上传资料只表示目前的实际情况,如今后发生变化时将及时 补充申报。 三、 市招标办对我单位上传的部分资料申报的图片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填写进行了核对,但未对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 我单位已经 自行核查过诚信库及上网公布的申报资料,无论是否经过市招标办的核对,我单位均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如有错误或者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 凡在常州市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
14、加的招投标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可对我单位提交的涉及资质(格)、人员、业绩和获奖等信息等以已入诚信库的内容为依据 ,但如出现以下情况,可不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 一)未在常州市建设交易网上公示的信息; (二)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或无法辨认、填写内容错误或与图片不一致、有效期过期; (三)未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之前上传或在常州市建设交易网上公示; (四)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求我单位出具原件而未能及时出具的。 五、 若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或者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求我单位出具原件重新核查或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我单位均将积极配合。 六、 我单
15、位 所申请的 加密锁(或称电子印章、 CA 锁)内含数字证书, 是用于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标志用户身份的 数字信 息文件 ,在网上招投标活动中和企业公章、法人亲笔签名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 加密锁 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承诺如下: (一)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靠的 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 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 (二) 加密锁 中的 CA 证书由 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发出,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因此, 加密锁 相当于企业公章。用户应妥善保管 加密锁 及密码,不得交付或泄露给他人。用户若不慎遗失 加密锁 ,或 加密锁 被他人盗窃、冒用、伪造、篡改时,由此引起
16、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负。 (三)用户 不得擅自将 加密锁 用于其他 用途,或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 加密锁 不得转让、借用或出租。用户如需停用 加密锁 , 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将证书进行报废处理或销毁。未按照规定方式处理证书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若我单位办理了多个 加密锁 时, 对 每个 加密锁 的要求相同。 七、若违反本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一)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
17、 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承诺单位:(签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 七 、 ( 需要代办 申报企业诚信 库的企业填写 , 由常州市建设工程 交易中心 收取) 企业诚信库代办申请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我单位 通过申请人, 申请将下列诚信库信息内容申报到相关 网站 : 序号 代办项目 是否代办 1 全套诚信库申报数据录入 2 业绩及获奖信息数据录入 3 诚信库数据修改 4 诚信库书面材料扫描上传 5 土建、直接发包输入(如监理也同时发包一并输入) 申请人 选择 需要代办 项目,在“”中打勾。 我单位将做如下承诺: 1、 代办 时 所提供的资料及原件 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由我单位 负责; 2、 代办方 只帮助 申请方 输入 数据 , 输入内容 的准确性由我单位 自行核对; 3、我单位 如发现 其 诚信库信息输入有误,代办方可帮助修改正确,但由此引发的其他结果代办方概不负责。 申请单位签章: 代办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