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长长 嘉嘉 电电 子子 项项 目目 用用 地地 平平 整整 工工 程程 设设 计计 交交 易易 文文 件件 建 设 单 位: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 2 目录 第一章、交易须知 .3 一、 交易须知前附表 .3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5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7 (一)交易文件 . 7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 8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 9 第二章 摇珠办法 .12 一、摇珠办法修改表 .12 二、摇珠办法 .13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6 第四章 前期资料及工作要求 .23 第五章 勘察 /设计 /施工图审查发包价计算
2、表 .24 3 第一章、交易须知 一、交易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 交易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对范本交易须知通用条款和摇珠 办法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交易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建设单位(即发包人):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招标代理(如有):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 长嘉电子项目用地平整工程设计 3 建设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4 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56866.3 ,工程内容包括
3、清表 、围堰、填砂、排水渠等,其中填砂总方量 134146.25 立方米 (含 15的场地清表补砂量 8529.95 立方米 ),工程围堰方量 5701.62 立方米 ,清表面积为 56866.3填砂沉降量 26829.25立方米 ,围堰沉降量 1140.32 立方米 ,排水渠 977.44 米。项目总投资 1566.87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1330.31 万元。 5 交易范围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现场服务、 。 6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国家相关规定 年限 _ (注:设计交易需填写) 7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注:设计交易需填写) 8 工期要求 设计工期
4、: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个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 30%。 9 资金来源 土地开发资金 10 承包意向人资质要求 详见 本工程交易公告 11 设计人员专业配套要求 (据实配备 ) 设计项目负责人 1 名;各专业指定设计代表 1 名,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现场指导与监督人员必须是拟投入的主要设计人员中的相应
5、人员。 4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报名资料收取方式 报名时建设单位收取报名资料,并进行资料核对,双方签字确认结果。 13 发包价 设计发包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 -50%,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24.7676 万元,发包费率 %。 (注 : 本项目设计费根据 工程勘查设计收费标准( 2002 年修订本)规定计取,下浮率为 50%,具体费用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承包意向人填写的承包价、承包费率与以上金额不符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承包费率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14 承包意向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报名截止之日计起) 15
6、领取发包价及前期资料 由承包意向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踏勘现场 时间:自 2014 年 5 月 9 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由承包意向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17 报名资料组成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 、承包意向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18 报名资料份数 一份。 19 报名的时间和地点 收件人: 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室(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开始接收报名文件时间: 2014 年 日 时 截止时间: 2014 年 日 时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
7、改变,请密切留意 交易 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0 摇珠开始时间和地点 1.摇珠开始时间: 2014 年 月 日 11 时 30 分 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室( 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 F 栋曼尼商务中心 )。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 交易 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函为承包价款的 10%。 2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 5 二、交易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交易须知使用 GZZB 交易文件范本的交易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交易文件中不再转录交 易须知通用条款,请承包
8、意向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 http:/)下载查阅。 条款号: 3.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3.1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 承包服务 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现文: 3.1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 设计服务 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条款号: 3.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承包服务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现文: 设计服务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 条款号: 3.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万元 现文: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9、中心缴纳 0.4 万元 条款号: 5.3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 1)勘察总报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 %,发包价为人民币 元。 ( 2)设计总报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 度为 %,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承包费率为 %。 ( 3)施工图审查发包价:本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 )及广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10、穗价【 2011】 126 号文)计算,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承包费率为 %。 现文: 设计总报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浮动幅度为 -50 %,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24.7676万元 、 承包费率为 %。 条款号: 12.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勘察 /设计 /6 施工图审查类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
11、诉。 现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 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条款号: 13.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勘察 /设计 /施工图审查类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
12、民法院起诉。 现 文: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市政工程设计类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 三、交易须知通用条款 (一)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的组成 1.1 本交易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发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 交易须知 第二章 摇珠办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另册) 第五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13、(另册) 第六章 发包价及其 工程量清单(另册) 1.2 承包意向人获取交易文件后,应仔细检查交易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交易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 1.3 承包意向人一旦获得承包资格,交易文件的内容对建设单位和承包人双方均有约束力。 1.4 建设单位(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交易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该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与建设单位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 1.5 发布交易公告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 交易 文件、施工图纸、发包价及其工程量清单。 1.6 交易 文件一经在广
14、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 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1.7 承包意向人获取电子 交易 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电子 交易 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 交易 文件应具有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签名 及电子签章 。 2.交易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交易文件发出后 ,在公告截止时间 3 日前,建设单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2 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发布。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承包意向人。 2.3 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 2.4 为使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时
15、有充分的时间将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建设单位将酌情延长报名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交易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报名时间不延长。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递交 3报名资料的组成: 3.1 报名资料由资格文件、 设计服务 承诺及声明函、提交交易保证金凭证三部分组成。 3.2 资格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3.3 设计服务承诺及声明函(格式见交易公告附件二) 3.4 承包意向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6、0.4 万元(注: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发包价的 2%)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3.5 报名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以纸质文件编制。 4报名资料格式 4.1 承包意向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应当使用交易公告所规定的报名资料全部格式。 4.2 承包意向人应仔细阅读报名资料格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报名资料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造成无法满足核对需要的,经建设单位审查可否决其参与摇珠的资格。 5承包总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 5.1 本工程的承包总报价采用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13 项所规定的方式。 5.2承包意向人的承包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和合
17、同条款所列项目交易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5.3 设计总报价:本项目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 度为 -50 %,发包价暂定为人民币 24.7676 万元 、 承包费率为 %。 5.4 建设单位严禁擅自扩大小额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投资, 结算时合同价不9 予调整。 6报名资料的份数和签署 6.1 承包意向人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18 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报名资料。 6.2 除承包意向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报名资料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承包意向人加盖承包意向人的印章。 7报名资料的递交和接收 7.1 承包意向人代表
18、应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建设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代表应凭本人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提交报名资料。 7.2 若出现以下情况,建设单位将拒绝接收报名资料: 7.2.1 在报名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报名资料的; 7.2.3 委托代理人提交报名资料,未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7.2.3 承包价未按规定填写的。 7.3 在报名截止期前,建设单位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可向交易监督机构投诉。 7.4 到在报名截止时间止,建设单位收到的报名资料少于三家的,建设单位将
19、依法重新组织交易。 8 报名的有效性 8.1 建设单位应根据交易公告所述的合格条件在报名时审核承包意向人的报名资料。承包意向人未能完全响应交易公告中合格条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加摇珠。 8.2 报名成功参加摇珠的承包意向人不足 3 家为交易失败。建设单位应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三)摇珠及合同签定 9参加摇珠会 9.1 承包意向人代表可按交易须知前附表第 20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摇珠,承包意向人是否到场,将不影响摇珠结果。 9.2 若承包意向人未能成功报名的,建设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摇珠。 10摇珠办法 10 详见第二章摇珠办法 11 发包通知书 11.1 确定承包人后,建设单位将就 广
20、州市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办法 规定的内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 3 日。 11.2 建设单位应当自确定承包人后 15 日内,向交易监督机构提交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经交易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发包通知书。 11.3 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 24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建设单位,确认收到。 1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2.1 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应于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承包人的承包意向商定和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12.2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与建设单位订立合同,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
21、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市政工程设计类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2.3 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承包人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的银行名称及帐号至完成竣工结算不得变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停止工程款项的拔付及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2.4 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应提供工程所在地发票。 13履约担保 13.1 在收到发包通知书后的 15 日内,承包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21 项的规定向建设单位递交履约担保;如果承包人的履约担保是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供,则该银行保函应由在中国注册且营业地点在广州行政辖区内的银行开具。 13.2 发包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后,承包人未按上款的规定递交履约担保,建设单位将解除发包通知书,原承包人将被清除出广州市 市政工程设计类 小额工程企业库,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承包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原承包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4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分别加盖双方单位的公章后,合同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