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管理 学院研究生 综合 素质 测评 办法 ( 2018 年修订) 依据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综合 素质 测评实施办法,为了科学、全面、客观地评价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促进研究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研究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结合我院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 特制订本 办法 。 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评优评先及其他考核的重要依据。 一、 适用对象 本 办法 适用 于在学制年限内的 全日制 非定向研究生。 二、 组织实施 1.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工 作由各班级成立的测评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
2、由班级委员、党支部委员组成,可邀请学生代表参加。 2.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组织一次,参加测评的研究生须填写 经管学院 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表(见 表 1、表 2、表 3),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报班级测评小组。 3.测评小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同学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 填写 经管学院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汇总表(见 表 4) 在班级内公示 。 三、 测评办法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分 +社会工作分 +奖励 分 -处罚分。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满分为 100 分,其中 思想政治表现 分满分 为 40 分, 社会工作分 满分为 12分, 奖励分满分 为 48分。 1. 思想政治
3、表现( 40分) 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 团结,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有社会责任感,甘愿为祖国为人民奉献。 (2)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关 心 时事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 学校、 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 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结协作 精神 。 (4) 身心健康,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
4、信,知行统一,遵守学术道德,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注重 校园文明,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评分标准: 满分为 40 分,其中学生自评占 30%,学生互评占 30%, 测评小组评议 占 40%。 测评 项目 测评内容 分值 政治素养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否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能否坚持学习及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0 道德修养 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违纪现象;是否尊师重道,团结同学,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公德意识。 10 学习科研态度 学习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积极参与学术 科研 活动,是否遵守学术规范。 10 团队意识 是否具有良
5、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否积极参加班级、党团支部活动以及各类文体 、社会实践活动 。 10 合计 40 2. 社会工作分(该项累计最高 12分) 任职满一 学 年,工作认真称职,经相关部门 考核合格者 最高可加满分 ;任职年限 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 ,考核合格者 折半加分 ;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 兼任多项职务者,最多取两项加分。 序号 类 别 分 值 备 注 1 研究生 兼职辅导员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 0-10 分 由研究生工作组考核 2 党团 、班级 干部 班长、党支部书记: 0-10 分 其他干部 : 0-6分 班长、党支部书记由研究生工作组 考核 , 其他班干部由 班长和党支部书记 考核 ; 除
6、班长、党支部书记外,其他干部加分总和不得超过 40 分。 3 研究生 会 干部 校研会主席 0-8分 , 校研会副主席 0-6分 ; 校研会部长 0-4分,校研会副部长 0-3分 ; 校研会优秀理事 0-2 分,校研会 由 研究生工作组 给院研会主席团评分,由研会主席团给各部长评分,各部长给副部长、理事评分;校研会理事 0-1 分。 院研会主席 0-10 分,院研会副主席 0-7分; 院研会部长 0-5分,院研会副部长 0-4分; 院研会理事 0-2分 。 工作人员由校研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否则不 加分 ; MBA 联合会 、 MPACC联合会 、 MEM 联合会 参照院研究生会干部加分。 4
7、 研究自律会等干部 校研究生自律会成员、伙食委员会委员、网络宣传员 0-3 分; 5 其他 学校、学院活动主持人 1.5 分; 学校、学院活动礼仪 0.5 分。 通过研究生工作组派出 或 备案 的主持人 、礼仪可 加分。 分数可 累加,最多不超过 3分 。 3. 奖励分 (该项累计最高 48 分) 序号 类 别 分 值 备 注 1 科技活动类(该项累计最高 12 分) 学术、科技活动获奖 者 国家级一等奖 10 分,二等奖 8分,三等奖 6 分, 其他奖项 3 分; 省、部级一等奖 8分,二等奖 6分,三等奖 4 分, 其他奖项 2分; 校级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 。
8、国家级、省部级奖取前 3 位署名人,校级奖为第一作者。 同一项目在两个及以上级别分别获奖,取高分;不同项目分数可累加。 国家级、省部级竞赛,在此特指 全国 挑战杯、建模大赛 ,及各专业教指委主办的案例大赛 。其他全国 性比赛参照国家级奖项折半加分,其他省市比赛参照省、部级奖项折半加分 。 2 文 化 活动获奖者(该项累计最高 12 分) 国家 级 个人 一等奖 8 分,二等奖 6 分,三等奖 4 分,其他奖项 3 分; 集 体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2 分,其他奖项 1 分 。 同一项目在两个以上级别 (含相同级别 )分别获奖时 ,取高分 ;不同项目分数可累加。 省、部级 个人
9、一等奖 6 分,二等奖 4 分,三等奖 3 分,其他奖项 2 分; 集体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其他奖项 1 分。 研工部、 校团委、校 研究生 会或学校其它职能部门主办(如英语文化之夜) 个人一等奖 4 分,二等奖 3 分,三等奖 2 分,其他奖项 1 分; 集体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其他奖项 0.5 分。 学院 、院 研 会、校社团主办 个人一等奖 3 分,二等奖 2 分,三等奖 1 分,其他奖项 0.5 分; 集体一等奖 2 分,二等奖 1 分,三等奖 0.5 分。 3 体育活动获奖者(该项累计最高 12 分) 国 家级运动会及各种比赛 第一
10、名 8 分;第二、三名 5 分;第四、五、六、七、八名 3 分。 体育活动各奖项分数可累加 ; 体育特长生在 院 级及以下比赛中获奖不得加分,在非特长项目的比赛中获奖参照上述标准加分 。 省 部级运动会及各种比赛 第一名 5 分;第二、三名 3 分;第四、五、六、七、八名 2 分。 校田径运动会 个人单项 第一名 4分;第二、三名 3分 ;第四、五、六名 2 分,七、八名 1分。 团体项目 一至四名主力队员 2分,五至八名 1.5 分; 游艺项目 一至四名 2分,五至八名 1分。 校 新生田径运动会、院田径运动会 个人单项 第一名 3分;第二 、三名 2分;第四 、五、六 名 1 分,七、八名
11、 0.5 分 。 团体项目 一 至四 名 主力 1.5 分,五至八名 1分。 游艺项目 一至四名 1.5 分,五至八名 1分。 校 (院际 )体育比赛主力队员 院 (班际 )体育比赛主力队员 第一名 4 分;第二名 3 分;第三名 2分。 第一名 3 分;第二名 2 分 ;第三名 1分 。 篮 球赛 3 人制主力队员为 5人, 5人制主力队员为 8人; 足球赛 11 人制主力队员 16 人; 足球赛 7人制主力队员 10 人; 非主力队员加分为主力队员的 1/2。 运动会方队成员 院级报名且参加表演和每次训练的满分为 1.5 分 ;校 级报名且参加表演和每次训练的满分为 2分 缺勤一次减 0.
12、5 分 4 社会实践 (该项累计最高 5 分) 学校、学院社会实践 考核优秀: 3 分; 考核良好: 2 分; 考核合格: 1 分; 考核不合格不加分。 考核期内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并提交社会实践报告,经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核通过 者 给予加分。 5 其他奖励 加分 (该项累计最高 7 分 ) 参加学院组织的其他活动 1-3分 代表学院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 毕业生晚会的庆典表演 、 学院研究生工作组招聘的活动志愿者 ),为学院做出一定 贡献 的,经学院研究 生工作组认定 ,可加分。 参加校、院组织的专题党日活动 1-3分 以支部为单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党建专题活动,如:红色“ 1+1”
13、 等主题党日活动,为学院做出一定贡献的,经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认定,可加分。 党、团 支部评优 北京市先锋杯 党、 团支部:集体成员加 2 分 北京市 优秀党员、 团员或 党干、团干: 2分 校优秀 党、 团支部:集体成员加 1分 校优秀 党员、 团员或 党干、 团干:1 分 可累加; 宿舍卫生 优秀宿舍: 0.5 分 (每次)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公寓管理 发布的学生宿舍情况 ,通报为 “ 优秀宿舍 ” 的加分,可累加。 获通报表扬 校级通报表扬 2分 院级通报表扬 1分 同一事件获院、校两级奖励加最高分,不同事件可累加。 4. 处罚分 序号 类 别 分 值 备 注 1 受 通报批评 受院级通报批评
14、:减 1分 受校级通报批评: 减 2分 2 宿舍情况 不合格宿舍成员:减 0.5 分 发现烟头、烟灰缸、香烟的: 发现一次扣 3分 发现在宿舍及其他非指定场所抽烟的:发现一次扣 5 分 私拉电线或违章使用电器的:发现一次扣 5分 不 合格宿舍: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公寓管理中心发布的学生宿舍情况 通报结果 , 或学校、学院组织的统一检查结果认定 ; 本项可累计。 3 受 纪律 处分 警 告:减 3分 严重警告:减 5分 记 过:减 10 分 留校察看:减 15 分 四、 测评结果 1.根据年度 综合素质 测评成绩进行排序,测评结果分别记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班级
15、研究生总数的 20%,“良好”的比例不超 过本班级研究生总数的 40%,“合格”、“不合格”的比例视具体情况而定。 2.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先进个人称号评比挂钩。测评结果为“不合格”者、违反校规校纪者、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在测评中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 本办法自 2018年 开始 实 行,由学院研究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18 年 6 月 表 1 经管学院 研 究生 综合素质测评学生自评表 姓名: 学号: 班级: 内容 测评项目 测评内容 自评 ( 每项满分 10) 思想政治表现 政治素养 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
16、政策;能否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能否坚持学习及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否积极参加了班级党团工作,党员和预备党员同学是否积极发挥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道德修养 是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无违纪现象。是否尊师重道,团结同学,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公德意识;宿舍卫生在 历次检查中是否合格。 学习科研态度 学习目标是否明确,是否积极参与学术活动,是否遵守学术规范。 团队意识 是否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否积极参加班级、党团支部活动以及各类文体、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属实, 如有不实,取消思想测评成绩。 本人签名 : 测评小组认定签名: 内容 序号 评分项目
17、自我评价(分) 支撑材料 社会工作分 根据社会工作分细则 1、担任工作名称,应加 分 2、 奖励分 根据加分细则 1、获奖名称,应加 分 2、 处罚分 根据处罚分细则 1、受处分名称,应减 分 2、 表 2 经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互评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基本要求分 ( 每项满分为 10 分) 政治素养 道德修养 学习科研态度 团队意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学生 签 名: 年 月 日 表 3 经管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评分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基本要求分 ( 每项满分 10 分) 政治素养 道德修养 学习科研态度 团队意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测评 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表 4 经管学院研究生 综合 素质 测评 成绩 汇总表( 经管 硕士 /博士 级 班) 序号 学号 姓名 思想政治表现( 每项满分 10 分) 社会工 作分 奖励分 处罚分 总分(分) 总评 政治素养 道德修养 学习科研态度 团队意识 写优秀、良好或合格;注意比例 测评小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