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本科生推免研究生实施方案(试行)1、 基本原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加强创新拔尖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制定本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推免工作,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2、 实施依据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 号)和郑州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务201413 号)精神,同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3、 组织机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成立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 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