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课堂教学规范(海师办200782号2007年9月13日修订)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和学生的课堂教学行为,维护课堂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范。第一部分课前准备一、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是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教师必须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修订课程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修订或准备好课程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大纲时,还要认真考虑本课程与相关课程之间的联系,了解先行课的教学情况和后续课的安排,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之间的衔接,避免脱节或不必要的重复。二、教材任课教师或相关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慎重选用适合使用的教材和参考书。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选订或编写教材。三、教学进度表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制订教学进度计划,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交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计划经系(部)和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教学进度表由系(部)和任课教师各存一份,并在开学后一周内发至有关教学班级。四、教案、讲稿、讲授提纲教师上课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