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分会名称为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旅行社分会,英文名Travel Agent Branch Of Beijing Tourism industry Association第二条 本分会是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的分支机构,由北京市内的旅行社自愿组成,属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分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和社会道德风尚;代表行业参与各种活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内加强行业自律,对外积极开拓特色旅游市场;研究探索北京旅行社行业在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整合行业资源,提高旅行社行业管理水平,促进旅行社行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分会接受北京市旅游委的业务指导和北京市社团组织管理办公室的监督管理,依照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章程和本管理办法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分会住所设立在北京市,地址为:北京市建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906室 邮编:100022。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分会的业务范围(一)学习宣传贯彻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研究旅行社行业发展的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