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绍兴市柯桥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8 年全区淘汰落后产能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转升办关于印发 的通知(浙转升办 2018 16号 )和 2018年绍兴市淘汰落后产能暨“脏乱差”“低小散”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绍市工转升办 2018 14 号 )的通知精神, 加快淘汰低端落后产能,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绍兴市柯桥区 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柯桥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8 年 7 月 24 日 绍兴市柯桥区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 小组办公室文件 绍柯淘汰办 2018
2、1 号 2 绍兴市柯桥区 2018 年淘汰落后产能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决策部署 ,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进一步深化“去产能、调结构,加快构建绿色科学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 2018 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 一、指 导 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现场会要求,坚定不移打好经济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强化问题导向、标准导向、效果导向,完善落实政策引导、市 场倒逼和依法治理机制,打破发展坛坛罐罐, 坚决整治一批环保、能耗、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企业,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低效益”的落后产能,
3、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 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有序淘汰印染、化纤、织造、化工、建材、制革等行业中的落后产能。完善推进落后产能及企业关停、提升、转型、搬迁、并购重组的淘汰工作机制,坚决杜绝新增落后产能,优化区域产能布局,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二) 工作重点 3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低端或 过剩产能淘汰退出,包括淘汰产业政策明确的落后产能;淘汰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2018年度目标任务由国家重点行业、省级重点行业、地方重点行业三部分组成。 1.国家重点行业: 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
4、、电石、电解铝、铜(含再生铜)冶炼、铅(含再生铅)冶炼、锌(含再生锌)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浆和造纸)、制革、酒精、味精、柠檬酸、印染、化纤(聚合和纺丝)、铅蓄电池(极板和组装)、稀土(氧化物)等 20 个重点行业。 2.省级重点行业: 电镀、化工(含烧碱、黄磷)、金属熔炼、铸造、 轧钢、水晶制品、玻纤、织造、烧结砖等 9个重点行业。 3.市级重点行业: 金属加工、电机、热电、建材、纺织机械、服装服饰、复合布、伞业等 8 个重点行业。 各镇(街道、开发区)属于国家和省级重点行业涉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要求上报计划淘汰企业的名单、主体设备(生产线)、产能和淘汰类别、责任单位
5、。 三、工作措施 (一) 淘汰产业政策明确的落后产能 。 坚决淘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 7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浙政发 2010 34 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意见(浙政发 2011 75 号)明确规定淘 4 汰的行业及设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 2013 年第 21号令)、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 2012年本)和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 2011年本)、绍兴市淘汰办关于印发绍兴市化纤化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导标准的通知(绍市淘汰办 2
6、012 8号)、绍兴市印染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绍兴市化工产业整治工作标准明确淘汰的落后产能, 以及其他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明确需淘 汰的落后产能。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二)强化重点行业准入管理。 完善环境保护、资源消耗、产品质量、生产安全等强制性市场准入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省市各级投资项目核准标准,包括能评、环评、安评、土地等审批事项,严控高污染、高耗能、高危险、低效益项目进入,源头控制新增落后产能。强化用地计划管理,严控向落后产能和产能过剩行业建设项目提供土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备案钢铁、水泥、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7、项目,全力优化产能布局和产业结构,对违规违建现象,严 肃行政问责,加大处罚力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 三 )强势淘汰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 经信、环保、安监、质检等部门要贯彻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 2017 30 号) 和 2018 年绍兴市淘汰落后产能暨“脏乱差”“低 5 小散”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 绍市工转升办 2018 14号 )等国家、省市文件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在督促指导各 镇(街道、开发区)推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各责任部门要
8、结合我区实际,每年列出专项淘汰计划,对存在能源消耗大、产品质量不合格、安全生产条件差,特别是对存在土壤、水、大气污染,经整治难以达到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印染、化工、建材、制革、电镀等行业企业,做到该淘汰的设备和生产线坚决淘汰,改关停的坚决关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质监局,区消防大队,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四 )有序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低端或过剩产能淘汰退出。 要按照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方案,有序开展压减产能、产能置换 、兼并重组、环保搬迁、升级改造等工作,确定需调整退出的项目和时间进度,列入淘汰目标计划,按期实施淘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环保局,配
9、合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 ( 五 )深化要素排序资源配置。 对印染、纺织、五金机械和其他四大类工业企业实施 企业综合 效益排序评价 , 确定一批相对落后产能企业,作为 分类指导 和督查跟进重点对象, 健全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 实施差别化的用地、用能、用水、金融、财税等政策,引导要素资源向优势企业倾斜, 促进“创新强、亩产高、节能好、减排多”的企业加快发展, 倒逼 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和低效企业转 型转产, 推动 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 6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 成立由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全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 围绕省市各级目标,制定淘汰落
10、后产能工作计划, 分解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具体任务,建立相应责任体系,逐级抓好落实。各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淘汰落后产能资料台账(附件 5),涉及能耗、环保、安全、质量等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在报送区淘汰办的同时,分别报送区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和质监局等责任单位。此外,各责任单位要加大分行业分领域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相关 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出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和生产线,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 对问题企业(作坊)落实限期整改,确保落后装置和设备拆除到位 ;对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和限期整改的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差别要素价格、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 已关停淘汰的企业和拆除
11、的落后装置设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肃杜绝 “死灰复燃”现象,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淘汰办。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分解目标任务,于 7月底前上报分管领导和联络员(附件 2),各责任部门有关专项行动淘汰落后产能统计表(附件 6)请及时上报区淘汰 办,涉及资金补助的企业请按淘汰落后产能申报流程上报资料台账至各镇(街道、开发区)。请各镇(街道、开发区)于 9月 15日前统一将淘汰落后产能资料台账上报区淘汰办(附件 5)。 7 (二 )强化督查考核 ,实行严格问责。 把淘汰落后产能列入全区“五水共治”、“美丽柯桥”、“健康柯桥”、“腾笼换鸟”工作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区淘汰办
12、要牵头定期对各区域淘汰落后产能开展情况进行网格监管和随机抽查,结合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省市各级文件政策清查范围和区级重大专项整治行动,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对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有关单位 予以通报 ;对瞒报、谎报情况或整改淘汰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实行 问责问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积极宣传引导,造浓工作氛围。 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形成共识,正确区分淘汰落后产能和淘汰落后企业,深入基层一线,走进企业车间,加大对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和申报服务,总结推广淘汰落后产能中先进企业的典型做法和有效举措,引导企业设备升级、技术升级、工艺
13、升级,逐步提高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的觉悟和意识。对列入关停、整改、淘汰落后产能名单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实施方 案,细化工作举措,减少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员工安置和再就业等权利,切实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区淘汰办联系人:史国平 金丹 联系电话: 84137800 81161851 传真: 84119177 邮 箱: 8 附件: 1.柯桥区 2018 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2.柯桥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责任领导与联络员 3.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 2017 30 号) 4.2018 年绍兴市淘 汰落后产能暨“脏乱差”“低小 散”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 绍市工转升办 2018 14号 ) 5.2018 年淘汰落后产能资料台账 6.部门专项行动淘汰落后产能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