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和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精神,推动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贡献新的力量。(二)基本原则。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坚持省级统筹,省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