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妇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枢纽型社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经区妇联四届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要求,团结、吸纳、培育更多同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及公共服务,根据省、市妇联相关会议精神及罗湖区委区政府加强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妇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本方案所指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类型,是指通过合法登记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在同类别、同性质、同领域社会组织中起桥梁纽带、聚集引领、集约服务作用的社会组织。主要职责有五项:一是孵化培育;二是协调指导;三是自治自律;四是集约服务;五是党团建设。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 “一个中心、两个基地”工作大局,以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为突破口,以完善社会服务为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为动力,以动员社会参与为基础,以优化社会环境为保障,以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建设具有时代特征和罗湖特色、符合广大妇女儿童需求和期待的枢纽型社会组织服务体系及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