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 2017 年 5 月修订稿)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及重庆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基础扎实的专门人才,鼓励本科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突出个性发展,切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育人方针,根据 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重大校 2017 43 号 ),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指导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知识、 能力、素质并重,倡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二条 工作机构 学院成
2、立由院长任组长,由本科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系主任、教师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组。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下设三个小组: (一)学习成绩核算小组:由教学秘书、教务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申请者学习成绩绩点核算及课程缺考、补考及学分等情况核实工作。 (二)专业能力测评小组:由系主任召集相关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分专业对入围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学办主任、团委书记、辅导员等 组成,主要负责对申请者进行政审、综合素质测评及综合成绩绩点核算。 第三条 推免生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
3、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完清学费,具有正式学籍。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三)按期完成前三学年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课程获得专业规定的学分),且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 80 分,或 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 5.5。 (四) 平均学分绩点( GPA)(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 2010 233 号)排名在本专业前 40%,所有课程无缺考;前三学年补考门次不超过 1 门次(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无补考)。 第
4、四条 申请预留名额或联名推荐,其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重大校 2017 43 号文执行,仍需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评。 第五条 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自愿申请,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庆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学生申请推免研 究生基本情况表(附件 1)。 (二)资格审查。 学院推免工作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名单,具体内容包2 括: 1.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推荐条件; 2.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者,一旦确认,取消申请资格; 3.在核实申请者课程缺考、补考及学分等情况的基础上,核算其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绩点; 4.按前三学年学习成
5、绩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并公布入围名单,入围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 25%。 (三)综合测评。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具体内容包括: 1.参照研究生录取复试方式对入 围学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评,未通过测评者不能获得推免资格;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2.对入围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核算奖励绩点分值; 3.进行综合成绩(绩点)核算及排序,并予以公示(含综合素质测评、平均学分绩点、专业能力、奖励分值等)。 (四)资格确认。 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推免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按毕业年级各专业在册学生数比例,结合“预留名额”指标数及各专业学生学业情况确定各
6、专业推免指标; 2.入围学生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确认推免资格,前面放弃,后面依次递补,弃权者应签署弃权声明; 3.学院推免工作组根据学 生申请情况,按照学校下达的指标数,以综合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含候补),公示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4.向校外推荐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无接收单位正式接收函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5.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要求办理相关后续手续。 第六条、综合成绩(绩点)的计算方法 (一)综合成绩(绩点) Z 的计算公式: Z=A*85%+B*15%+C A 本科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绩点 B 专业能力测评绩点 C 奖励绩点 (二) 本科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绩点
7、 A计算公式: A = A1/ A2 A1 =( a-50 *0.1(当 a 90, A1=4;当 a60, A1=0) 1.A1为课程学分绩点, A2 为课程学分, a 为百分制课程成绩 。 2.不计全校性任选课,所有课程成绩按初次考试成绩计算。 3.英语课程为高起点的,按相应学分将提高课程纳入英语必修课程计算。 4.五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优 =95、良 =85、中 =75、及格 =65、不及格 =0。 3 5.两级制与百分制的换算:合格 =85、不合格 =0。 本办法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试行)(重大校 2010 233 号)执行,仅对课程计算范围进行了补充规定。 (三)专业能力测
8、评绩点 B计算公式: B =b*0.04 其中, b为学生专业能力测评分(百分制)。 (四)奖励绩点 C计算方法: 对参加学科竞赛、创新评优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加分奖励,奖励加分分值不超过 0.4 分,具体办法参照重庆大学光电学院推免生选拔奖励绩点分值表(附件 2)执行。 第七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申报并录取为推免研究生,其就业状态为升学,不再发放就业协议书。 第八条 已获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正式入学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一)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 (四)本科毕业时未
9、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的。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 附件 2:重庆大学光电学院推免生选拔奖励绩点分值表 4 附件 1: 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学生申请推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班级 民族 政治面貌 学费缴纳情况说明 电话 邮箱 身份证号 填报学校初步意向 前三学年学习成绩绩点(由申请人按推免办法自行计算以备核对) 重庆大学光电学院推免生选拔奖励绩点分值表 规定的奖励项目 分值表 序号 奖励项目 (按照分值表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逐项填写) 获奖时间 (年月日) 分值 学院填写 合计 5 请申请人
10、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签名确认: 1、取得推免 资格的学生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超过规定时限的无效。 2、推免生 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 、 不得中途退出 。否则,取消其第四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报考我院研究生。 3、推荐免试研究生不能参加任何招聘活动,否则取消其第四学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其第一学年动态奖助学金下调一个等级。 4、在确定为推荐免试研究生人选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 4)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 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
11、上内容,并承诺: 珍惜推免机会,按时办理相关手续;不骄不躁,认真完成学业,模范遵守校纪校规;积极主动承担学院安排的公益性服务工作;保证填写内容及证明材料真实可靠。 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1、请随此表一并提供本人大学英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相关证明(杂志、期刊复印件或录用通知)、相关获奖证明、科技项目结题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2、所有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逾期补充的无效; 3、 此表双面打印 ,请勿更改版面格式,计分栏由学院填写。 6 附件 2: 重庆大学光电学院推免生选拔奖励绩点分值表 序号 类别 奖励分值(分) 1.学科竞赛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12、 三等奖 其他 1.1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 0.4 0.3 0.2 0.1 1.2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与社会实践创新竞赛 0.4 0.3 0.2 0.1 1.3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0.4 (Outstanding winner) 0.3 (Finalist winner) 0.1(Meritorious Winners) 1.4 “ 挑战杯 ”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0.4 0.3 0.2 0.1 1.5 “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0.4(金奖) 0.3(银奖) 0.2(铜奖) 1.6 微软 “创新杯 ”( Imagine Cup)全球学生大赛 0.4 0.3 0.2
13、 0.1 1.7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 0.3 0.2 1.8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嵌入式系统专题邀请赛、信 息安全技术专题邀请赛 、模拟电子系统设计专题邀请赛) 0.3 0.2 0.1 1.9 Jessup 国际模拟法庭竞赛 0.3 0.2 0.1 1.10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0.3 0.2 0.1 7 1.11 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0.3 0.2 0.1 1.12 中国机器人大赛(总决赛) 0.3(冠军) 0.25(亚军) 0.1(季军) 1.13 英特尔 -伯克利全球技术创业挑战赛中国赛区 0.3(冠军) 0.25(亚军) 0.1(季军) 1.14 全国体育竞赛(
14、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0.3 0.2 0.1 1.15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0.3 0.2 0.1 1.16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0.3 0.2 0.1 1.17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0.3 0.2 0.1 0.05 1.18 “外研社杯 ”全国 大学生 英语辩论赛(总决赛) 0.3(季军及以 上 ) 0.2 0.1 0.05 1.19 “外研社杯 ”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总决赛) 0.3(季军及以 上 ) 0.2 0.1 0.05 1.20 模拟联合国大赛(中国) 0.3(Best Mediation Award) 0.2(Best Delegation) 0.1
15、(其它获奖) 1.2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0.2 0.1 0.05 1.22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0.2 0.1 0.05 1.23 国际大学生群英辩论会(限 4 名主要队员,替补队员减半加分) 0.2 0.1 0.05 1.24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0.15 0.1 8 1.2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测绘技能大赛 0.15 0.1 0.05 1.26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0.15 0.1 1.27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0.1 0.05 1.28 ACM 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邀请赛、亚洲区域赛) 0.3(金奖) 0.1(银奖) 1.29 中国方程式赛
16、车大赛 0.4(总成绩第 1 名) 0.3(总成绩第 2 名) 0.2(总成绩第 3名、分项赛第 1名、大赛综合类奖项) 0.1(总成绩第4-6 名、分项赛第 2 名) 0.05(分项赛第 3 名) 1.30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大赛 0.4 0.3 0.2 0.1 1.31 其他学科、文体竞赛奖,省部级及以 上计 0.1,校级计 0.05,院级计 0.02; 成功参赛奖等类似奖项按低一级计分。 2.学术论文 2.1 公开发表纳入学校科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论文( SCIE/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论文)的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 ,且作者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 光电工程学院 的 0.3 2
17、.2 公开发表纳入学校科研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范围论文(除 SCIE/SSCI/A&HCI/权威社科期刊论文外)的第一作者 或通讯作者 ,且作者署名单位为重庆大学 光电工程学院 的 0.1 2.3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性刊物上发 表论文(见刊,论文署名为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0.03 3.专利 3.1 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授权 (限前 2 名持证书者, 第 3、 4 名持证书者减半加分 ) 0.3 3.2 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公开 (限前 2 名持证书者, 第 3、 4 名持证书者减半加分 ) 0.05 4.荣誉称号 9 4.1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
18、、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他国家级荣誉 0.15 4.2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 0.1 4.3 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其他重庆市级 荣誉 0.05 4.4 其他级别优秀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荣誉(含各单项工作奖励)。获多项荣誉, 取奖励分值最高分 ,不累计。 校级标兵(或十佳)0.05 校级标兵(或十佳)提名 0.04 校级 0.02 院级 0.01 4.5 文明寝室、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标兵或十佳等先进集体成员。不累计。 0.01 5.科研和创新实践活动 5.1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成绩为
19、优秀的项目组成员 计 0.1,结题计 0.04 5.2 重庆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优秀项目一等 奖成员 计 0.05,结题计 0.02 5.3 通过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或更高等级,计 0.03 备注 说明: 1.上述 16 项中,同一 竞赛或项目 多次获奖,取奖励分值最高分,不累加; 2.团队性竞赛项目排名前 3 按 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 4-5 按 50%加分,项目排 6-8 按 20%加分。 ( 中国方程式赛车大赛项目排名前 5按 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 6-10 按 50%加分,项目排名 11 及 以后按 20%加分 ; 全国大学生智能车竞赛由于规则变化,电磁组参赛学生 4人全部按 100%奖励分值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