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NSZ2018016-1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苍南县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督单位: 苍南县南宋镇招投标中 心 代理单位: 浙 江 浦发 工 程 项目 管 理 有 限公 司 二零一 八 年 九月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1 目 录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0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24 第五章 图纸(另册) .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5 附件 1:商务标封面 .
2、 36 附件 2:标底确认书 . 37 附件 3:投标函 . 38 附件 4:投标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 39 附件 5:驻现场项目部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一览表 . 40 附件 6:承诺书 . 41 附件 7:资格审查必要条件相关资料 . 42 附件 8:授权委托书(开标时随 身携带) . 43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2 第一卷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MNSZ2018016-1 一、 建设单位: 苍南县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 工程名称: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三、 工程地点:苍南县 南宋镇 四、 工程概况
3、:投资金额约 18 万元 五、 招标内容: 预算书与 施工图范围内工程 六、 质量要求:合格 七、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八、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建造师无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内(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社保证明资料。若投
4、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答疑、提问: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在 2018 年 9月 20 日 -2018 年 9 月 25 日时间内,直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3 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 2.对本项目的质疑书请在 2018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2 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取电子邮件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电话联系被质疑人确认收到电子邮件,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
5、疑人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提问时间: 2018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2 时之前。 4.答疑时间: 2018 年 9 月 26 日下午 17 时之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投标截止时间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 2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 联系人: 欧阳先生 联系电话: 18858791833 代理机构: 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蒋女士 联系电话: 0577-68899515、 15158716569 苍南县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南宋镇招投标中心 2018 年 9 月 19 日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 标 人:苍南县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苍南县南宋镇 联 系 人:欧 阳先生 电 话: 1885879183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浙江浦发工程项目
7、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 1-25 幢三单元 202 室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 0577-68899515、 15158716569 1.1.4 项目名称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新招标) 1.1.5 工程地点 温州市苍南县南宋镇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和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本次招标的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预算书。 1.3.2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8、编列内容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 2014 159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建造师无不良记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 单;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出具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的时间为准)社保证明资料。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 6 个月,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今的有效社保证明。 1.4.2 是否接受联合
9、体投 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招标人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 2.1 领取招标文件 和图纸的时间 时间: 2018年 9 月 20日 2018 年 9 月 25 日 2.2.1 投标人要求提疑的 时间 2018 年 9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 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2.2.2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 20
10、18 年 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2.4 标底价 182120 元整(大写 : 壹拾捌万贰仟壹佰贰拾元整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6 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 3.2 投标报价 本工程的投标下浮率报价范围为: 8% 12%(包括上、下限),每 0.5%为一档,不得报档间下浮率,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方
11、式:银行转账 金额:人民币 3000 元(大写 叁 仟元 整 ); 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 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 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 帐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二 ) 各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 17:00 之前 ) 将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额数的投标保证金打入 /汇入指定账户 (以到账时间为准 ),并且凭转款凭证到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 开标当天苍南县南
12、宋镇财政办不办理此项手续,逾期办理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前凭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开具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 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 开户行: 苍南农商银行矾山支行南宋分理处 账号 : 2010 0015 9377 431 注 : 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独立汇入,不允许几个项目或标的保证金捆绑汇入,否则 苍南县南宋镇财政办 将作为错汇款予以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文字要清晰可辨。所有要求盖章、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投标
13、人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封面要有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 商务标一式陆份,其中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 2、 资格审 查 要求必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原件壹份 。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A4 纸幅)。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苍南县
14、南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4.2.3 是否 退还投标文件 否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苍南县南宋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2.1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2)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 1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的 5。( 银行 转账 )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5、5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苍南县南宋镇招投标中心 地 址: 苍南县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电 话: 0577-64600891 邮 编: 325800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8 10.1 注意事项 1、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 镇财政所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发票收据原件及复 印件 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 300 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不论在招标人接收 投标文件环节、评委会评审环节、中标公示环节或者中标后才发现的,
16、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或评委会否决其投标、或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确认后取消其投标资格、甚至取消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投标人有此情况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废除其中标资格甚至解除合同,均不调整本工程的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也不调整相关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投标人未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的,与上述同理处理。 3、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属招标人,招标文件规定内容有不同表述的,最终以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4、本招 标文件所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物件等均为真实并有效,否则一切不利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无在建工程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不得在其他任何在
17、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在本单位曾担任过其他工程项目负责人职务被更换的,在原承包的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必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原项目招标单位 及行政主管部门 同意更换该项目负责人的书面证明原件; 除上述情况规定外,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通过验收为准); 上述所指“通过验收”标准是指经当地住建部门验收合格备案的工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后审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以及若查有在建的将
18、否决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南宋镇垟尾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路灯安装工程(重)招标文件 9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 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
19、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 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标段的 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