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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诉讼档案整理和扫描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440000-201703-146027-0005) 单一来源谈判 文件 采购人: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 七 年 三 月 项目编号 :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2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谈判邀请 .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6 一、总 则 . 6 二、谈 判 文 件 . 7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8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0 五、单一来源谈判流程 . 11 六、授予合同 . 14 第三章 评审标准 .

2、16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 17 第五章 通用合同条款 . 26 第 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30 项目编号 :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3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一 章 单一来源谈判 邀请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委托 , 拟 对 诉讼档案整理和扫描外包服务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 请收到邀请的响应供应商 提交密封报价。 一、 采购项目编号: 440000-201703-146027-0005 二、 采购项目名称: 诉讼档案整理和扫描外包服务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50

3、0,000.00 四、 采购数量 : 一项 五、 采购类型:服务 六、 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服务内容 完成 期 最高限价 诉讼档案整理和扫描外包服务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2 个月内完成所有档案加工任务,成果验收合格 人民币 150 万元 1.产品详细 服务要求 及执行标准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监管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七、 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或 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

4、件。 2) 2015 年 或 2016 年 财务报告;响应供应商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 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档案整理和扫描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 3. 具有广东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 4. 具有独立为本项目提供档案整理扫描服务的能力,必须提供单个合同金额 达人民币 100 万元 或 以上的法院系统档案整理扫描服务的

5、同类业绩 合同 ,并附验收报告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 3 月 24 日 -2017 年 3月 30 日 期间 (办公时间 9: 00-12: 00, 14:00-17: 00 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 13A 层 1411 室(广佛地铁虫雷岗站 B 出口、千灯湖 A 出口)购买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4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谈判文件 售价 300 元(人民币),

6、售后不退。 1.获取 谈判文件 方式:网上或现场报名 1.1 网上报名: 供应商 通过传真或邮件的形式,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1.2 现场报名 地点 : 现场报名的供应商需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 谈判文件 。 2.获取 谈判文件 须提供以下资料 : 2.1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 2.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3 广东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 ; 2.4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 响应供应商 授权代表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 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 3.采用汇

7、款方式购买 谈判文件 的,具体账号【户名: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桂平支行;账号: 44050166727300000030】。 4.供应商购买 谈判文件 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 谈判文件 的供应商的投标。 5.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公司。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注册过中如有任何

8、疑问,可咨询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技术部,电话: 020-8318 8500、 8318 8580。 九、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4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十、 提交 响应文件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 13A 层 1411 室会议室 (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为 2017 年 4 月 1 日 9时 30分 -10 时 00 分) 十一、 开标时间 : 2017 年 4 月 1 日 10 时 00 分 十二、 开标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 13A 层 1411 室会议室 十三、 本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3 月 24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止。 本 项 目 相 关 公告 在 以 下媒 体 发 布 :中 国 政 府采 购 网 ()、 广东省 政府 采 购 网( http:/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采购机构网址( http:/ 十四、 联 系 事项: (一 )采购单位: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 51 号 联系人: 岑先生 联系电话: 0757-82630522 传真: 0757-82630522 (二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5 页,共 43 页

10、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4 号中盛国际 13A 层 1411 室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6260016-603 传真: 0757-86260021 邮编: 528200 电邮: FSSYCZB 网址: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757-86260016-60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单一来源 谈判 文件 发布人: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 年 3 月 23 日 第 二 章 谈判须知 一、 总 则 1. 定 义 1.1. 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

11、2. 招标采购单位 : 系指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 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 1.4. 监管管理部门:系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 1.5. 响应供应商 : 是响应招标并且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1.6. 成交人: 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1.7. 进口产品 : 系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如适用) 。 1.8. 实质性响应: 是 指 对谈判文件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9. 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 指影响到 谈判文件

12、 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 响应供应商 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 响应供应商 的公平竞争地位。 1.10. 履约保证金 :是 指 采购人 为防止 成交人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 采购 人造成的经济损 失 , 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如适用) 。 1.11. 投标保证金 : 是指为了保护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免遭因 响应供应商 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 响应供应商 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 可根据规定 不予退还 响应供应商 的款项。 1.12.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2. 适用范围 2

1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2. 采购人、 响应供应商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3. 资金来源 : 财政 性 资金 4. 本项目 投标 费用 : 4.1. 响应供应商 应承担所 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 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货物”是指 响应 供应商 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 谈判文件 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

14、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 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其它伴随服务 等要求 。 5.2. “服务”是指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5.3. 所有进口货物均须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全新原厂生产的产品,在货物验收时, 响应供应商 须 提供有关的正常报关证明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明 。 (如适用) 5.4.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 响应供应商 自行承项目编号: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7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担。 5.5. 响应供应商 应保证本项

15、目的报价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果 响应供应商 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并在 响应文件 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6. 其他 6.1. 所有时间均为 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 二、 谈 判 文 件 7. 谈判 文件 的组成 7.1. 谈判文件 包括: 7.1.1. 谈判邀请函 ; 7.1.2. 谈判须知; 7.1.3. 用户需求书; 7.1.4. 通用合同条款; 7.1.5.

16、响应文件 格式 ; 7.1.6. 根据 谈判文件 规定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如有) 。 7.1.7. 图纸( 如有 ) 。 7.2. 响应供应商 应认真阅读 谈判文件 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 响应供应商 没有按照 谈判文件 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响应文件 没有对 谈判文件 做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响应供应商 负责。 7.3. 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对谈判过程的保密,对成交结果不作任何解释的权利。 8. 谈判文件 的 澄清 8.1.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 招 标采购单位可以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已发出的 谈判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更正)的,

17、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报名及购买 谈判文件 的响应供应商,报名及购买 谈判文件 的响应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有效)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之内无书面回函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澄清或修改(更正)不足 3 个工作日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征得当时已报名及购买 谈判文件 的响应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传真有效)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 8.2. 招标采购单位 发出的 澄清或修改(更正)的内容为 谈判文件 的组成部分, 并对潜在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 8.3.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

18、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 , 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谈判小组 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项目编号: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8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 谈判文件的解释权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所有。 三、 响应文件 的编制 10. 响应文件 的 语言 10.1. 响应供应商提交的 响应文件 以及响应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响应供应商提交 的支持资料和 已 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

19、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 响应文件 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1. 响应文件 的构成 : 11.1. 响应文件 应包括 初审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编排顺序参见 第 六 章 响应文件 格式 。 11.2. 响应文件 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12. 响应文件 的编写 12.1. 响应供应商应完整 、真实、准确 地填写谈判文件中提供的 报价 函、 报价表 以及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它 所有 内容。 12.2. 响应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 和责任由

20、响应供应商承担。 12.3. 响应供应商对 谈判文件 中多个包组进行报价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2.4. 响应供应商 必须对 响应文件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 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2.5. 如果因为响应供应商 的 响应文件 只填写和提供了本 谈判 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而给谈判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13. 报价组成 13.1. 本项目 (或包组)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采购代理机构不接 受有任何选

21、择的报价,只接受以项目 /包组为单位的报价金额。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主要包括谈判 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所有的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不得在 成交 后提出任何增加费用要求, 响应供应商 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性因素。 以上所列费用如涉及到多次需求,所有费用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13.2. 响应供应商所报的谈判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谈判 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谈判而予以拒绝。 13.3. 本次谈判不接受选择

22、性报价, 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项目编号: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9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3.4. 本次谈判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3.5. 响应供应商 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14. 报价货币 14.1. 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 联合体投标 (如适用) 15.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投标 的 ,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本须知“ 合格的 响应 供应商 ”的一般规定,并至少有一方符合

23、满足“ 合格的 响应 供应商 ”的特殊条款要求; 15.2. 联合体 投标 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 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谈判。 15.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响应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5.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5. 联合体 成交 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 采购 人签订合同。 16

24、. 报价有效期 16.1. 响应文件 报价截止日起算 90 日内有效,成交人的投 标有效期与签订的本项目采购合同的有效期一致。 报价 有效期不足的 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 视为无效报价 。 16.2. 特殊情况下 , 在原 报价 有效期截止之前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延长 报价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响应供应商可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 , 其 投标 保证金 将 予以退还 , 但其 谈判 在原 报价 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 报价 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谈判 , 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 投标 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

25、种情况下 ,本须知有关 投标 保证金的退还和 不予退还 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 继续有效。 17. 响应文件 的式样和签署 17.1. 响应供应商应准备一份 响应文件 正本、 一份 电子文件和三份 副本 , 响应文件 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 响应文件 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 本 ” 。若副本与正本不符 , 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 的签署 17.2.1. 响应文件 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 谈判文件 要求签名的 由 法定 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 响应文件 每一页均要求加盖 响应供应商 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授权代表须将以

26、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 书附在 响应文件 中。 17.2.2. 响应文件 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 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项目编号: 440000-201703-146027-0005 http:/ 第 10 页,共 43 页 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 响应文件 的递交 18. 响应文件 的密封和标记 18.1. 响应供应商 应单独提交一个密封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报价信封”的字样,内容包括报价表、投标保证金缴付凭证、退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和电子文件,若本项目(或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投标,应将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和

27、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一并提交。“报价信封”是 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18.2. 如果由于信封密封不严,导致 响应文件 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概不负责,并将该文件退还给 响应供应商 。 19. 响应文件 封装 19.1. 清楚写明响应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9.2. 注明谈判邀请函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和“在 (谈判文件中规定的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日期和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9.3. 如果未按本须知 上款 要求加写标记和 密封,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 20.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期 20.1. 响应供应商应在 报价邀请

28、函 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前, 将 响应文件 密封 递交至 报价邀请函 中指明的 地点 。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响应文件 为无效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或者谈判小组应当拒绝。 20.2. 为使响应供应商准备 谈判 时有充分时间对 谈判文件 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 适当推迟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 时间 ,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 谈判文件 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在此情况下 , 招标采购单位和响应供应商受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期制约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1. 响应文件 的修改和撤回 、撤销 21.1. 响应供应商在 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 时间 前,可以对所递交的 响应文

29、件 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 谈判文件 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 响应文件 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和 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在 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 时间 之后,响应供应商不得对其 响应文件 做任何 修改和补充。 21.2. 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截止后或在 谈判文件 中规定的 谈判 有效期 内 不可 撤 销 其投标 。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2. 投标 保证金 22.1. 投标 保证金 金额: RMB15000 元(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 22.2. 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22.3.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前一日 17:00 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佛山市粤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科汇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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