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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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项目编号: SL( F) 2018-00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 安 吉 县 水 利 建 设 发 展 总 公 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 八 年 一 月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I 目 录 第 1章 招标公告 .1 第 2章 投标人 须知 .5 投标人须知 . 10 1. 总则 . 10 2. 招标文件 . 12 3. 投标文件 . 13 4. 投标 . 15 5. 开标程序 . 16 6. 评标 . 18 7. 合同授予 . 19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2、20 9. 纪律和监督 .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1 第 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4 1. 依据 . 24 2. 评标原则 . 24 3.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24 4. 评标程序和内容 . 24 第 4章 合同文件 .30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合同书 . 30 第 5章 报价要求 .36 第 6章 投标文件格式 .37 1. 技术标 . 37 2. 商务标 . 46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 第 1章 招标公告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L( F) 2018-001 1

3、 招标条件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经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 2014】 166号批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包括西苕溪干流安吉段和浑泥港两条河道整治及水环境改善。西苕溪干流安 吉段河道总长约 45.75

4、km,其中拓浚河道长 0.58 km,新建护岸长 42.03km,加固护岸长 4.76km,加高加固堤防 66.11 km,退建堤防 4.44km。浑泥港河道总长 8.59km,拓浚河道长 2.25 km,加高加固堤防 12.76 km,退建堤防 3.93km。工程总投资约为 18.56亿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安吉县境内,计划 36个月建成。 2.2 本次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的地表水环境监测、噪声监测、生态监测;施工期废水监测(包括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排放口、排泥场尾水排放口和生活污水)、施工 期环境空气监测等内容 , 并出具 监测 报告。 本次招标 概算 价约 50.5万元。服务

5、期: 8年(其中施工期 3年,营运期 5年)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 ,下载的网址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等。 4.3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

6、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18年 01月 16日。招标人将于 2018年 01月19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 2018年 01月 26日上午 9:30时,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号 2号楼2楼,具体开标室详见 2楼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投标文件以送达相应的开标室为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

7、凭证,同时向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未取得交易席位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办理好投标人的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席位证申办事项,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http:/ 5.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 唱 标 ) 。投标人可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 ”栏目)自行下载打印。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

8、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湖州水利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凤凰路 352号 电话: 0572-5230605 联系人:杨工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 招 标代理人: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 66号 邮 编: 310002 联 系 人:梁工、傅工 电 话: 0571-86827137、 0571- 87925193 传 真: 0571-86071281 电子信箱

9、: 2018年 01月 05日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投标人 1 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 投标人应具 为 有效期内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或浙江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 CMA)认证的环境检测机构。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自 2015年 01月 01日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具有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 2 自 2015年 01月 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10、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 其他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提供连续近 3个月(注:至少自 2017年 9月 1日起)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 第 2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安吉县水利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凤凰路 352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 0572

11、-5230605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抚宁巷 66号 联系人:梁工、傅工 电 话: 0571-86827137、 0571-87925193 传 真: 0571-86071281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1.1.5 建设地点 安吉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中央、省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内容 1.3.2 计划服务期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及其附表 1.4.2 是否接受

12、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料 /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01 月 26 日 09:30时 3.1.7 其他需要投标人阐述的 内容 / 3.1.9 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 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2.3 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7 天以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公布。 3.2.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详见第五章 “报价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13、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汇等非现金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采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可的形式,同时必须以本工程项目编号: SL( F)2018-001作为工程名称汇出(确保缴纳凭证上体现本工程项目编号, 不得体现项目名称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 壹万元 整(¥ 1.0万元) 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以下 帐户: 开户名: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地 点: 湖州市 帐 号: 33001649135053006114 交易中心保证金咨询电话: 0572-2220010

1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0分钟前到帐(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中汇出,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招标人接受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 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投标人采用湖州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年度招标保证金预缴证明书作为投标保证金的,若金额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数额的,应按前述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自行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 求 /(不需要提供) 苕溪清水

15、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日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需要提供) 3.5.7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及评审打分资料(即:原件材料) (一)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2、计量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4、拟派项目负责人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 拟派项目负责人 和委托代理人连

16、续近 3 个月(注:至少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二)评审打分资料: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 2、 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 ; 3、拟派项目负责人 职称证书 ; 4、拟派项目组成员环境监测人员 上岗 证书 ; 5、 拟派项目组人员连续近 3 个月(注:至少自 2017年 9 月 1 日起)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 以上(一)、(二)条涉及的证书、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证书、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后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若投标文件中未附上述资料或未能按规定提供原件的,属招标

17、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按相关证明资料缺少或无效处理;属打分评审资料的,按相应评分内容不得分处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4 投标文件份数 伍份(一正四副) 4.1.1 投标文件的包装及密封 要求 投标文件共分三个包封,分别为:商务标一个包封,技术标一个包封,原件一个包封;全部要求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2.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 66 号 2 号楼 2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 2 楼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安吉段)环境监测 招标文件 浙江天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8 条款号 条款

18、名称 编 列 内 容 休息区电子屏幕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4.4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一、未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的;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三、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 开标会议的要求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三、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如上述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开标会的或下述证明材料提供不齐的,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不予开启。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持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身

19、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 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原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持以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附有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代理人连续近 3个月(注:至少自 2017年 9月 1日 起)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和 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原件。 注: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开标程序 本项目开标按两阶段进行开标: 先开技术标,技术标评审完毕后,再开商务标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的代表各自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完整 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即当众拆封。 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先送达后开标)进行。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 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委员会负责人,除招标人代表其余成员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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