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为贯彻执行南通市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教纪工201X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5月30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动员会。会上,党委纪检委员、副校长潘健传达了全市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解读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内容,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对我校即将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具体时间和步骤等作了布置,要求各部门和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工作部署按时保质完成自查工作。按照会议部署和文件要求,由纪检监察室牵头,党办、校办和财务处等部门配合,认真开展全校各部门和干部个人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的情况我校党委在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5.10”思廉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学校相继制定、修订了财务借款及报销规定、公务招待管理暂行办法、公务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