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宁海县岔路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一期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宁海县岔路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 招标代理人 :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 时 间:二一八年 七 月目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 1 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 .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4 2. 招标文件 . 16 3. 投标文件 . 17 4. 投标 . 20 5. 开标 . 21 6. 评标 . 21 7. 合同授 予 . 22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3 9. 纪律和监督 . 23 10.奖励 . 22 11.违约 . 22 12.中标承诺 . 22 1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
2、24 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4 第三 章 评标办法 .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8 1. 评标方法 . 30 3. 评标程序 .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35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38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8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8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83 第七章 工程量 清单 . 115 第八章 图纸 (另册 ) . 116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宁海县岔路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
3、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宁海县岔路镇小城镇环境 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的施工投标。 2、请你单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183.131.246.57/)注册成功后,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等)。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含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分中心”(网址: http:/183.131.246.57/)平台完成支付, 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 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为 :宁海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18 年 月 日 时 分 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海县岔路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宁海县岔路镇 联 系 人:童宁锋 联系电话: 1364661215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新桥路 51号 4 楼 联系人:厉丹妮 电话: 0574-65568666 传
5、真 0574-65568666 2018 年 月 日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海县岔路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宁海县 岔路镇 联 系 人: 童宁锋 联系电话: 13646612154 1.1.3 招标代理人 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新桥路 51 号 4 楼 联系人:厉丹妮 电话: 0574-65568666 传真: 0574-65568666 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岔路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一期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 岔
6、路 镇。 1.1.6 工程规模 立面改造为人民路两侧与育才路两侧,改造内容为 统一店招、统一外立面 , 门窗整理 ,窗四周安装 GRC 线条,一层采用 软瓷 饰面,二层及以上采用真石漆饰面。人民路外立面 改造 面积约18200m2,育才路外立面 改造 面积约 21900m2。 人民路为老甬临线穿镇区段省道 ,人民路改造长度1.2 公里 ,育才路改造长度 1.8 公里 。 景观工程 : 包括 4 个停车场、 2个公园、 2个节点景观及绿化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新建停车位336 个,停车位划线,沥青路约 4250m2,绿化约1716m2,成品定制塑木花箱及其他零星景观和铺装等。 人民路两侧人行道全部改
7、造,改造面积为17086m2;改造后采用 50 厚花岗岩铺装 铺装 +100厚 C15 混凝土基层 +150 厚碎石基层。侧石采用荔枝面白麻花岗岩,铺设长度为 2744m。 1.1.7 工程造价 32026062 元 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1.2 资金来源 自筹 1.3.1 招标内容 宁海县岔路镇人民路沿街外立面改造、人民路两侧人行道改造,新建厕所、公园、停车场等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日历 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年 8 月 (以开工报告为准) 1.3.3 质
8、量 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3.4 安全要求 合格。 1.3.5 工程类别 土建:按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其中: 文明施工费、管理费按 浙建站定 2016 23 号通知, 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 2014 540 号通知执行, 税金根据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2018 32 号)按 10计取 。 1.3.6 报价要求 上限: 30714902 元 ;下限: 29665975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暂列金项目费用未下浮】 1.4.3 资格审 查方式 资格预审 1.9.1 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
9、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 11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 2.2.1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在 2018 年 月 日 16 时 30 分 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波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电 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 2018 年 月 日 17 时 00 分 前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电子交
10、易平台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6 修改、 补充 补充内 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2.3.2 招标紧急通知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 30 时 前 3.2.2 工程报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 (含 90天 ) 3.4.1 投标保证金 1、金 额:人民币 陆拾 万元 2、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为使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信息与投标人信息相符,各投标单位不能走同城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3、银行账号获取方式:通过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取得相应的银行账号并进行支付。 4、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1、 08:00 时前实际到账 5、投标人汇出账号必须是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宁海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登记的银行基本账户账号,咨询电话: 65131823。 6、根据 关于开展宁海县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试点工作的通知(宁 金 201722 号)文件要求已办妥工程投标保证金保险的企业,无须按上述要求再提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7.3 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 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 1 3.1.1 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和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盖章。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由造价人员
12、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 (1)造价人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 专用章; (3) 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7 委托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入委托咨 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 价文件。 3、以上条款仅适用于纸质投标文件。 4、纸质投标文件采用打印方式, 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含水印码) 。 3.7.4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
13、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 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 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一份。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纸质投标文件”或“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标识字样。 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 不得 开封”的标识字样。 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 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14、 年 月 日 14 时 00 分 00秒 4.2.2 投送地址 开标地址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4.2.3 投标文件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和已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由投标人交易员本人携带交易员证书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彩色扫描件递交。 网上递交: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 宁海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条款要求递交的,招标
15、人不予受理。 4.2.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 5 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5.2 开标提示 所有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 提供);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参加投标,将视为 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所投标书将不予开启,不得参与后续评标。 5.3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开标顺序:身份核对密封情况的检查开标评标 确定下浮率 A、
16、浮动率 B、权重 C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公布。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6.3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 7.1 推荐中标候选人数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 7.3.1 履约担保 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宁建 201467号 )、 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减轻建筑企业负担的通知 (宁建发 201746号 )、转发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 ,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7.3.2 支付担保 按照关于印发宁海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担保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 201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