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1 现场安全文明 管理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 公司 安全文明 管理,促进项目 安全文明 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项目操作管理水平, 杜绝安全事故,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项目全过程良好形象、环境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规范、地方法规矛盾的,应以国家规范、地方法规为准。 第一章 管理机构与责任 第一条 工程管理部 是安全文明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相关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文明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
2、划,实施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二条 各 项目经理部 必须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及三防安全教育,制订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文明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各项目项目经理担任。 第三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 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技术及环境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 第四条 现场各单位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各项工作。 1、 建设单位 职责 ( 1) 要求总承包商按照 工程管理 部 现场形象要求完成
3、现场布置,并要求总承包商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2) 审批监理 部 编制的安全文明监理细则; ( 3) 批准经监理审核的总包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4) 检查监督监理 部、 施工单位项目 部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发监理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 ( 5) 现场巡视总承包商落实安全文明施工 方案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发业主工作联系单,责令整改; ( 6) 参与监理 部、 施工单位项目 部 组织的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及会议; ( 7) 负责协助现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2 2、 监理单位 职责 ( 1) 编制并提交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4、; ( 2) 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细则; ( 3) 初步审核总承包商编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4) 对日常现场巡视、安全资料检查; ( 5)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 6) 召开安全文明施工专题会; ( 7) 协助处理现场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 3、 总承包单位 职责 ( 1) 按照 工程管理 部 现场形象要求 完成场布,并按总包合同要求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 2) 编制并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3) 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保证安全生产; ( 4) 出现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处理并 通知 监理 部 和工程管理部 。 第五条 各项目安全文明生产领
5、导小组应指定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包括: 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及消防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综合管理日常安全文明生产工作。 2、 汇总和审查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 制订、修订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制度 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组织开展安全文明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 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
6、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7、 协助调查安全 /环境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 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3 第二章 公司 监督检查管理 第一条 工程管理部 具体实 施对各项目 经理部的 安全文明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条 工程管理部 履行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方式包括: 1、 组织各 项目经理部 安全文明生产负责人进行安全管理意识和技能培训。 2、 审查各 项目经理部 报备的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 3、 审查、分析和总结各 项目经理部 报送的月报中的安全文明生产内容。 4、 在项目安全文明检查中,对 项
7、目经理部 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出考 评。 第三章 现场监督检查 管理 第一条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应属于监理责任的一部分,公司在监理委托合同或相关附件中应明确监理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实施管理的责任、权限及要求。 第二条 工程管理 部 应根据安全文明生产控制措施表中列明的安全、环境因素,以及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承诺的控制措施,制订 项目经理部 的监督管理方案,形成该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管计划,有针对性明确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资料审查 /现场检查)等,经 工程管理部 审核后批准 。 第三条 工程管理 部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经批准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管计划执行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
8、四条 监理单位 应定期 ( 最少 每周 一次 )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并召开专题会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共同参与,对 项目的安全文明情况进行检查评定。根据检查的评定结果,填写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附件 三 ) ,该表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三方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有知晓权但无决定权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签认。 第五条 安全文明检查综合考评的评分方法:满分为 100分。工程竣工后本工程最终的安全文明检查综合考评得分为该工程施工期间所有周的建筑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标准表得分的加权平均数。如果安全文明检查综合考评的得分低于 60分,则该项目的
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结算时应扣除;如果安全文明综合考评的得分高于 60分,则在结算时以安全文明综合考评的得分除以 100再乘以该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 第六条 安全文明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以 会议纪要 (附件四 ) 或 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由 监理部和工程管理部 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并做好检查核实记录。 第七条 工作程序 1、 总承包单位 按国家、 项目所在 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规定,以及合同要求,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 ,报监理 单位审核、 工程管理 部 批准后实施。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4 ( 1
10、) 在工程施工阶段,总承包单位 编 制施工组织设计时,负责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 2) 落实项目标准化管理有关内容,统一现场形象,以及施工人员着装,落实现场管理措施,达到合同要求的标准。 2、 监理单位 审核总承包单位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编制落实安全文明监理细则,报项目经理部批准。负责督促总包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1) 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教育与检查制度,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开挖与支护、桩基施 工、塔吊及电梯安拆、脚手架、施工
11、临时用电等安全技术措施。 ( 2) 如符合要求,则上报 工程管理 部批准。 3、工程管理 部应及时审批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要求 监理单位 和总 承包单位 执行。 4、 措施执行 ( 1) 总承包单位 负责执行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2) 监理单位 负责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监理细则并负责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 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a) 日常现场巡视、安全资料检查工作; b) 监督承包商对自身及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c) 监督施工总平面规划和管理、调度; d) 监督各作业面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管理; e) 监督现场及生活区的卫 生、消防、保卫等工作。 ( 3) 监理单位 负责 定期
12、 组织召开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及会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配合处理,工程管理 部应参与。 a)监理 单位 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检查结果合形成 会议纪要(附件二 ) ; b)监理单位 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不规范等不合格的施工行为,则书面通知 承包商限期整改 并视情况根据 安全文明施工违章罚款条例(附件一 )进行处罚 ,经工程管理部批准 。 c)总承包单位 在接到监理 部 和工程管理部 整改通知单后及时组织人力整改;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5 d)监理单位 在接到 承包商整改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整改验收并形成评价结 论; e)监理 部 将检查合格及整改后合格的结论抄送 工程管理 部备案。 (
13、4) 当现场出现安全事故时,承包单位 立即采取急救处理;同时通知 监理单位 和工程管理 部, 监理单位 及 工程管理部协助承包单位 处理事故。如重大事故应在 24 小时内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 ( 5) 施工单位项目 部在事故发生后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归属及采取一系列相应解决措施。将事故处理情况编制成事故报告,报工程管理部。公司组织专人调查,落实对策措施。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6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业指引流程图: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作 业 指 引监 理 单 位 支 持 性 文 件项 目 经 理 部 政 府 安 监 部 门承 包 商项 目 开 发 工 作指 导 书总 承
14、包 方 商 编 制 安全 文 明 管 理 措 施审 核 审 核执 行日 常 现 场 巡 视 、 安 全资 料 检 查组 织 服 务 及 安 全 文 明施 工 检 查召 开 服 务 及 安 全 文 明施 工 会 议合 格发 出 整 改 指 令并 监 督 执 行接 受 并 整 改组 织 整 改验 收形 成 评 价结 论出 现 不 可 预 见事 故第 一 时 间 处 理 协 助协 助 并 通 知 总工 程 师 、 总 经理 办 公 室 、 工程 管 理 部我 司 责 任编 制 提 交 报 告协 助 并 通 知 总工 程 师 、 总 经理 办 公 室 、 工程 管 理 部编 制 提 交 报 告否报 政
15、 府 主 管 部 门 并 组织 调 查是编 制 调 查 报 告 及 进 行处 理归 档是否参 与参 与备 案项 目 工 程 管 理 程 序工 程 供 方 管 理 程 序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7 附件 一 安全文 明施工违章罚款条例 序号 条 例 违章单位处罚金(元) 1 个人防护 1.1 未戴安全帽(戴帽未系帽带) 200 1.2 安全帽带未系紧 60 1.3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系挂安全带 100-600 1.4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 100 1.5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 100 1.6 安全帽不合格 100/个 1.7 安全带不合格 200/个 1.8 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 200
16、/个 2 用电 2.1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 300/处 2.2 不符合“三级 配电、二级保护”规定 200/处 2.3 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 200/处 2.4 电气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 100/处 2.5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齐全 100/处 2.6 用电设备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00/处以上 2.7 私自撬电箱锁 200 2.8 电箱不符合要求 200 2.9 电气设备未做保护零线 100-300/处 2.10 阴暗、潮湿等危险场所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 500 2.11 宿舍内烧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水壶等 200-800 2.12 非专业电 工私拉乱接 200/
17、处 2.13 现场配电箱、形状箱未加门上锁,未注明编号、用途、责任人的 100/个 2.14 电箱内电气开关不按规定设置或进出线凌乱 200/处 2.15 未按规定设置末端箱或漏电保护器 500/处 2.16 架设电缆、电线不使用绝缘子,架空高度不符合要求,电线老化、破坏的及使用花线做照明线的,有其中之一者 500/处 2.17 电线电缆随地拖拉或浸泡水中或砂浆中 100/处 2.18 现场电工用电巡查维护不够,不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的 100-400 2.19 专业电工违反 JGJ46-88 临时用电规范的 200-600 2.20 其他未按照 JGJ46-88 临时用电规范施工的 100-50
18、0/处 3. 设备 3.1 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损坏 100/处 3.2 专用机械未配专用开关箱 100-500/处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8 3.3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 100 3.4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劳动部门颁发之上岗证 400/人 3.5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失效 100-500/处 3.6 电焊机未使用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的 200-300/台 3.7 电焊机 一、二次线无防护罩或地线不到位 200-300 3.8 电焊机的电线、电缆不符合要求 200-400 3.9 电焊机一或二次线超长的 200-400 3.10 电焊机隔层使用的 200-300 3.11
19、 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和存放不符合要求的 200-400 3.12 氧气瓶、乙炔瓶未装防震圈或无防护帽的 100/个 3.13 气瓶直接暴晒在阳光下没做遮阳的 200/个 3.14 氧气瓶、乙炔瓶的风带、气表不符合要求的 100/个 3.15 塔吊吊物捆绑不牢靠,有浮置易掉物或夹带短小物体未绑好 200-600 3.16 塔吊指挥工未随吊钩进行指挥的 200-600 3.17 塔吊未用吊篮而单独吊运气瓶或短小、散落物的 200-600 3.18 塔吊工违反“十不吊”规定的 200-600 3.19 施工电梯司机载人载物超载运行的 200-600 3.20 施工电梯、井架的司机进出料口安全防护门未
20、关好的 200-600 3.21 施工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 200/台 3.22 其他机械无安全操作规程 100-500/处 3.23 违反塔吊、电梯、井架等机械设备其他安全规程规定的 300-600 4. 危险处理 4.1 “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或保护不严 500/处 4.2 移动工作台无斜撑等保护措施 100 4.3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害物品未隔离存放 100 4.4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警戒标志 100 4.5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100-500 4.6 危险作业未进行有效保护 100 4.7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和照明设施,如洞口盖
21、板、防护栏杆、防护门、通道照明等有违章作为之 500-2000 4.8 危 险部位作业未挂安全警示标记 100-300/处 5 防火、照明 5.1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100-500 5.2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 100/个 5.3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 200 5.4 在禁烟区吸烟、动火 200/人 5.5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 100-500 5.6 动火作业未有动火证 100-500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9 5.7 在易燃物品区域强热照明(如碘钨灯) 100-300 5.8 违反“十不烧”规定 150-600 5.9 发生火灾事故 1000 以上 6 安
22、全管理及其他 6.1 集体安全活动(例会、检查等)缺席 (除非事先批准 ) 200/人 6.2 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 300-2000 6.3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 200-600 6.4 穿拖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赤脚、赤膊等有一行为者 200/人 6.5 打架 300-2000/人 6.6 偷窃 300-3000/人 6.7 损坏成品未主动承担责任 500-3000 6.8 酒后上班 300/人 6.9 在工地现场随地大便 400/人 6.10 高 空抛掷工具、垃圾、物料等 500-2000/件 6.11 堵塞通道 300 6.12 当日事故垃圾未清除的,未做到工完料清的 2
23、00-500/处 6.13 宿舍区卫生、防火不符合要求 300-600 6.14 在宿舍区从事赌钱等不健康活动 300/人 6.15 不佩戴工作卡 50/人 6.16 事故场所无安全标语、安全标志的 100 6.17 单位工程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上报审批而进行施工的 1000 6.18 班前安全交底记录无针对性、不及时的 100-1000 6.19 在高处作业时坠落物体、工具等 200-1000/件 6.20 未按要求及时完成安全部门交代的任务或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 300-1000/条 6.21 重复违章或屡教不改者 400-1500/人 6.22 故意损坏安全防护用品
24、100-1000 6.23 在施工现场特别是在脚手架上打闹、追逐开玩笑者 200-400/人 6.24 工人未经安全教育九上岗作业 200-600/人 6.25 乱招乱雇民工 400/人 6.26 攀登脚手架、井字架等 200 6.27 未经批准拆除脚手架的连墙 件、安全网、脚手板等 200-800/处 6.28 发生安全事故(事故中伤害他人或自己的)或未遂事故的,按事故大小、轻重 1500-10000 6.29 发生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 1500-10000 6.30 使用童工、未成年工 800/人 6.31 事故中分部分项工程未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000 6.32 安全资料
25、不齐全 200-600 6.33 安全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 300-600 6.34 安全会议缺席、网络不健全 300-600 紫金 7 號一期工程 10 6.35 现场材料、物品未按规定 (规格)堆放并标识 100/处 6.36 上班干私活、离岗、窜岗 200 6.37 未经批准施工区住人 200 6.38 上级安全检查有违章违纪行为的 200-2000 6.39 在型材切割机上磨削工具等物体 150 6.40 违章指挥 500-2000 6.41 脚手架上堆积物体、阻碍通行的 300-800 6.42 脚手架上垃圾、砂浆等物体未及时清理的 500-3000 6.43 模板支撑在脚手架上 200-600/处 6.44 进场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搭设的安全设施未经安全部门检查验 收的 300-2000 6.45 其他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不合格,是伪劣商品的 100-2000/个 6.46 违反其他安全操作、安全规定、规章、缺席等违章及不文明行为 200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