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20174号),严厉打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流通销售,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维护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有效遏制电气火灾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17年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坚持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实现源头管控、技术防范、标本兼治。二、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整治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排查整治社会单位电气使用维护违章违规行为,力争通过三年综合治理,实现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社会单位电