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技术规范(试行)1 适用范围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人类遗传资源保藏通用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人类遗传资源保藏工作的接收、处理、存储、运输、销毁等活动。2 基本要求2.1 公正性2.1.1人类遗传资源保藏机构(以下简称保藏机构)的活动应保证公平、符合组织结构和管理要求,不允许商业、财务或其他压力损害其公正性。保藏机构应持续分析影响公正性的因素,并采取措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这种影响。2.1.2 保藏机构的人类遗传资源在应用研究时应遵守相关国家和地区的伦理原则。2.2 保密性保藏机构应保护人类遗传资源捐献者、提供者和使用者的私密信息和所有权,包括保护信息的存储和传输。2.3 标准操作规程保藏机构应有书面的标准操作规程(SOP),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获取、前处理、接收、分装、存储、包装、运输和销毁,人类遗传资源信息的记录、编目/分类、日志、存储等数据管理,以及涉及的生物安保、生物安全和风险管理。2.4 安全事项2.4.1 保藏机构内有使用到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区域,应遵守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