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我校“特色、精品、对接、国际化”的发展理念,促进我校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充分调动我校教师从事学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校教师多出精品、多出力作,提升我校教师的科研创新能力,确保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有序、公正、均衡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工作坚持“质量至上、宁缺勿滥”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评奖标准是: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在指导实践中有价值。第三条 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工作由校教育奖励基金评审委员会直接领导,校科研处具体组织实施。奖励经费由校科研处负责申请。二、奖励办法第四条 奖项设置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共设两类奖项,分别是“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学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