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粤办发201827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粤府2018127号)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打造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高速公路”,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的部署,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更好更快更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