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埠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提高教育惠民服务水平,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内涵发展、公平发展、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2019】6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潍教函【2019】61号)、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昌邑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昌教体字【2019】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石埠经济发展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科学破解基础教育大班额问题,巩固教育发展成果,构建面向每一位学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让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要求,不断提升教育工作的核心竞争力,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二、招生办法(一)招生原则坚持依法招生,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坚持公平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