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制度一、办事公开工作制度(一)推行政务公开。局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有关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办事项目名称、办事程序、条件、时限、联系电话和所需资料等信息在政务公开栏及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推行“干部身份证”制度,公开办事人员姓名、职务和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二)实行服务承诺。办事人员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职责作出服务承诺,对能办理的及时办理;对短时或当天办不了的事项,要为办事群众开展预约服务,限期安排专人通知办事人前来办理或上门办理。(三)严格首问责任。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办的事项要及时办结,一次性解决问题。对不在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但属于本局其他股室办理的,必须为办事人热情指引,给群众一个准确答复。(四)实施限时办结。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事项,承办人员要按照政策法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说明原因,限期办理或转到相关职能股室(单位)办理;对按政策不能办理的,出示不能办理的相关依据和理由,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 (五)严肃过错追究。各股室对照职责,在股室负责人的带领下,切实履行好职责,严禁推诿拖拉,不履行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