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设立依据及其政策目标简述。2017年10月16日,统筹城乡工作局2017年第5次局长办公会审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四权”确权登记及监理招标方案事宜,会议议定同意通过产改招标方案,依法依规推进相关事项。该项目工作实施、比选、付款均由统筹城乡工作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2018年12月29日,中共成都市委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专项小组会议纪要(2018年第4次),审议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成都高新区、简阳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延长成都高新区、简阳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时间到2019年6月。(二)项目预算安排、中调情况及结余情况。2018年3月16日,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下达2018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成高财发201838号),下达该项目2018年预算2,861.28万元。2018年10月18日,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关于下达2018年预算执行中期评估结果的通知(成高财发2018191号),调减预算1,411.92万元,调整后2018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